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加工区、城西港区管理局,区直各部门,各街道(乡、场),汽车园、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区属及驻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19〕21号)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九江市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字〔2018〕43号)精神,按照“应上尽上、稳步推进”原则,经区直相关部门和驻区有关单位对江西省事项管理系统中国家标准依申请类事项内容进行再次梳理论证和审核,提出九江经开区区本级第二批“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232项、“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530项,经区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公布。
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改革,是指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通过全程网办、上门服务、帮办代办、邮递办理等措施,实现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无需前往政府部门或办事大厅的目标,让办事“零”跑动。
政务服务事项“只跑一次”改革,是指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申请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政府部门受理申请到做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最多跑一次”。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已公布的“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通过进一步砍环节、减材料、优流程、压时限,大力推行网上办理、邮寄配送、上门办理等多种方式,规范业务办理,编制办事指南,加大对外宣传,确保企业和群众“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便捷高效办事。对列入“一次不跑”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前往现场办理。对仍需前往部门单位办理的,应主动告知,并按当事人意愿办理。
区行政服务中心将会同督查部门通过暗访体验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有关单位、部门改革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相关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附件:1.九江经开区区本级第二批“一次不跑”政务服务
事项清单
2.九江经开区区本级第二批“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九江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