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矶山工业园110kV增量配电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18 17:22:33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2-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65536
- 责任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2月25日(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联系电话:0792-8792063
项目名称 | 彭泽县矶山工业园110kV增量配电网项目 |
建设地点 | 本项目心连心110kV变电站位于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西南角,线路位于彭泽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九江彭诚电力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
建设项目概况 (环评单位提供) | 新建110kV心连心变电站一座,主变2×40MVA,无功补偿2×(3.6+4.8)Mvar,全户内布置;输电线路工程:彭泽~泉山(110kV彭泉线)破口π入110kV心连心变,路径全长7.52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0.2km,同塔双回架设线路6.82km,双回电缆0.5km。 |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提供)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通过网络、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组织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间内未收到公众的反馈信息。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提供)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项目施工期将产生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建筑施工中产生的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弃土等也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但这些影响都将随着工程的完工而自然消失或得到有效的恢复。因此,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管理条例,按照有关管理部门所制定的施工管理要求和报告中表所提的建议措施,切实做好防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以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及噪声等。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采用全户内布置,主变压器布局合理,断路器、电流电压互感器等电气设备布置在楼内;变电站出线避开居民密集区,高压配电装置应远离居民侧,变电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警告牌;导线对地高度及交叉跨越控制距离应严格满足《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相关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 (2)噪声防治措施 选择自冷式低噪声变压器及低噪声风机,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在变电站四周采用围墙进行隔声,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1、电磁防护措施: ①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的要求。②安排专职维护人员对线路进行定期巡检,发现破损的绝缘子需及时更换,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③变电站高压配电装置应远离居民侧,站区围墙侧设绿化隔离带,变电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警告牌。④在送电线路通过居民区时,保证导线对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110kV导线对地最小垂直距离为7米;当送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保证110kV导线对地最小垂直距离为6米。⑤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进行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2、噪声污染防治: ①施工期:进入施工场地车辆的速度应低于20km/h;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的正常工作状态;如需夜间施工,须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同意。②运营期:选择自冷式低噪声变压器,主变压器噪声应低于65dB(A),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变电站站区应合理布局,主变压器应布置在场地中间,周围布置主控楼等辅助建筑;采用低噪声导线、在导线表面采取缠绕抗流线。 3、废水污染防治; 在施工人员的临时生活区应设置简易厕所和化粪池,生活污水在池中充分停留处理后定期清掏。运营期变电站采用清污分流,站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灌;输电线路运营期无废污水产生。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运营期变电站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守人员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输电线路运行过程中没有固体废物产生。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基面土方开挖时,结合现场实际地形慎重进行,不可贸然大开挖;当高度差超过3m时,注意内边坡保护,尽量少挖土方,当内边坡放坡不足时,需砌挡土墙。②基础施工时,应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一般应随挖随浇基础,同时做好基面及基坑排水工作,保证塔位和基坑不积水。③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盖植被,并按原有植被种类进行复植,以使其恢复原有生态状态。④塔基开挖时采取表土保护措施,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塔基占地处未固化的部分的土地恢复。⑤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输电线路的施工临时占地和塔基未固化的部分,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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