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厅、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办发〔2019〕1号),组建九江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分析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地方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负责联系、协调驻市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开展金融监管。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县(市、区)政府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考核评估和提出风险问贵的建议等工作。
(四)拟订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企业改制上市、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调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工作;协助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规范发展、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或市政府授权,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机构或组织进行行政审批、业务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相关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业统计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六)牵头组织开展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配合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范和处置机制,维护全市金融稳定。
(七)组织推进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协调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发起设立和规范发展,协助支持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协调引进市外金融机构,并做好配合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支持地方金融行业协会规范发展。
(八)领导和指导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全市性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的党的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全市金融人才队伍规划与建设工作,指导市内相关用人单位的金融人才引进、培育和使用等工作;负责对地方国资控股金融机构的商管任职进行资格性审查,配合有关部门对其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商管任职进行资格性审查;负责地方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地方金融改革任务,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做大做强做优金融业,强化地方金融监管,提高防范处置金融风险能力,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助推全市金融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文稿、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对外交流、金融宣传等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负责综合分析全市金融发展态势和年度运行情况,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联系驻市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其监管机构,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统筹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创新;牵头负责对县(市、区)政府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考核评估等工作,并承扭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工作。
(三)资本市场科(企业上市科)。负责联系驻市证券期货金融机构及其监管机构;分析全市资本市场形势,拟订全市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企业有效利用各类债务、股权融资工具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负责全市企业上市(挂牌)推进与后备资源培育等工作。
(四)地方金融科。负责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或市政府授权,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机构或组织进行行政审批、业务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相关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金融稳定科。负责指导、规范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试点和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机制,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配合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承担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机关党总支(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在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和办党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相关与行政机关脱钩后以及新登记成立党建工作归口本行业党委管理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培养发展新党员,组织党员开展活动;负责日常党务、纪检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金融人才工作;负责对地方国资控股金融机构的商管任职进行资格性审查,配合有关部门对其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商管任职进行资格性审查。负责地方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联系电话:0792-8110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