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城镇社区资助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1-09 19:51:32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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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1-0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60112
  • 责任部门:











关于印发《九江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资助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项目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制定了《九江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关于印发<九江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九财综201729)同时废止。




九江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城镇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项目的管理,根据财政部《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和《江西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项目管理办法》(赣财综〔20139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为城镇社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配餐送餐、居室保洁、医疗陪护以及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场所。

第三条 用于项目的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应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安排使用。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与补助标准

第四条 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是项目的建设修缮以及设备的配备。

第五条 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原则上为每个城镇社区不高于20万元。对于建设面积较大、老年人数较多的社区并具有一定示范作用的项目,经严格审核后,可按不高于50万元给予补助。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六条 项目按照区域统筹、均衡发展的原则,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九办字201982要求,以及资金安排规模等因素,制定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第七条 县(市、区)民政局依据项目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会同财政、民政部门落实项目。

第八条 项目申报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包括基本情况、运作方式、服务范围及初步效果等内容)。

(二)属于基本建设工程的项目,提供基本建设立项及规划等相关材料。

(三)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签署审核意见。

第九条 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提出资助申请,并附项目申报的相关材料。

(二)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8月底前对项目进行审核并逐级汇总上报。

(三)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地汇总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公布下达项目和资金。

第十条 项目经批准确定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当按照程序办理。

第四章 资金使用

第十一条 项目资金支付按照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政府采购范围的支出,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县(市、区)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十三条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应当建立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及使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第十四条 项目资金支出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类“其他支出”60款“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项目资金资助建设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应当在显着位置标识“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

第十七条 县(市、区)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九江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中心(站)项目



 


项 目  名  称                          

详 细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申 报 日 期                          

 


基本情况

社区老年

人数( )个

60-69

70-79

80-89

90岁以上





已建立有关制度名称


服务项 目

配餐送餐



医疗陪护



居室保洁


服务队伍

员工

总数 

管理人员数

医护人员数

护理人员

餐饮人员

持证人数

平均年龄

 







建设模式

公办(  )公建民营(   )民办( )其他模式(   )(在括号中填“是”)                                                

建设标准

开业时间

 

面积(

 

床位(数)


项目资金

资金投入( )万元

资金来源

财政

投入

(万元)

公益金

投入

(万元)

项目单位

自筹

(万元)

其他

(万元)

 


 

 

申请资金额度

及用途等




项目管理运营方案


承诺意见


本人对以上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并为此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按照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并认真开展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全景照片

(含大门牌匾)

照片(粘贴处)

新旧对照

项目建设前后对比照(粘贴处)

 

服务功能照

室内服务功能照(粘贴处)

服务功能照

室内服务功能照(粘贴处)

 

(市、区)级民政部门


意见






责任人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公章)

(市、区)级财政部门


意见






责任人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公章)

市民政部门


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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