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非本市常住人口,还应提交《居住证》);2.办理换领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损坏一块机动车号牌的,应提交另一块号牌;3.办理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还应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4.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如何补、换领号牌、行驶证?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0-01-03 15:40:00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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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生成日期: 2020-01-03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信息索取号: G00000-0203/2019-72071
- 责任部门:
1.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非本市常住人口,还应提交《居住证》);2.办理换领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损坏一块机动车号牌的,应提交另一块号牌;3.办理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还应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4.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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