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办发〔2019〕180号】关于下达2019年市本级“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名额及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1 09:13: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06-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44716
- 责任部门:
濂溪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含民办学校):
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赣助中心〔2019〕13号)要求,经研究,现将市本级2019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名额及资金分配表下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省中心安排,市本级2019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名额33人,资助金额2.2万元。按照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全覆盖要求,名额按2019年建档立卡学生报考数同等比例分配至濂溪区和市直学校(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 2019年10月15日前,报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附件3)和《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附件4)。请确保在新生入学前将资助款发放到学生手中,并按实际发放名单上报学生名单。
2. 2019年10月20日前,按规定和要求通过“江西省学生资助中心办公系统”导入、审核受助学生信息,打印领款表并要求学生签字。
3. 2019年12月5日前,因受助学生未到高校注册等原因导致学生名单和资金使用情况发生变化的,请将变动情况表报送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有关要求
1. 因资助名额有限,根据相关要求,为确保项目资助金全部用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下达的资助名额在安排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后有结余的,要书面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二次分配;对因资助名额不够无法受助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照九教办发〔2018〕259号文件兜底解决;
2. 对受助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照相关文件(赣教助字〔2018〕16号)要求,取消申请、评审及公示环节,只需学生(家长)在资金领取表上签字后,即可领取资助金;
3. 申请“入学资助项目”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可同时申请“江西省贫困家庭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4. 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资助标准发放:录取省内院校500元/生,录取省外院校1000元/ 生,严禁擅自调整标准;
5. 出现省内和省外指标需要相互调剂时,须书面报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市中心报请省中心同意后,方可进行互相调剂。
九江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许可 联系电话:0792-8907686 邮箱:jjsxszzzx@163.com
附件:1. 市本级2019年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资助名额分配表
2.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3.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4.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
5.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变动表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
市本级2019年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校 | 2019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报考人数 | 2019年资助名额(人) | 2019年资助金额 (万元) | ||
小计 | 省内 | 省外 | ||||
市本级合计 | 109 | 33 | 22 | 11 | 2.2 | |
濂溪区 | 36 | 11 | 7 | 4 | 0.75 | |
市直学校 | 73 | 22 | 15 | 7 | 1.45 | |
1 | 市一中(含晨光) | 5 | 4 | 2 | 2 | 0.3 |
2 | 同文中学 | 25 | 4 | 2 | 2 | 0.3 |
3 | 市三中 | 8 | 3 | 2 | 1 | 0.2 |
4 | 田家炳实验中学 | 2 | 1 | 1 | 0 | 0.05 |
5 | 外国语学校 | 5 | 3 | 2 | 1 | 0.2 |
6 | 市六中 | 3 | 1 | 1 | 0 | 0.05 |
7 | 市七中 | 2 | 1 | 1 | 0 | 0.05 |
8 | 市八中 | 2 | 1 | 1 | 0 | 0.05 |
9 | 金安高级中学 | 0 | 0 | 0 | 0 | 0 |
10 | 市特校 | 2 | 1 | 0 | 1 | 0.1 |
11 | 科技中专 | 18 | 2 | 2 | 0 | 0.1 |
12 | 九江理工 | 1 | 1 | 1 | 0 | 0.05 |
附件2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县区或学校名称: 年度:
本人 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毕业学校 | ||||||||
录取院校 | 院系专业 | ||||||||
录取学历 层 次 | 本科 专科 | 录取院校 位 置 | 省内 省外 | ||||||
家庭 情况 | 家庭户口 | 城镇 农村 | 家庭 人口数 | 家庭年收入 | |||||
人均年收入 | 收入来源 | ||||||||
家庭住址 | 邮政编码 | ||||||||
申请理由: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 □否;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是 □否;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意见及公示结果: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1.本表由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并上报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如果学生尚未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号”可以不填写,其他项目必须如实填写;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意见及公示结果”应尽可能填写明晰、准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
附件3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2019年度)
填报单位: (此处加盖公章)
编号 | 地级市 | 单位 | 是否三区三州地区 | 是否连片特困地区 | 是否少数民族地区 | 上年度结余金额(元) | 本年度下拨金额(元) | 本年度实际发放金额(元) | 本年度结余金额(元) | 总人数(人) |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人数(人) | 省内人数 | 省外人数 | 本科人数 | 专科人数 |
九江市 | 需严格按照行政区划名称填写全称 | ||||||||||||||
填表说明:“是否三区三州地区”、“是否连片特困地区”、“是否少数民族地区”请填写“是”或“否”。
附件4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
填报单位: (此处加盖公章)
编号 | 地级市 | 县(区、市) | 毕业学校名称 | 学生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 | 录取院校名称 | 录取学历层次 | 录取院校位置 | 资助金额 (元) | 是否建党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
1 | 九江市 | 需严格按照行政区划名称填写全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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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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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填表说明:“录取学历层次”只能填写“本科”或“专科”,“录取院校位置”只能填写“省内”或“省外”;“是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填写“是”或“否”。
附件5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变动表
填报单位: (此处加盖公章)
编号 | 地级市 | 县(区、市) | 毕业学校名称 | 学生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 | 录取院校名称 | 录取学历层次 | 录取院校位置 | 资助金额 | 是否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 新增/ 删除 |
1 | 九江市 | 需严格按照行政区划名称填写全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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