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工资分配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0-02-13 10:30:0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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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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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7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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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26天8小时月薪制的劳动者在春节期间怎么领工资?

答1:2020年1月共有31天。其中:1月1日属法定假,国务院规定的春节假(1月24日至1月30日,其中,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为法定假)及延长假期(1月31日)共8天。如果员工没有在1月1日、1月24日至31日及双休日(不包括调休上班的1月19日)加班,其他工作日(包括调休上班的1月19日)正常上班,则1月份工资正常发放。如员工有加班,则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其中,在法定假日加班的,按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1月24日、1月28日至31日及双休日(不包括调休上班的19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1.75天。

 

问2:请问与疫情相关的民生企业在2月3日至9日期间协商安排5天上班,这5天的工资是按照工作日支付还是按照休息日加班来计算呢?

答2:不受延迟复工时间限制的国计民生企业,安排员工在2月3日至5日工作的,不属于加班,按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安排员工在2月8日、9日工作的,属于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1.75天,小时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1.75天÷8小时。

 

  问3:因为疫情封路,无法返回企业岗位,工资怎么算?

答3:因政府采取封锁疫区或道路等紧急防疫措施导致职工无法返回企业的,在封锁期间,用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封锁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从第二个月开始,用工企业应按规定发给职工生活费。

 

  问4:疫情防控期间,按单位要求返岗封闭,休假也只能在单位里,不能回家。这个封闭期工资怎么算?

答4:如果单位安排职工在封闭期间休假,则按照休假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如果单位没有安排职工休假,而是封闭在单位休息,封闭期间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封闭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从第二个月开始,单位应按规定发给职工生活费。

 

问5:哪些企业在2月9日之前可以恢复生产?

答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赣府厅明〔2020〕11号)文件规定,江西省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问6:春节疫情期间,公司单方面告知职工,年后解除合同,工资结算到年前最后一天,这样是否违法?

答6:如果公司单方面通知职工年后不用上班,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职工也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的情形,则公司行为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工资支付一览表

  

政府

安排

企业安排和工资支付

2020年1月

1月24日

春节假

未上班的,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上班的,属于加班,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工资

1月25日(星期六)

法定假

未上班的,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上班的,属于加班,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工资

1月26日(星期日)

法定假

未上班的,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上班的,属于加班,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工资

1月27日

法定假

未上班的,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上班的,属于加班,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工资

1月28日

春节假

未上班的,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上班的,属于加班,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工资

1月29日

春节假

未上班的,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上班的,属于加班,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工资

1月30日

春节假

未上班的,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上班的,属于加班,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工资

1月31日

春节延长假

未上班的,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上班的,属于加班,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工资

2020年2月

2月1日
  (星期六)

春节延长假

未上班的,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上班的,属于加班,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工资

2月2日
  (星期日)

春节延长假

未上班的,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上班的,属于加班,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工资

2月3日

政府限制的延迟复工时间

上班的,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未上班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休假的,按休假规定支付工资。

2月4日

政府限制的延迟复工时间

上班的,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未上班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休假的,按休假规定支付工资。

2月5日

政府限制的延迟复工时间

上班的,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未上班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休假的,按休假规定支付工资。

2月6日

政府限制的延迟复工时间

上班的,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未上班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休假的,按休假规定支付工资。

2月7日

政府限制的延迟复工时间

上班的,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未上班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休假的,按休假规定支付工资。

2月8日
  (星期六)

政府限制的延迟复工时间

上班的,属于加班,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工资;休息的,无工资。

2月9日
  (星期日)

政府限制的延迟复工时间

上班的,属于加班,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工资;休息的,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