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九江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 325 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1-20 16:23:42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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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1-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66214
- 责任部门:
陈慧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呵护城市记忆传承九江历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组织开展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九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对文化遗产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梳理;同时,还组织编制了《大中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庾亮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指导浔阳区政府对庾亮南路历史文化街区进行维修改造,整治街区环境。上述三项规划已于2018年11月6日通过了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2、新申报两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根据省住建厅的建议,我局会同相关单位启动开展了动力机厂历史文化街区、老地委大院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工作。2019年元月,省政府批准了九江市动力机厂、九江市大校场东南(老地委大院)为我省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现已启动开展相关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3、确定九江历史建筑保护对象
为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2017年、2018年两次启动了我市历史建筑普查工作,我局会同市文物部门、市规划院等专家成立工作组,对我市中心城区100多处历史建筑潜在对象进行了认真调研,通过现场踏勘、群众代表访谈、专家研究等方式,确定六十三处建筑为中心城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其中包括2012年大中路邮政支局旧址等七处江西省优秀近现代建筑、2017年安息日会福音堂等五处我市中心城区历史建筑潜在对象、2018年桂枝巷洋楼、大中路123-135号店面(鼎昌南北杂货店)、九江市南浔铁路老站房等五十一处我市中心城区历史建筑潜在对象。2018年12月17日,市政府已经批准并公布,并要求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4、推动开展历史建筑立法工作
为规范历史建筑的管理,传承与弘扬九江市优秀历史文化,促进城乡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在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市人大、政协关心指导,市直相关部门、有关单位通力协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积极配合下,我局于2018年9月底完成了《九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送审稿)》。目前该草案已于10月30日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讨论通过。11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了该条例。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