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关停退出化工企业和散乱污企业

发布时间:2019-12-25 09:12:0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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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12-2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23477
  • 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
 

  由于我市能耗增量超出了省下达“十三五”期间控制目标序时进度,省里对我市新上项目实行缓批限批政策(单个项目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报省进行节能审查时,需报送能耗等量替代方案,作为节能审查的前置条件)。鉴于目前我市节能形势的严峻性,通过自身挖潜、腾出能源要素空间成为我市项目建设解决能耗指标的重要途径。为此,请各县(市、区)认真开展能耗挖潜工作,对全市第一轮关闭退出的化工企业和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能耗进行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相关县(市、区)对第一轮关闭退出的化工企业(详见附件2)和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详见附件3)能耗进行统计(参照附件1填写),以2018年全年的数据或“十三五”期间最近一个完整年度数据为准,务必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2.请相关县(市、区)结合退出企业的产能情况提供佐证材料,如企业被关停取缔、不再复产的材料(工信、生态环境、市监等部门关于关停、取缔、拆除等的相关文件);当地统计部门出具的企业能源消费统计数据(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管理的企业,请提供能源消费购入凭证等)。

  3.请相关县(市、区)于2019年12月25日17:00前将能耗统计表(加盖公章)和佐证材料反馈至市发改委生态文明科,逾期不报将不再受理项目能评报告。

  附件:1.能耗统计表(样表)

  2.第一批关停退出的化工企业能耗统计表

  3.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能耗统计表

  联系人:杨健,联系电话:8559869;

  邮箱:jjfgwhz@163.com 。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