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依据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101项;3、《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附件1:九江市市级保留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第169项。申请材料1、申请单位信息(网上查询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2、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3、运输车辆信息;4、消纳场场地使用合同或协议;5、施工项目平面图;6、扬尘治理方案或保洁协议;7、前置条件审核确认单(辖区城市管理部门出具)。办理流程1、受理。2、现场勘查阶段。3、审核决定。4、办结。办理地点九江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九江市城市管理局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92-8983462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勘查时间)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
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1-07 10:13:00 【字体: 大 中 小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生成日期: 2020-01-07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信息索取号: G00000-0203/2019-74099
- 责任部门:
设立依据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101项;3、《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附件1:九江市市级保留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第169项。申请材料1、申请单位信息(网上查询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2、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3、运输车辆信息;4、消纳场场地使用合同或协议;5、施工项目平面图;6、扬尘治理方案或保洁协议;7、前置条件审核确认单(辖区城市管理部门出具)。办理流程1、受理。2、现场勘查阶段。3、审核决定。4、办结。办理地点九江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九江市城市管理局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92-8983462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勘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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