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3-25 18:04: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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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是九江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促进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范和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指导和审核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及其专项规划。参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保护全市耕地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督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并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市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县级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参与管理中央级和省级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实施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
(十二)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
(十三)组织并管理全市基础测绘、市界线测绘、市内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市性测绘项目。负责全市测绘单位资格审查、测绘任务登记和地图编制出版工作。依法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和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依法审批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市外组织、个人测绘。根据授权发布我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市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十四)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省、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五)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十六)负责涉及国土资源重大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市系统信访工作。
(十七)宣传贯彻实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市本级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拟定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现有预算单位12个,包括局本级和1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浔阳区国土资源分局、濂溪区国土资源分局、八里湖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分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土地储备中心、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人数220人,其中:行政编制6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3人、事业编制128人;实有人数258人,其中:行政人员62人、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19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00人、部分补助事业人数4人。现有退休人员73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市国土资源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1041.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21.6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1.82%;其他收入2234.6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0.24%;上级补助收入565.0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12%;上年结转2520.1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2.82%。2019年预算安排较上年增加了1834.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两个二级预算单位(八里湖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和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分局),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了470.49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了1001.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增加了565.04万元、上年结转较上年减少了201.6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市国土资源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1041.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834.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两个二级预算单位(八里湖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和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分局),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23.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39.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67万元、资本性支出增加2437.0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67.88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186.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2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2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08.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3万元、资本性支出2541.37万元;项目支出18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8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2.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6.70万元、资本性支出4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8%;卫生健康支出102.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477.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89%;住房保障支出176.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0%。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596.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57%;商品和服务支出4845.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8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1%;资本性支出2587.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4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市国土资源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721.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8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470.4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91%;卫生健康支出102.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7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173.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42%;住房保障支出164.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8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234.7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83.16万元,下降28.12%。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186.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8.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60.25万元。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2019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经费,也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资金965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1个。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市国土资源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41.5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近几年都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的费用支出,且截止2018年8月31日暂未收到因公出国(境)的工作安排,故将上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调减为0。
公务接待费160.94万元,比上年增加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两个二级预算单位(八里湖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和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分局),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小幅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65万元,比上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两个二级预算单位(八里湖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和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分局),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小幅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后,严控公车经费,实现公车购置费零增长。
第三部分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反映用于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反映用于自然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土地资源调查:反映用于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籍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四)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反映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宣传、内部审计、财务监督,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五)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反映自然资源部门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开发、利用、监测、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备注: 因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时间为2018年10月,故此草案公开的信息及数据全为机构改革合并之前的内容。
编写人:殷铭力 电话:0792-8175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