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关于《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表

发布时间:2019-01-15 08:43:0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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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01-1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07658
  • 责任部门:

 关于《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表

 

序号

部门

意见和建议

采纳情况

说明

1

税务局

第十点“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建议修改为“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已采纳

 

2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九江中心支行、九江银监局、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无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