九江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30 20:52:0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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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是九江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促进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范和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指导和审核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及其专项规划。参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保护全市耕地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督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并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市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县级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参与管理中央级和省级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实施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

(十二)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

(十三)组织并管理全市基础测绘、市界线测绘、市内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市性测绘项目。负责全市测绘单位资格审查、测绘任务登记和地图编制出版工作。依法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和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依法审批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市外组织、个人测绘。根据授权发布我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市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十四)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省、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五)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十六)负责涉及国土资源重大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市系统信访工作。

(十七)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跨县(市、区)及本级管理的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统计、监督;建立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基本情况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现有预算单位10个,包括局本级和9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浔阳区国土资源分局、濂溪区国土资源分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人数205人,其中:行政编制6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0人、事业编制116人;实有人数185人,其中:行政人员64人、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18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98人、部分补助事业人数5人。现有退休人员68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8)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详见附表9)

 

第三部分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3913.5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663.65万元,较2017年减少668.09万元,下降20.05%;本年收入合计11249.86万元,较2017年增加5799.10万元,增加106.3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31.58万元、事业收入增加2.12万元、其他收入增加365.40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132.80万元,占72.83%;事业收入100.80万元,占0.72%;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16.26万元,占7.3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13913.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1524.94万元,较2017年增加5393.09万元,增长87.9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下降8.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下降14.06%、节能环保支出增长100%、城乡社区支出增长1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增长7.22%、住房保障支出下降16.96%;年末结转和结余2388.57万元,较2017减少262.08万元,下降9.8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加大预算执行力度,逐步压缩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717.27万元,占92.99%;项目支出807.67万元,占7.0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31.39万元,决算数为1048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5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40万元为年终追加办公费预算(契税分成)。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3.74万元,决算数为20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启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征缴,年终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45万元,决算数为6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调减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终增加长江经济带专项审计工作经费20万元。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终增加九江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调剂专项资金5000万元。

(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06.51万元,决算数为501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1%,主要原因是:局机关调增预算278.26万元、濂溪区分局调增预算18.79万元、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减预算200.31万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调减预算144.17万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调减预算2.86万元、土地储备中心调减预算24.44万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调减预算5.66万元、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调减预算8.19万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调减预算7.89万元。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69万元,决算数为11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年终调减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77.5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236.58万元,较2017年增加545.09万元,增长32.2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4.6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511.6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72.99万元,较2017年增加184.28万元,增长11.6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2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173.0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0.02万元,较2017年减少186.48万元,下降25.3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49万元、国土海洋气候支出减少66.28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5117.92万元,较2017年增加4875.68万元,增长2012.75%,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5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124.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6.55万元,决算数为118.71万元,完成预算的81.00%,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7.39万元,下降5.8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部门严格审核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因公出国(境)支出,控制出国天数及人数,使得因公出国(境)支出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60万元,决算数为92.38万元,完成预算的82.04%,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3.64万元,增长4.10%。主要原因是:市国土资源局本级减少0.1万元、浔阳区国土分局增加0.94万元、濂溪区国土分局减少2.35万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增加2.22万元、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增加1.57万元、市土地储备中心减少0.64万元、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增加0.25万元、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增加1.47万元、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增加0.2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部门2018年未采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95万元,决算数为26.34万元,完成预算的90.98%,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1.02万元,下降29.5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部门严控公务用车使用频率、车辆加油费用及ETC充值费用,做好公务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得到逐步降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72.79万元(统计口径是局机关、浔阳区国土资源分局、濂溪区国土资源分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较2017年增加5090.27万元,增长368.1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增加九江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调剂资金500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3.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5.1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浔阳区国土分局于2016年度参加公车改革,仅保留了1台公车用于执法执勤,并过户到浔阳区分局属事业单位执法监察大队名下,在2017年部门决算中误填了公车数量为零,实际局属执法大队的转隶车辆也应纳入决算中,在填报2018年决算时如实按现有车辆填报了数字,因此造成2018年决算年初数与年末数不一致。

2018年本部门没有安排公车购置经费,也没有安排单位价值在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费。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没有符合绩效评价的项目,所以未开展相关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

反映用于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用于国土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4.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用于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5.事业运行: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6.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附表2-收入决算表.xls

附表3-支出决算表.xls 

附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附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附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附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附表9-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