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回复情况
发布时间:2020-01-22 14:16:31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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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1-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67208
- 责任部门:
已向15个县(市、区)人民政府,34个市直单位发出了征求意见函,(政务服务局 、 市编办、 司法局、 农业农村局 、 应急管理局 、 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水利局、扶贫办、城市管理局、教育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卫健委、宣传部、林业局、文广新旅局、发改委、气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银监会九江监管分局、金融办、组织部、商务局、纪委、审计局、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截止目前共收到3个县(区),23个市直单位回复。(柴桑区、庐山市政府提出了意见,浔阳区政府提出无意见),其它12个县(市、区)政府均未回复,9个市直部门提出了意见(市城市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办公室、市住建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4个部门提出无意见,11个部门未回复。
《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共征求34个市直部门意见、15个县(市、区)政府意见,征得11条意见建议。)
序号 | 单 位 | 反 馈 意 见 | 采 纳 情 况 |
1 | 市城市管理局 | 一、建议:修改第二大点“主要任务”中第(一)点“推动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中第2小点“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的内容和表述,一是删去“市本级和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二是将市城市管理局的责任单位调整为辖区政府(管委会),包括市城市管理局在内的市直有关单位可作为配合单位。 二、理由:一是本实施方案是依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的,上级实施方案中并没有“市本级和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表述,而且市委、市政府于2018年8月份印发《九江市城市管理“两级执法双重领导”体制改革实施办法》(九办发电﹝2018﹞23号),已明确了我市“两级执法”的管理模式。二是在刚刚结束的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中,驻区大队、驻街(乡镇)中队人财物均下放辖区,执法职权也已划转辖区行使,区执法职能是否下放乡镇需要辖区(管委会)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而定。三是依据三定方案和市容条例,市城市管理局只是对辖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对于已行使更多部门职权的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并无直接的管理责任。 | |
2 | 市司法局 | 建议如下:《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是推动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改革主要任务的责任主体应该是县(市、区)政府,因此,建议每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应增加各县(市、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单位。建议第二点主要任务第(一)第2.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中“……通过直接下放、签订《委托执法协议书》、个案联动等形式,除市场和质量监督、环保、税务等中央有明确规定的外,强化其他领域行政执法的属地监管责任,执法事权下放乡镇政府,统一归口综合执法队,乡镇政府负责综合执法队日常管理……”的表述,修改为“……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明确由乡镇实施,或规定可委托乡镇实施的城市管理、土地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领域的执法权,应切实下放到位;对未明确由乡镇实施,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执法事权依法下放、委托乡镇政府。强化行政执法的属地监管责任,统一归口综合执法队,乡镇政府负责综合执法队日常管理……”。 建议第二点主要任务第(一)第2.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中“……建立乡镇政府与县级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上下联动快速处置机制和分类处置机制,强化乡镇政府执法能力,探索建立体现综合行政执法特点的编制及人员管理办法,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可追溯、可问责机制和不作为、乱作为退出机制……”修改为“……建立乡镇政府与县级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强化乡镇政府执法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如需对《实施意见》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待收集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呈报市政府审定时,我局再按规定程序,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 |
3 | 市委组织部 | 第13条加强乡镇干部队伍中“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与职级并行制度”建议删除。因为中央已出台新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 |
4 | 市住建局 | 建议建议第二大点第(三)款第5小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一体化”中的“按照区域.......统筹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市发改委、市住局负责)修改为“按照区域.......统筹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理由:涉及统筹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职能在市自然资源局。 2、建议第二大点第(三)款第5小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一体化”中的“加强中心.......有效辐射”(市住建局负责)修改为“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一体化”中的“加强中心.......有效辐射”(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理由:涉及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规划职能在市自然资源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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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文广新旅局 | 建议第二项主要任务中第4点完善公共服务职能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古村落、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和发展,健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推动全民阅读、农家书屋全覆盖、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建议配合单位加上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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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应急管理局 | 建议在站所管理体制改革中,“一办三中心”增设“一所”,即应急管理所,将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能转至应急管理所,并承担辖区内自然灾害的防、治、救工作。