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中心城区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发布时间:2019-03-22 09:50: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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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03-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61603
- 责任部门: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增强土地资源保障能力,促进中心城区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和《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九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九江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我市中心城区土地储备工作严格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制定本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二、计划编制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坚持“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土地储备基本思路,加强政府对储备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土地收储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各地应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建立部门联动合作机制,确保土地收储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坚持规划先行原则。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必须以“十三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为依据,合理确定计划指标,指导具体项目确定。推进已完成农用地转用征收审批、并已完成征地拆迁的新增建设用地,和低效、闲置、棚户区改造等国有存量用地纳入储备,做大政府可支配储备土地总量。
(三)坚持以“供”定“储”、规模适度原则。综合考虑各区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土地储备开发潜力,结合年度土地需求,以土地供应为目标,合理确定新增储备土地规模,保障年度土地储备开发总量动态平衡,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发展。
(四)坚持节约集约原则。优先储备开发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优先储备开发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土地。
三、土地储备计划范围、规模和结构
本计划适用范围为八里湖新区、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柴桑区。
2019年计划储备土地83宗,面积13945.66亩(其中市本级43宗,面积5361.76亩(新增储备地块23宗,面积3425.8亩,待继续完善上年度的20宗,面积1935.96亩,涉及棚改地块26宗,面积2264.76亩。土地用途;按照城区控规情况,商业及住宅用地3235.48亩,教育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126.28亩。预计收储总成本461924.43万元,其中;棚改所需资金416599.43万元,土地收储资金45325万元。各区切块范围40宗,面积8583.9亩,预计收储备资金622762万元(含柴桑区7宗,面积600亩,资金121950万元)。
按照区域划分:
1、浔阳区12宗,面积457亩,均为棚改地块,占市本级总计划收储8%,按照城区控规,商业及住宅用地388亩,教育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69亩,预计收储资金300349.43万元(均为棚改所需资金)。区切块范围3宗,面积100亩,预计收储备资金83700万元。
2、濂溪区11宗,面积1505亩,均为棚改地块,占市本级总计划收储28%,按照城区控规,商业及住宅用地678亩,教育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827亩,预计收储资金118665万元,其中棚改所需资金112050万元,土地收储资金6615万元。区切块范围17宗,面积1513.9亩,预计收储备资金204822万元。
3、八里湖新区19宗,面积3282亩,其中新增储备地块17宗,面积3097亩,涉及棚改地块2宗,面积185亩,占市本级总计划收储62%,按照城区控规,商业及住宅用地2052亩,教育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230亩,预计收储资金42010万元(棚改所需资金11010万元,土地收储资金31000万元)。区切块范围3宗,面积340亩,预计收储备资金9520万元。
4、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收储土地1宗,面积117.48亩,为棚改地块,且为商业住宅用地,占市本级总计划收储2%,预计收储资金900万元。区切块范围10宗,面积6030亩,预计收储备资金202770万元。
5、柴桑区7宗,面积600亩(为区封闭运行),预计收储备资金202770万元。
四、计划执行保障与措施
(一) 建立健全土地储备运作机制。一是坚持以市政府为主导,统筹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及辖区政府(管委会),对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供应等情况报请市政府分管市长,实行每周一报告、每月一调度的定期调度工作机制,确保计划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计划执行的指导与监督。严格按照局党委提出的 “六个包”(包区、包地块、包协调解决问题、包时间节点、包签订收储协议、包储后监管);和“六个一”(一个区、一个领导、一个干部、一张图、 一张报表、一月一调度)的工作机制,紧盯任务、紧盯进度、紧盯成效,确保计划任务快速推进。
(二)规范实施操作流程。对已列入市政府审批的储备计划地块,涉及市本级的储备计划地块,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将计划下达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各辖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储备地块情况,尽快摸清底数,拟定宗地成本预算清单(含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及地面附属物补偿等),并将宗地成本预算报送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财政局、房屋征收部门共同审核把关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同意,最终以市政府审定的宗地成本进行包干实施结算。
(三)建立收储土地移交管护制度。对已完成征收(市本级棚改项目)或收回的土地,辖区政府(管委会)须对原产权证予以注销,同时做到界址清楚,产权明细,且符合办证条件的,应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到市土地储备中心名下。辖区政府(管委会)对土地征收实行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市土地储备中心对交地后的棚改收储地块暂不出让的,交由鼎通公司进行监管和管护,防止被其他单位、个人侵占。
(四)建立健全土地储备资金保障制度,明确收储资金渠道。一是对收储项目的棚改资金由市金控集团负责筹措;二是土地收储资金通过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和财政性资金筹措。涉及各区切块范围的收储资金由各区自行筹措,确保年度土地收储资金需求,实现土地收储工作良性循环、滚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