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8-04 10:33:00 来源:投资科字体: [大 中 小]
九江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长虹大道辅道及道路交通组织改造工程立项调整的报告》(市政项字[2014]62号)收悉。我委于2013年7月以九发改投资字[2013]535号文对该项目批准立项,项目总投资308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出资。现根据九办字[2014]15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批示意见,同意项目总投资变更为383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出资,其他立项批复内容不变。
此复。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