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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05-12-30 00:00:00 【字体: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生成日期: 2005-12-30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信息索取号: G00000-0203/2019-20901
  • 责任部门: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其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这次普查的对象是在九江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市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现已基本完成。九江市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九江市统计局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4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3791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6818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3804个,社会团体法人313个,其他法人2856个。产业活动单位19984个,其中,第二产业4243个,第三产业15741个。个体经营户89676户,其中第二产业11861户,第三产业77815户(详见表1)。
表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与2001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企业法人单位数增加了156个,增长了2.3%。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1166个,减少739个,下降38.8%;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1414个,减少910个,下降39.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507个,增加313个,增长1.6倍;私营企业增加1426个,增长71.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其他内资企业共97个,增加7个,增长7.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208个,增加57个,增长39.6%(详见表2)。
表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我市法人单位数名列前五位的县(市、区)依次是浔阳区、瑞昌市、武宁县、修水县、永修县。
    个体经营户较多的前四个县(市、区)是:修水县、浔阳区、都昌县、瑞昌市。
表3 单位与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分布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3065个,占15.4%;批发和零售业2305个,占11.5%;教育2065个占10.3%;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5698个,占28.5%。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65.7%(详见表4)。
表4 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总计
一、农、林、牧、渔业*
二、采矿业
三、制造业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五、建筑业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八、批发和零售业
九、住宿和餐饮业
十、金融业
十一、房地产业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十六、教育
十攻、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此处的农、林、牧、渔业为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下同)。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8666户,占9.7%;交通运输业9835户,占11.0%;批发和零售业44609户,占49.7%;住宿和餐饮业7341户,占8.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9927户,占11.1%(详见表5)。
表5 个体经营户的行业分布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3]为689816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33276人,第三产业就业人员为556540人。在就业人员中,单位就业人员513502人,占74.4%;个体经营人员176314人,占25.6%。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188700人,占36.7%。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制造业179240人,占34.9%;建筑业65004人,占12.5%;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60358人,占11.8%;教育50721人占9.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2487人,占4.4%(详见表6)。
表6 单位就业人员行业分布
总计
一、农、林、牧、渔业
二、采矿业
三、制造业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五、建筑业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八、批发和零售业
九、住宿和餐饮业
十、金融业
十一、房地产业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十六、教育
十攻、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3%、5.9%、16.1%、40.1%、37.6%。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7.4%、37.0%、55.6%。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人员分别占2.3%、9.3%、36.9%、51.5%(详见表7)。
三、企业实收资本
    2004年未,全市第二、第三产业6818个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4]总额为183.21亿元。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由国家投入的资本68.47亿元,占37.4%;集体投入的资本18.83亿元占10.3%;个人投入的资本57.02亿元,占31.0%;港澳台投入的资本25.11亿元,占13.8%,外商投入的资本13.77亿元,占7.5%。各类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详见表8。
四、普查数据质量情况
    九江市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分层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方法,对12个县(市、区)及庐山管理局、九江开发区,共青开发区的数据质量进行抽查,共抽查了30个普查小区的620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抽查比例约为2.9%)及个体经营户1273户,(抽查比例约为1.4%)。抽查汇总结果,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3.7‰,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在有关部门登记为法人,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作为产业活动单位普查,或并入上一级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且具备以下条件:(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包括:(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没有领取执照或证书,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3]就业人员:是指2004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就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就业人员。
[4]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包括贷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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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2005-12-30 00:00:00
信息类别: 统计公报
文件编号: JJSZF-200512-21595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05-12-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G00000-0203/2019-20901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其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这次普查的对象是在九江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市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现已基本完成。九江市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九江市统计局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4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3791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6818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3804个,社会团体法人313个,其他法人2856个。产业活动单位19984个,其中,第二产业4243个,第三产业15741个。个体经营户89676户,其中第二产业11861户,第三产业77815户(详见表1)。
表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与2001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企业法人单位数增加了156个,增长了2.3%。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1166个,减少739个,下降38.8%;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1414个,减少910个,下降39.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507个,增加313个,增长1.6倍;私营企业增加1426个,增长71.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其他内资企业共97个,增加7个,增长7.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208个,增加57个,增长39.6%(详见表2)。
表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我市法人单位数名列前五位的县(市、区)依次是浔阳区、瑞昌市、武宁县、修水县、永修县。
    个体经营户较多的前四个县(市、区)是:修水县、浔阳区、都昌县、瑞昌市。
表3 单位与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分布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3065个,占15.4%;批发和零售业2305个,占11.5%;教育2065个占10.3%;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5698个,占28.5%。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65.7%(详见表4)。
表4 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总计
一、农、林、牧、渔业*
二、采矿业
三、制造业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五、建筑业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八、批发和零售业
九、住宿和餐饮业
十、金融业
十一、房地产业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十六、教育
十攻、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此处的农、林、牧、渔业为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下同)。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8666户,占9.7%;交通运输业9835户,占11.0%;批发和零售业44609户,占49.7%;住宿和餐饮业7341户,占8.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9927户,占11.1%(详见表5)。
表5 个体经营户的行业分布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3]为689816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33276人,第三产业就业人员为556540人。在就业人员中,单位就业人员513502人,占74.4%;个体经营人员176314人,占25.6%。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188700人,占36.7%。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制造业179240人,占34.9%;建筑业65004人,占12.5%;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60358人,占11.8%;教育50721人占9.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2487人,占4.4%(详见表6)。
表6 单位就业人员行业分布
总计
一、农、林、牧、渔业
二、采矿业
三、制造业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五、建筑业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八、批发和零售业
九、住宿和餐饮业
十、金融业
十一、房地产业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十六、教育
十攻、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3%、5.9%、16.1%、40.1%、37.6%。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7.4%、37.0%、55.6%。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人员分别占2.3%、9.3%、36.9%、51.5%(详见表7)。
三、企业实收资本
    2004年未,全市第二、第三产业6818个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4]总额为183.21亿元。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由国家投入的资本68.47亿元,占37.4%;集体投入的资本18.83亿元占10.3%;个人投入的资本57.02亿元,占31.0%;港澳台投入的资本25.11亿元,占13.8%,外商投入的资本13.77亿元,占7.5%。各类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详见表8。
四、普查数据质量情况
    九江市人民政府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分层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方法,对12个县(市、区)及庐山管理局、九江开发区,共青开发区的数据质量进行抽查,共抽查了30个普查小区的620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抽查比例约为2.9%)及个体经营户1273户,(抽查比例约为1.4%)。抽查汇总结果,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3.7‰,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在有关部门登记为法人,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作为产业活动单位普查,或并入上一级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且具备以下条件:(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包括:(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没有领取执照或证书,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3]就业人员:是指2004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就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就业人员。
[4]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包括贷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