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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原)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7-08-10 11:51:00 【字体: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生成日期: 2017-08-10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信息索取号: G00000-0203/2019-70322
  • 责任部门: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字〔2010〕16号),保留九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党委、政府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和老市委大院、行署大院及其他生活区安全保卫、消防、卫生,绿化美化、水电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幼儿园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

  (三)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相关固定资产、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与经营。

  (四)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购置和更新报废的申报审核等有关工作。

  (五)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与管理。

  (六)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

  (七)协助做好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劳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预算经费的管理;负责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和开支计划;负责审核各种经费报销的凭证和报帐;负责工资和津补贴发放及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房改资金管理工作。

  (三)会议保障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大型会议的后勤保障;负责局机关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公共事务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区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亮化和水电气管理工作。

  (五)房产管理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所属房地产管理及设施的日常维护,负责办理房地产证件变更手续;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与管理。

  (六)安全保卫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负责工作人员通行证及车辆通行证的发放,更换、核对工作;负责监控设备的管理、操作;负责与武警值勤人员的联系与协调。

  (七)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助做好全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

  (八)车辆管理科

  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购置和更新报废的申报审核;负责局机关内部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保障;

  (九)大院管理科

  负责老市委大院、行署大院等生活区的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经营性资产的管理;负责老市委大院和行署大院及其他生活区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幼儿园的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食堂的管理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三、联系电话:0792---8111066

  四、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宗文

  主持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宏舟

  协助局长分管机关党总支、会议保障科;联系第一纪工委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文敏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公共事务科、公共机构节能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世位

  协助局长分管安全保卫科、房产管理科;

  局党组成员、 副调研员潘杰

  协助局长分管财务科、膳食科、大院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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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原)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2017-08-10 11:51:00
信息类别: 政府工作部门
文件编号: JJSZF-201708-22229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7-08-1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G00000-0203/2019-70322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字〔2010〕16号),保留九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党委、政府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和老市委大院、行署大院及其他生活区安全保卫、消防、卫生,绿化美化、水电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幼儿园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

  (三)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相关固定资产、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与经营。

  (四)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购置和更新报废的申报审核等有关工作。

  (五)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与管理。

  (六)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

  (七)协助做好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劳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预算经费的管理;负责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和开支计划;负责审核各种经费报销的凭证和报帐;负责工资和津补贴发放及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房改资金管理工作。

  (三)会议保障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大型会议的后勤保障;负责局机关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公共事务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区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亮化和水电气管理工作。

  (五)房产管理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所属房地产管理及设施的日常维护,负责办理房地产证件变更手续;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与管理。

  (六)安全保卫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负责工作人员通行证及车辆通行证的发放,更换、核对工作;负责监控设备的管理、操作;负责与武警值勤人员的联系与协调。

  (七)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助做好全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

  (八)车辆管理科

  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购置和更新报废的申报审核;负责局机关内部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保障;

  (九)大院管理科

  负责老市委大院、行署大院等生活区的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经营性资产的管理;负责老市委大院和行署大院及其他生活区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幼儿园的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食堂的管理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三、联系电话:0792---8111066

  四、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宗文

  主持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宏舟

  协助局长分管机关党总支、会议保障科;联系第一纪工委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文敏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公共事务科、公共机构节能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世位

  协助局长分管安全保卫科、房产管理科;

  局党组成员、 副调研员潘杰

  协助局长分管财务科、膳食科、大院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