理由如下: 1、应急管理工作包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灾救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震减灾等多方面,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在各级政府能力建设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都是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并且在实际工作中,各级乡镇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和2015年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的要求、《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群防群测的要求、《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二十四小时值班的要求,已经履行了应急管理工作中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救的职责。因此建议参照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构建优化、协同、高效应急管理体系的总体思路,设立乡镇应急管理所,统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2、《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要求“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提高保障生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能力”;2019年5月24日,省委书记刘奇在调研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时指出“加强应急管理,‘耳聪目明’是前提和基础”,并提出了“加强体系化建设,着力构建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的要求。乡镇应急管理机构是完整的应急管理体系之神经末梢,能够确保县乡两级机构改革后工作开展有效衔接。且基层是突发事件易发区,防范和处置也主要在基层,加强乡镇应急管理工作是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设立乡镇应急管理所能够拓展应急管理工作在前沿阵地的指挥力,有力提高基层安全生产保障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3、《江西省2019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赣应急字〔2019〕27号)第三十八条“积极推动全省应急管理四级机构、五级队伍建设,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组织保障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机构改革总体要求,着力加强省、市、县(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推动‘三定’方案落地落实,切实做到职能配置更加优化、协同、高效。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推进乡镇(街道)挂牌设立‘应急管理所’”以及第三十九条“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把基层一线作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主战场,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质、有培训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推进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落实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管理责任,确保基层应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也对设立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提出了明确的要求。4、目前甘肃、浙江、广东等省市已经设立了乡镇应急管理所(站)。 | |
7 | 纪委办公室 | 第二部分第15条强化乡镇政府监督管理,建议将配合单位中的市纪委、市监委删除。 | |
8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收悉,现反馈如下: 一、“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中的“完善公共服务职能” 建议将“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三留守’人员、残疾人、孤儿、困境儿童、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高龄老人等群体生活权益”中的“重点”两字删除。 二、“优化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一体化”中的“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一体化” 建议增加“构建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县(市、区)党(工)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将所增加的内容前置。 三、“切实增强服务保障能力”中的“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 建议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修改为“加大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 | |
9 | 市委编办 | 一、请将文中“市编办”统一改为“市委编办”。我办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全称为中共九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二、主要任务第一大点“推动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部分,存在与乡镇机构改革、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精神不相一致的地方,也与近期即将下发的《江西省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和开展的事业单位改革存在较大的政策冲突风险。建议待《江西省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正式下发后,重新予以调整,确保在政策范围内、符合改革方向。 | |
10 | 自然资源局 | 无意见 | |
11 | 公安局 | 无意见 | |
12 | 水利局 | 无意见 | |
13 | 扶贫办 | 未回复 | |
14 | 市政府办公室 | 无意见 | |
15 | 教育局 | 未回复 | |
16 | 人社局 | 无意见 | |
17 | 农业农村局 | 无意见 | |
18 | 总工会 | 未回复 | |
19 | 团市委 | 未回复 | |
20 | 妇联 | 无意见 | |
21 | 残联 | 未回复 | |
22 | 卫健委 | 无意思 | |
23 | 宣传部 | 未回复 | |
24 | 林业局 | 未回复 | |
25 | 市场监管局 | 无意见 | |
26 | 发改委 | 无意见 | |
27 | 气象局 | 未回复 | |
28 | 财政局 | 无意见 | |
29 | 银监局 | 未回复 | |
30 | 金融办 | 无意见 | |
31 | 商务局 | 未回复 | |
32 | 政务服务局 | 无意见 | |
33 | 审计局 | 无意见 | |
34 | 人大办公室 | 未回复 | |
35 | 柴桑区政府 | 建议:将《实施方案》中第10页第一行“深入开展和谐社区、示范社区创建”去掉。 理由:与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厅字【2018】5号)文件要求不符。 | |
36 | 庐山市政府 | 《关于征求<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如下: 1.建议将二、主要任务中的(一)推动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中的1.推进服务管理扩权改革中以下内容:“市编办负责,市直有关部门配合”修改为“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局负责,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2.建议将二、主要任务中的(一)推动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中的2.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中以下内容:“市编办、市城市管理局、市司法局负责,市直有关部门配合”修改为“市编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司法局负责,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