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行政许可最迟是多少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9-12-26 17:42:47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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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12-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20550
- 责任部门: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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