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九江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6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1-20 16:15:57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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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1-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66204
- 责任部门:
赵为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九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列举了当前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行政执法队伍显露出的种种问题,指出目前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监管机制仍末理顺,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就您提出的相应对策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调研,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赣厅字[2019]13号),我局上半年会同市编办、财政局、审改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等方面意见,五易其稿,出台了《九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九办字[2019]66号),旨在以建立适应文化旅游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建立人民满意的文化市场管理秩序为出发点,以建立适应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需要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为落脚点,整合组建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这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整合我市文化旅游行业执法队伍,理顺执法职能,减少执法机构,夯实基层执法基础,提高执法效能,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重复执法等问题,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论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根据《方案》意见,将整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以及浔阳区文新旅局、濂溪区文广新旅局、柴桑区文广新旅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等文广新旅部门承担的文化、旅游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组建九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负责法律法规明确由市一级和市辖区承担的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复杂案件的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其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法律、法规;二是负责本辖区内的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三是指导监督辖区内各县(市)的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违法经营活动和行政执法工作;四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交办的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机构职能将从2019年9月1日零时起,由九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承担相关事权。
下一步,我局将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浔阳区文化新闻出版旅游局、濂溪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柴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统筹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要求局属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完成改革任务。以这次改革为契机,人员按照“人随事走”原则,严把划转人员资格关,严禁将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划入执法队伍;加快执法装备建设;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网络监控、奖励机制、咨询机制、联动协作机制等机制,加强文化市场执法常态管理工作,增强文化综合执法优势,提高执法效能,确保文化市场的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