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九江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方案(2019-2021年)》
发布时间:2019-12-30 17:16:38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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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12-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38617
- 责任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61号)精神,市人社局草拟了《九江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拟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在今年的人代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用于技能提升培训。经国务院研究,决定用3年时间,拿出1000亿,培训5000万人次(其中2019年培训1700万人次以上),简称“315”工程。为此,国务院5月18日印发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5月23日召开了全国部署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8月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61号)文件,8月22日上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部署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下达了2019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县(市、区)补贴性培训计划。省政府下达我市3年培训任务19.14万人次(其中今年任务8.13万人次),市本级为1.05万人,各县市区任务为7.08万人,资金已随计划任务下达到位,全市三年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2.0899亿(筹措的2.0899亿培训资金落实到账),其中调剂1700万资金补足共青城市、瑞昌市、庐山市培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由国家和省出台政策、下达任务,市、县抓落实,并由各级政府负责,明确人社部门牵头、众多部门参与,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开展工作。鉴于此项工作政治性强、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为确保任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九江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方案(2019-2021年)》。
二、起草过程
8月上旬,省政府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下发后,首先向九江萍钢、中铁九桥、九江石化、707研究所等大中型企业、家政协会、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宣传介绍国家、省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对我市职业培训工作进行摸底,有针对性的分配任务和开展工作;10月16日至18日,省人社厅举办提升行动培训班,我市各县(市、区)就业局长、业务经办同志共28人参加了培训;10月30日至11月5日将我市起草的《方案》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开区,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方案》已经2019年12月6日第36次市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2月24日正式印发《九江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方案(2019-2021年)》。
三、工作目标
2019-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到2021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9.14万人以上,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2%以上。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主要目标。确定了2019年至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工作任务和所要达到的数量、质量目标。
第二部分是工作任务。一是针对企业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行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二是针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实施“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三是针对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开展技能扶贫,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四是发挥部门优势创新培训内容,围绕市“5+1”千亿产业集群,开展石油化工、现代轻纺、电子电器、新材料、新能源五大产业集群等相关工种技能培训。五是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每年发布一次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明确补贴原则和补贴标准上浮的条件。
第三部分是培训主体。一是企业。降低企业培训准入门槛,发挥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主导作用。对具备相应师资条件和教学设施设备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直接认定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基地,按规定开展企业内部职工技能培训。其他企业可委托职业(技工)院校和具备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二是职业(技工)院校。支持职业(技工)院校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城乡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职业(技工)院校开展技能培训所得扣除必要成本后的净收入,可按不超过60%比例追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工作一线教师倾斜。院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允许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院校公用经费。三是社会培训机构。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经人社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在办学许可核定的工种范围内组织开展相关或相近职业(工种)的补贴性培训。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部分是培训对象。一是企业职工。重点培训我市“5+1”千亿产业集群主导产业企业职工。二是就业重点群体。包括: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三是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
第五部分是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关于成立九江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九就办字〔2019〕4号),成立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人社部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承担政策制定、任务分解、部门协调、工作考核等职责,建立工作情况季报、年报制度,抓好督促落实。发改部门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载体建设。教育部门要组织动员职业院校积极承担技能培训任务,重点引导县(市、区)职校承担“两后生”就业技能培训。财政部门要简化资金拨付环节,确保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类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本行业技能培训工作,按要求完成补贴性培训任务。其他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技能培训工作。二是细化任务分解。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国家、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纳入民生工程目标考核任务,统筹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组织推进等工作,确保各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19年各县(市、区)各类补贴性培训任务指标,按省下达的计划任务执行;九江经开区、市直有关部门的补贴性培训任务指标,按市下达的计划任务执行;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压实责任,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工作调度。要规范各类补贴性技能培训统计口径,凡是由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项目,都要纳入当地人社部门统计范围。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整合力度,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2019-2021年,从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2.0899亿元,用于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建立季度对账制度。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各级税务部门应按年度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报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的有机衔接。各地可安排经费对职业技能竞赛、师资培训等工作给予支持。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培训主体的组织管理、监督指导、培训任务监管和培训补贴审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行业部门主审机制,切实履行申请材料审核职责,有效甄别资金发放对象及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骗取套取资金等行为。行业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申请材料汇总报人社部门审批,由人社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培训资金,通过人社部门拨付至承担培训的企业、职业(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企业、职业(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要对培训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培训质量负责;申请补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同时,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五是强化舆论宣传。加大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职业(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积极参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吸引力。加强培训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培训主体和培训对象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要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良好氛围。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今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技能选手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上取得佳绩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李克强总理也作出批示,技能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资源,是促进产业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技能人才发展作出了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精辟指出了技能人才工作的重点任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技能人才的亲切关怀。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坚决将党中央、国务院这一利国利民、惠企惠民的好政策贯彻落实好。
下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调研督导,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地方和部门培训情况周报、月报、年报、重大事项专报制度,开展信息催报、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二是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会同发改、财政、工信、农业农村、商务、应急管理、民政、卫健、文广新旅等部门,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情况,每年发布一次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三是广泛宣传解读。加大政策推送和解读力度,促进政策进园区、进街道、进乡村、进校园,确保劳动者、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及时了解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四是统筹推进实施。积极推荐我市大型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工作,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健全校企合作对接平台,以服务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为重点,着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