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九江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10 10:16:0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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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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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作《关于2017年九江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及依据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转贷我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2080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7408万元,专项债券10339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分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和第一批新增债券转贷规模的通知》(赣财〔2017〕129号)的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市级财政部门依照省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市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债券的安排情况 

  2017年我市本级实际可安排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规模12080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7408万元,专项债券10339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八里湖新区景观绿化、道路建设项目安排20686万元;

  2、城区道路建设、改造等项目安排13679万元;

  3、昌九大道建设项目安排38213万元;

  4、创森工程安排3302万元;

  5、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排18970万元;

  6、土地收储安排25952万元。

  三、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在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级预算基础上,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一般债务收入174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专项债务收入103394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在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级预算基础上,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调增174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调增103394万元。

  调整后的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各地债务限额在2016年债务限额的基础上,加上2017年新增债券额度和外债转贷规模确定。全市总的债务限额为670.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32.7亿元,专项债务338.1亿元。 

  按照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及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各级政府只能在中央下达的限额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债务,除此以外,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