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林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6 16:55:49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1-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36302
- 责任部门:
九江市林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九江市林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期货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局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九江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西楼3楼303室,邮编:332099,电话:0792—822235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市林业局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1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3325条,政务微博公开57条,政务微信公开50条,新闻媒体等其它方式公开180条,依申请公开1条,主要是本局概况信息、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目录等信息。
1、政策解读情况。我局认真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措施,市林业局领导在下乡调研时进行解读和宣讲。主动加强与九江日报、九江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后,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扩大政策宣传效果,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九江林业网》对重要政策文件等进行了政策解读。
2、回应关切情况。一是建立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我局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二是对涉及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判处置,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三是对上级转办的舆情处置单,及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调查核实,并及时回应。在《九江林业网》开设了政策咨询、意见建议等专栏,对市民、林农提出的问题、建议及时进行了回复。
3、新闻发布情况。2019年2月22日晚,九江市“两会”新闻中心举行以“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为主题的2019“两会”新闻发布会。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于先葵,局党委委员黎武龙率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九江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于先葵作了《落实林业改革要求 保障九江绿色发展》的主题发布,介绍了单位机构改革后的新变化、新职能以及2019年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等。12月19日,我局还以打造林长制升级版作了新闻发布。
4、议案提案办理情况。我局共承办市本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21件,其中,人大建议4件(主办件1件,协办件3件),政协提案17件(主办件9件,协办件8件);承办上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件,其中省人大建议协办件2件、省政协提案协办件1件。
市林业局主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0件,均为社会关注度高的建议及提案,主办的10件建议提案回复已全部全文在九江林业网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今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并通过电子邮箱对申请人进行了公开,经沟通,申请人表示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积极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明确了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分管,局总工程师协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选好配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特别是明确分管领导为新闻发言人,保障了必要的工作经费。此外我局还组织对机关科室负责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平台建设
我局按照市信息办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平台保障工作,优化调整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平台栏目维护更新及时。我局在开设政策微博的基础上,开通了九江林业微信公众号,是集新闻、服务、交流为一体的官方微信平台,第一时间准确公开林业要闻、行业资讯,同时向广大市民提供政策法规、林业科普等咨询服务。
(五)监督保障
我局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订并完善了《九江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和督查考核等内容;同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不断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我局研究制定了《九江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九江市林业局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九江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等九项制度,全面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了政务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准确性,不断提升林业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服务公众的水平。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平台保障工作,平台栏目维护更新及时。同时,我局将政务公开纳入了对机关科室及局属各单位的考核体系,凡是当年在政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群众投诉属实或出现较大责任事故的,被上级追责问责的,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取消评先资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 | +2 | 2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6 | 0 | 224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5 | 0 | 5 | |
行政强制 | 2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4.0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单位重视不够,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到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在线服务水平、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规定,强化便民服务举措,加大落实监督保障力度,做到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强化措施,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促进九江林业高质量发展。
九江市林业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