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9 作者:
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省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200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全省高等学校(含高职院校,下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高级、中级职称评审。
(二)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专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高级、中级职称评审。
取得自主评审权的高等学校负责本校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申报人员的职称评审。独立组织高级职称评审确有困难的高等学校,可暂委托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省教育厅)评审,委托学校负主体责任。
二、资格条件
(一)评审条件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讲师执行《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授级讲师资格条件》(赣人社发〔2013〕72号)。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着)等终算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个人申报评审提供的工作量、论文论着、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等工作业绩必须是取得现资格以来至资历终算时间内所取得的。且应与申报的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的依据。
(三)申请转评职称的,须在现任职称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定,并按新系列标准条件申报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资历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
三、申报推荐
(一)公办高等学校申报职数
根据全省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公办高校教师职称申报工作与岗位设置相衔接,原则上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没有空缺岗位(已聘人数加未聘人数大于岗位数)且评审压力较大的学校,可暂在相应岗位数的3%比例内进行申报推荐。聘用人员由所在学校(单位)统筹考虑,统一考核、择优推荐。
(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申报职数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正高、副高级申报职数参照公办院校在岗位空缺数或相应岗位数的3%比例内进行申报推荐,岗位设置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92号)执行,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按正高7%、副高29%确定,民办高职院校专业技术岗位按正高5%、副高25%确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专职教师总数等数据参考全省2018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三)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事业单位申报职数
各中等职业学校和各省直事业单位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聘用人员由所在单位统筹考虑,统一考核、择优推荐。
(四)申报推荐要求
各学校(单位)要成立职称评审推荐考核小组或推荐委员会,规范推荐程序,做好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师德为先,强化立德树人导向,实行违反师德行为“一票否决”制,严查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违纪违规行为。要坚持量化和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在全省通用标准基础上,修订完善量化推荐标准,要向教学一线倾斜,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职业道德、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和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在推荐过程中,要强化公开公示,加强监督管理,始终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畅通意见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核查公示期间收到的问题线索。要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和岗位设置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和集体研究的前提下,制定评审推荐工作方案,包括岗位设置和申报数量、申报推荐办法、资格审查、评委遴选办法、评价标准、工作纪律、投诉监督机制等内容,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网上申报
报送省教育厅评审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省教育厅职称评委会不再受理纸质材料。请各单位尽快按照《关于启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18〕27号)要求,创建组织机构和申报人员个人(含聘用人员)账号,按隶属关系自上而下创建,公办高校由主管部门管理,民办高校由省教育厅管理。
报送省教育厅评审的,网上申报时间从10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各自主评审高等学校网上申报时间自主确定)。申报人员对照资格条件按《教师职称网上填报要求》(见附件1)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上传材料要求为JPG、JPEG或PDF格式的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置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申报材料提交后且通过审核的,原则上不允许再补充材料。
五、网上审查
各学校要按照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对申报人员所填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逐项审查,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材料完整清晰。并按要求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展示。对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报送。各设区市职称办和省直有关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申报评审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原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给予通报,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学校、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被退回材料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重新填报。省职称办网上受理高级职称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六、评委库调整
为进一步加强评委库建设,省教育厅将对评委库进行调整,入库委员从单位推荐的专家中遴选。
(一)推荐条件。评委库入库委员须在职且具备相应职称,具有良好的科学品格和职业道德,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学术造诣深,业务能力强,熟悉职称政策和评审标准,能自觉遵守评审纪律,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精力和意愿。高级评委库入库委员还应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且具有本专业最高层级职称并聘任最高层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中级评委库入库委员还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并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名额。各大中专院校可结合自身优势学科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择优推荐评委20名(不超过)。
(三)材料要求。各单位负责填写《江西省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汇总表》(附件2),表中“从事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到二级学科,于2019年10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人事处。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单位、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把提升职称工作质量和水平作为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全省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规范推荐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圆满完成。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加强对各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的督查,对推荐程序和规定执行不到位的,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省教育厅:何仙林,电话:0791-86765059,传真:0791-86765051;省人社厅:任如,电话:0791-86386293。
附件:1.教师职称评审网上填报要求
2.江西省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成员汇总表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附件1
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网上填报要求
一、学历材料
1.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19年12月底前有效)。
2.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或上传毕业生登记表。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职务聘用材料
在编人员上传连续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聘用人员或民办学校(独立学院)人员提供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
三、教师资格证材料
申报教师系列的在“ 相关证明材料”栏目上传教师资格证。
四、社保缴费材料
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社保参保缴费证明,省职称办将通过全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核查申报人员参保信息。要求申报人员2019年连续半年以上参保,社保缴纳单位与其工作单位一致。
五、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评审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有效的经历内容,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六、论文论着材料
1.高等学校、高职院校论文论着实行代表作制度,论文论着合计限填报6篇,且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排序填报。超出规定篇数要求的,将按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修改或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报送省级评审的论文须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各自主评审高等学校和各设区市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3.为进一步促进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杜绝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高等学校、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含高级、中级)申报人提交的学术论文需进行复制比检测,为保证检测平台和标准一致、检测结果具有可比性,复制比检测工作统一使用清华大学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作为检测工具。
4.论文要分项上传复制比检测报告、刊物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着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摘要、编委会名单页、标有着作字数页,以及本人撰写的能代表论着重点、创新点内容的章节(不超过10页)。
七、课题(项目)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八、奖励和荣誉材料
主要是对照资格条件上传有关业绩佐证材料,获奖内容、荣誉要与本人及所申报专业相关。
九、其它业绩材料
主要是对照资格条件上传其他业绩佐证材料,不得上传与评审条件无关以及不在规定范围和时效的材料。
附件2
江西省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成员汇总表
填报部门:(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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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最高学历 |
现行行政职务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受聘 时间 |
兼任何行政事务 |
从事专业 |
移动电话 |
办公电话 |
住宅电话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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