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2 16:00:08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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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11-1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53090
  • 责任部门: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九教办发〔2019314



转发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含市管民办学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教助字〔201910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将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确保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1111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