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 02:14: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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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九府办发〔2019〕8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03-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G00000-0203-2019-0038
- 责任部门: 九江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要高度重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工作,着力破解乡村教师结构性矛盾,吸引优秀青年到基层从教,为乡村学校培养“一专多能”的本土化教师,加大培养乡村幼儿园教师力度,鼓励培养乡村学校足球教师 (相关招生选拔工作严格按照九教发〔2015〕34号文件要求执行),鼓励男性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师范定向生。各地请于2019年3月12日之前将《2019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岗位需求计划汇总表》填好盖章后一式两份分别报送九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和培养院校九江职业大学。(联系人:九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危丰云,联系电话:8226676;九江职业大学招生处王红彬,联系电话:8377677)。
附件:1. 2019年九江市各县(市、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指导计划
2. 2019年九江市各县(市、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岗位需求计划汇总表
3. 2019年九江市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样本)
2019年3月1日
关于做好2019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
有关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大力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吸引优秀青年到基层从教,为乡村学校培养“一专多能”的本土化教师,经研究,现就做好2019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当前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作为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编制、发改委、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统筹安排,保障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顺利实施。切实吸引优秀的中学毕业生就读师范专业,培养 “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本土化”乡村教师,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二、突出定向培养计划实施重点
1.鼓励男性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近年来,我省招聘的小学、幼儿园阶段女性教师比例偏大,乡村学校新聘教师性别比例矛盾突出。对一些艰苦边远学校岗位,要加大男性教师培养力度,小学教师要按不低于定向培养计划总数的40%、幼儿园教师按不低于20%的比例单列男性计划(如男生计划招不满,可转招女生),逐步优化乡村教师的性别结构。
2.着力破解乡村学校教师学科结构性矛盾。当前,乡村教师仍然是我省整个教师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短板,特别是乡村学校普遍存在教师学科结构不尽合理,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配备不齐。因此,各地在定向培养计划中要加大对紧缺学科教师的培养力度,倾斜安排培养计划,优化教师学科结构。
3.加大力度培养乡村幼儿园教师。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各地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幼儿园教师培养规划,落实省教育厅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18〕10号),逐步扩大乡村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
4.适当培养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6号)要求,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2019年继续由豫章师范学院面向全省开展乡村特殊教育师范生定向培养。
5.鼓励培养校园足球教师。落实《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精神,鼓励各地定向培养一批校园足球教师。
三、落实培养计划和就业保障
1.申报培养计划。参照我省乡村教师自然减员率,省教育厅编制了《2019年江西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指导计划》(见附件1),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本市指导计划分解到所辖县(市、区),各县(市、区)根据指导计划申报当地定向需求计划,由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加盖公章后于3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同时报送电子稿)。各地定向培养指导计划完成情况纳入2019年度江西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教育发展”考评指标。
2.确保有编有岗。定向师范毕业生必须安排在乡镇(不含县城,特殊教育除外)及以下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特教师范毕业生安排在县特殊教育学校任教。要突出重点,优先考虑村小、教学点紧缺学科岗位。各地要用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定向编制计划,确保已签协议并顺利毕业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3.落实定向就业。各设区市要根据全省统一制定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见附件3),明确需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院校和学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解除协议、违约处理、定向就业乡村学校、报名条件等内容。《协议书》的签字和盖章等工作由招生院校牵头会同需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办理。《协议书》要一式三份,由需求县(市、区)教育局、培养院校和师范定向生个人分存。每年10月中旬,各培养院校要将当年定向师范毕业生花名册和就业情况分别报送相关设区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师资处备案。
四、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
1.生源条件。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的生源条件为参加2019年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合格。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需求县(市、区)户籍的生源。具体报考资格认定,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2.填报志愿。考生要按各设区市公布的师范定向招生计划和定向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后,各市、县(区)教育部门和各培养院校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政策规定,让广大考生和家长知晓政策。
3.录取程序。中考对报名定向培养的考生单独设立考场,由设区市统一组织评卷。录取工作由省、市、县中招办共同组织。设区市负责对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分设区市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省中招委认定后公布。为保证生源质量,培养院校要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对已填报志愿的定向生进行面试。对拟录取考生的资格要进行联审,并向社会公示。招生学校携已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4.签订协议。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并落实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指导计划。录取工作结束,招生院校要将定向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已经县(市、区)教育局和培养院校签字盖章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一并寄送已录取的定向生。定向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协议书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5.入学复查。承担定向培养任务的院校要认真做好师范定向生入校后的复查工作,要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送市、县(区)教育、人事部门和省教育厅师资处备案,作为学生毕业后定向就业的依据。
