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如需救助可向所在单位工会递交申请,单位工会入户调查、审核并向全体职工公示,经审核合格困难职工资料上报至属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合格的档案留存基层单位及属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永久保存,同时建立与之配套的电子档案。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受理复核,提出救助意见,经领导审批,实施救助。
困难职工如何申请救助?
来源:市总工会 发布日期: 2020-01-07 10:02:00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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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生成日期: 2020-01-07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信息索取号: G00000-0203/2019-74086
- 责任部门:
困难职工如需救助可向所在单位工会递交申请,单位工会入户调查、审核并向全体职工公示,经审核合格困难职工资料上报至属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合格的档案留存基层单位及属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永久保存,同时建立与之配套的电子档案。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受理复核,提出救助意见,经领导审批,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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