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3-26 00:00: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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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取号: G00110-0601-201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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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九江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戒毒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3)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工作;(4)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等工作;(5)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6)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7)指导、监督全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8)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和解戒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9)组织实施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10)主管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11)管理仲裁机构登记工作;(12)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13)管理、监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工作;(14)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共有预算单位7个,包括市机关本级和6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190人,其中:行政编制148人,全额事业编制34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人。实有332人,其中:在职人数167人(包括行政人员135人,全额事业人员3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2人),离退休98人,遗属人员9人,临时工58人。
第二部门 九江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市司法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4533.1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837.8万元,增长22.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5.14万元(含经费拨款2619.00万元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386.1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9.77万元,增长1%;上年财政拨款结转34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76万元,降低52.2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金额在当年已使用一部分。
2、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市司法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4533.1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837.8万元,增长22.67%。其中:
按支出资金性质划分:财政拨款支出3005.14万元,较上年增加29.77万元,增长1%(其中:经费拨款支出2619.00万元,较上年增加92.75万元,增长3.67%;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支出386.14万元,较上年减少62.98万元,降低14.02%);上年结转支出344万元,较上年减少376万元,降低52.2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4024.82万元,较上年增加838.63万元,增长26.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02万元,较上年增加42.86万元,增长16.78%;卫生健康支出84.13万元,较上年增加0.54万元,增长0.64%;住房保障支出126.20万元,较上年减少44.19万元,降低25.93%。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基本支出3323.85万元,较上年减少316.02万元,降低8.6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54.54万元,较上年增加184.95万元,增长9.89%;商品和服务支出855.14万元,较上年减少371.3万元,降低30.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17万元,较上年减少143.06万元,下降44.26%;其他资本性支出234万元,较上年增加13.36万元,增长6.07%);项目支出1209.32万元,较上年增加1153.82万元,增长2078.9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43万元,较上年增加125.43万元,增长522.63%;商品和服务支出307.09万元,较上年增加286.59万元,增长139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6万元,较上年增加85.6万元,增长778.18%;资本性支出653.20万元,较上年增加653.20万元)。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市司法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05.14万元,较上年增加837.8万元,增长22.67%,具体支出情况是:基本支出2572.55万元,较上年减少347.32万元,降低11.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06.94万元,较上年增加132.35万元,增长7.46%;商品和服务支出470.44万元,较上年减少176万元,下降27.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17万元,较上年减少143.06万元,下降44.26%;其他资本性支出15万元,较上年减少160.61万元,下降91.46%);项目支出432.59万元,较上年增加377.09万元,增长679.4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98万元,较上年增加106.98万元,增长445.75%;商品和服务支出286.61万元,较上年增加266.11万元,增长1298.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增长36.36%)。
4、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市司法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市司法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62.23万元,比上年增加265.76万元,增幅29.65%,主要原因是运行成本费用的增长和上年结转金额计入其他费用。
6、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司法部门政府采购总额88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2.7万元。
7、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更新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8、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0个。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市司法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3.0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6.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16.04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50.48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经费50.48万元。
第三部门 九江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经费拨款(补助):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财政拨款-纳入预算的资金:指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公共安全支出:指市司法局及所属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市司法局及所属单位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市司法局及所属单位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指市司法局及所属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司法局及所属单位用于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指市司法局及所属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联系人:罗轩 联系电话:3908859
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_2019-02-2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