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布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31 21:21:4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12-3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51985
- 责任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市发改委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33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特制定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布制度。
一、发布机制
建立完善市发改委新闻发布机制,明确一名委处级领导干部担任新闻发言人,统一负责市发改委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委办公室牵头协调,负责新闻发布的日常组织联络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分工共同抓好落实。
二、发布内容
(一)市发改委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三)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四)重大突发事件;
(五)其他需要发布的重大事项。
三、发布方式
采取在市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公报等形式。新闻发布会一般根据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安排,也可由我委视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召开。
新闻发布会一般由市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进行发布,涉及某个专项工作的也可以委托相关业务分管领导进行发布。委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新闻发布会内容准备和对接工作。
四、参会对象
新闻发布会视情况邀请市直新闻单位和驻市中央、省属新闻单位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代表参加。
邀请市民代表数量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根据发布会的内容由酌情从相关行业和单位中邀请。市民代表要有一定的代表性,政治觉悟高,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热心公益事业。
五、有关要求
新闻发布应严格履行报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举行。由我委提出议题,拟订发布事项内容,填写审核表,并形成新闻发布稿,送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重大新闻发布需报市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