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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 MENU关于作出庐山西海爱心山庄改造升级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1-17 | 来源: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对项目申报材料及专家函审意见认真研究,我局已对庐山西海爱心山庄改造升级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见附件)。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8379361345(余)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巾口乡湖滨大道庐山西海管委会(332303)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庐山西海爱心山庄改造升级工程建设项目 |
庐西环字【2020】4号 |
2019.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