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553个,就业人员[1]207925人;工业个体经营户8666户,就业人员25802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254个,占7.1%;集体企业439个,占12.4%;私营企业2264个,占63.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06个,占3.0%;外商投资企业42个,占1.2%;其余类型企业448个,占12.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21.1%,集体企业占6.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占13.0%,私营企业占38.3%,其余类型企业占21.1%(详见表1)。
表1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394个,制造业2895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64个,分别占11.1%、81.5%、7.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中,采矿业占6.8%,制造业占86.2%,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7.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纺织业就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5.8%、15.1%、12.6%(详见表2)。
表2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的行业分布
合计
采矿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其他采矿业
制造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品制造业
饮料制造业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家具制造业
造纸及纸制品业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制品业
塑料制品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04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见表3。
表3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三)能源消费
2004年工业企业分品种能源消费总量见表4。
表4工业企业分品种能源消费总量
(四)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399.36亿元,负债合计301.52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97.84亿元(详见表5)。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率,采矿业为51.2%;制造业为82.2%;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84.6%。
表5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行业分布
单位:万元
合计
采矿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其他采矿业
制造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品制造业
饮料制造业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家具制造业
造纸及纸制品业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制品业
塑料制品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五)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4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302.93亿元,其中,采矿业占4.3%,制造业占86.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9.3%。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的行业有7个: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工业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70.74亿元。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利润总额5.57亿元,其中,采矿业占49.3%,制造业占76.9%。利润总额超过亿元的行业有3个: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详见表6)。
表6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的行业分布
单位:万元
合计
采矿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其他采矿业
制造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品制造业
饮料制造业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家具制造业
造纸及纸制品业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制品业
塑料制品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六)企业科技活动
2004年末,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法人单位中开展科技活动[4]的有45个,占8.5%。在大中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为35.6%,小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占5.1%。
200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入科技活动经费1.82亿元,其中,用于新产品开发的经费0.44亿元,占24.2%。科技活动人员3843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1269人,占33%。
在科技活动经费投入中,代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为0.74亿元,投入强度[5]为0.3%。其中,大中型企业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0.56亿元,投入强度为0.28%。
分行业看,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超过500万元的行业有6个:纺织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投入强度在1%以上的行业有4个: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详见表7)。
表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的行业分布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制品业
塑料制品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品业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00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新产品[6]产值119499万元,占同口径工业总产值的4.3%。全年专利申请量为35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20件,占57.1%。企业技术改造经费支出47155万元,技术引进经费支出316万元,消化吸收经费支出499万元。
二、建筑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219个,就业人员65004人;建筑业个体经营户3195户,就业人员14545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35个,占16.0%;集体企业53个,占24.2%;私营企业79个,占36.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个,占0.9%;其余类型企业50个,占22.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23.1%,集体企业占23.9%,私营企业占19.6%,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占30.8%,其余类型企业占2.6%(详见表8)。
表8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71.7%;建筑安装业占4.6%;建筑装饰业占19.6%;其他建筑业占4.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6.3%;建筑安装业占1.7%;建筑装饰业占1.6%;其他建筑业占0.4%(详见表9)。
表9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的行业分布
合计 | 资质内企业 | 资质外企业 | ||||
法人 单位 (个) | 就业 人员 (人) | 法人 单位 (个) | 就业 人员 (人) | 法人 单位 (个) | 就业 人员 (人) | |
合 计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筑安装业 建筑装饰业 其他建筑业 | 219 157 10 43 9 | 65004 62595 1092 1057 260 | 140 113 6 17 4 | 62924 60999 927 756 242 | 79 44 4 26 5 | 2080 1596 165 301 18 |
(二)建筑业总产值
2004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62.50亿元。其中,资质内企业[7]61.83亿元,资质外企业完成0.66亿元。建筑业个体经营户经营收入8.04亿元。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7.3%;建筑安装业占1.8%;建筑装饰业占0.5%;其他建筑业占0.4%(详见表10)。
表10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建筑业总产值的行业分布
单位:万元
(三)房屋建筑面积及竣工价值
2004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8]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97.6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51.0万平方米,竣工价值16.11亿元。
(四)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建筑业企业的资产合计为49.65亿元,负债合计为32.89亿元,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7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6.3%(详见表11)。
表11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行业分布
单位:万元
(五)工程结算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4年,我市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56.02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7.4%,建筑安装业占1.9%,建筑装饰业占0.5%,其他建筑业占0.2%;利润总额0.77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6.6%,建筑安装业占3.4%,建筑装饰业占0.3%,其他建筑业占-0.3%(详见表12)。
表12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和利润总额
单位:万元
注释:
[1]就业人员:是指2004年12月31日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就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就业人员。
[2]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即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投资者最初投入实际到位资产以及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是指全部国有工业企业法人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法人。
[4]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是指有组织地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并有相应的经费支出的企业。
[5]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是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与销售收入之比。
[6]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着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开发研制,但尚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投产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7]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指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1第87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资质外建筑业企业指虽然没有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实际从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建筑业企业。
[8]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是指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可以承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不包括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