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开展“节地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19-12-31 22:44: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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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12-3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56975
- 责任部门:
一 、起草背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加快消化利用批而未用土地,做好低效用地盘活等工作。近年来,我市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大力开展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自2017年全省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批而未用土地共18.4万亩,截至目前累计消化批而未用土地9.1万亩,还剩9.3万亩。消化周期从2017年的4.9年下降至当前的3.1年,批而未用率从2017年的 41.1%降至当前25.8%。今年1-8月份,全市新消化1.94万亩,消化面积位列全省第一。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与沿海发达地区还有差距。
为切实解决当前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存在的批而未用土地总量大、工业用地产出效益低、项目落地前期审批时间长、城镇低效用地规模大等突出问题,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实施“节地增效”行动的指导意见》,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内我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纲领性文件。我市按照文件要求,需结合实际制定“节地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全力助推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起草过程
根据2019年4月8日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实施“节地增效”行动的指导意见》,市自然资源局与市工信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九江市开展“节地增效”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对全市开展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业“标准地”、建设用地“增存挂钩”、盘活城镇低效用地等四个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方案》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吸纳了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和相关市直单位、区政府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了《九江市开展“节地增效”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保障
措施四个方面。重点在目标和任务方面,分别按“四项”工作列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一是由市工信局牵头全面推进企业“亩产论英雄”。就是在组织开展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建设企业“亩产效益”大数据管理平台,对企业开展考核评价并通过相应的奖惩措施,实行差别化的资源配置和政策支持及限制,从而引导企业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加强技术、管理、制造方式、商业模式等创新,加快企业“亩产效益”提档升级。具体工作安排是,今年拟选取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湖口县两个试点单位先行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试点工作,2020年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综合评价工作。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建设大数据管理平台、实施企业领跑计划、实行要素差别化政策。
二是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加快推行工业“标准地”。就是政府在完成拟出让工业用地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节能、防洪影响等评估基础上,明确拟出让地块的规划建设、能耗、污染排放、产业导向、单位产出等标准,并以此标准出让工业用地。具体工作安排是,今年拟选取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瑞昌市先行开展工业“标准地”试点工作,省级以上园区新增工业用地逐年增加“标准地”供地比例。主要任务是开展“标准地”区域综合评估、完善“标准地”网上交易平台、构建“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标准地”信用奖惩评价机制、建立“标准地”标准化体系。
三是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就是严控新增,盘活用好存量建设用地。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与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相挂钩,特别是通过持续推进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倒逼各地强化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具体工作目标是,到明年,全市各县(市、区)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周期全面进入3年以内;实现“十三五”全市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6%。主要任务是加大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力度、启动失效批文的摸底清查工作、全面实施建设用地“一张清单”管理、继续组织开展全市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调控、积极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评价、加大节地挖潜工作力度。
四是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加快盘活城镇低效用地。就是对城镇内部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具体工作安排是:今年拟选取永修县、共青城市先行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到今年年底,各县市区摸清辖区内开发区(园区)、城市(不含集镇)低效用地底数,分类制定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措施。2020年,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主要任务是全面启动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建库、加快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稳妥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分类处置。
保障措施方面。为把“节地增效”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议市政府参照省政府组织机构模式,相应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及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自然、发改、财政、人社、统计、税务、工信、住建、环保、商务、银保监、水利、科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节地增效”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工作小组,其中“亩产论英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由分管工信局的副市长兼组长;工业“标准地”、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三个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由分管自然资源局的副市长兼组长。下一步,各县(市、区),管委会也将相应成立的领导机构,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上下联动,共同抓落实。
四、试点单位的选取
在“亩产论英雄”、工业“标准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三个专项工作中各选取了两个单位作为试点,除省级试点单位要求是国家级开发区外,其余试点单位主要考虑的是前期基础性工作开展较好的地方。如:企业“亩产论英雄”方面,经开区和湖口县已被省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作小组办公室入选为全省综合评价试点。工业“标准地”方面,瑞昌市在土地节约集约方面基础性工作较为扎实,工业用地需求旺盛,有利于开展工业“标准地”试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方面,因赣江新区是省级试点单位,所涉及的共青城市与永修县也已先期开展此项工作,目前共青城市已出台《共青组团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完成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建库工作,正着手组织编制共青组团低效用地专项规划。
五、工作建议
《方案》经市政府讨论通过后,建议以九江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