五、加强招生和培养过程的监管
1.主动公开政策。各市、县(区)教育局以及各招生院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要让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都了解定向培养乡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报名录取程序,让更多的优秀中学毕业生踊跃报名参加乡村教师定向培养。
2.强化监督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招生院校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加强对招生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考生报名后,各地要成立由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为主,有关部门参加的资格审查组,对考生的报名、录取资格进行审查。已录取的定向生,招生院校和需求县(市、区)教育局要进行公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实行“一专多能”培养。深化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培养院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小学教师“一专多能”综合培养课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37号)和《江西省教师教育(专科)课程标准(试行)》(第一辑)要求,结合乡村学校实际,不断推进实践导向的培养模式改革,认真组织教育教学,确保培养质量。培养院校要针对当前农村村小、教学点教师普遍存在的一人教多门课程的现象,突出教师教育的实践性,重视师德养成教育,强化师范生“三字一话”基本功训练,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一专多能” 的师范生,使培养的教师毕业即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省教育厅将加大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质量跟踪和过程督查。
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熊东海,电话:0791-86765180,电子邮箱:702480176@qq.com,邮编330038,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
附件1
2019年九江市各县(市、区)定向培养
乡村教师指导计划
单位:人
县(市、区) |
幼儿园教师 |
小学教师 |
合计 |
濂溪区 |
5 |
15 |
20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
2 |
3 |
5 |
柴桑区 |
5 |
20 |
25 |
武宁县 |
15 |
65 |
80 |
修水县 |
30 |
120 |
150 |
永修县 |
15 |
55 |
70 |
德安县 |
10 |
52 |
62 |
庐山市 |
10 |
40 |
50 |
都昌县 |
20 |
80 |
100 |
湖口县 |
5 |
20 |
25 |
彭泽县 |
10 |
25 |
35 |
瑞昌市 |
5 |
15 |
20 |
共青城市 |
3 |
5 |
8 |
合计 |
135 |
515 |
650 |
备注:以上指导性计划含乡村学校足球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附件2
2019年九江市各县(市、区)定向培养
乡村教师岗位需求计划汇总表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人
县(市、区) |
幼儿园教师 |
小学教师 |
特殊教育教师 |
合计 |
||
男 |
女 |
男 |
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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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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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小学教师计划按男性不低于40%的比例申报。2.幼儿园教师计划按男性不低于20%的比例申报。3.此表请按Excel文件表格格式报送。
附件3
2019年九江市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
(样本)
甲方: (招生学校)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学生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县、区教育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定向培养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旨在为乡村学校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乡村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关于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师字〔2007〕23号)等文件精神,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为参加中考且成绩优秀的初中毕业生;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乡村中小学教育事业;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甲方和丙方经审核,认为乙方符合择优录取条件,同意录取乙方为定向师范生。
第二条 根据 年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和招生规定,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将定向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及经甲方、丙方签字盖章的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一并寄送乙方。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在本协议书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第四条 负责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录取资格、政治表现、身体状况的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标准的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第五条 根据培养目标,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文化知识、专业技能的教育培养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提出的课程设置标准,实行“一专多能”培养,确保培养质量。 第六条 定期向丙方通报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思想、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接受丙方对培养质量的过程监管。 第七条 每年10月中旬,各培养院校要将当年定向师范毕业生花名册和就业情况分别报送相关设区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师资处。 第八条 考生本人和家长必须按省教育考试院 年招生计划所列院校和定向专业填报志愿。填报初中毕业五年制志愿的考生必须是所在县(区)的生源。 第九条 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业,取得专科学历证书和规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毕业时未取得专科学历或规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由此造成丙方无法安排工作,其责任自负。 第十条 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资格的,甲方、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如符合甲方当年录取资格的,可安排到其他专业。 第十一条 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状况、学习能力、违法乱纪或意外事故等原因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等,将终止或取消协议,责任自负。 第十二条 毕业后当年不履行协议到指定学校任教,即自动放弃分配资格,不得向丙方提出其他分配要求。同时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诚信档案。 第十三条 任教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根据省定向培养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配合招生部门将乙方录取到 学校培养。待乙方师范专科毕业、同时获得规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后,安排在 县 乡
1 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第十四条 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报考资格的审查,确保生源质量。因为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生源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 严格履行协议,确保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指定学校任教并落实编制和工资待遇。 第十六条 关心定向师范毕业生的成长,并为他们继续深造、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