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财政2.5亿元支持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19-08-16 09:09:0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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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08-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0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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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近日市财政下达2019年第一批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建设市级补助资金2.5亿元。此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市级配套、农村生活垃圾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级奖补。

  2019年我市共有新农村建设点4487个,其中省级点2178个、市县点2309个。每个省级新农村点可获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按照省、市、县5:2:3的比例筹集,市级财政配套安排6万元;每个市县点可获财政专项资金20万元,其中贫困县市财政补助5万元,非贫困县市级财政补助3万元。

  此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10万元/个的标准对25个农村垃圾分类试点乡镇进行奖补,共补助250万元。农村生活污水市级补助资金主要是对431个农村生活污水深度处理村庄管网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按照4万元/个进行补助,运行维护费用按照0.1万元/个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