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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9-11-14 15:15:00 【字体: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生成日期: 2019-11-14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信息索取号: G00000-0203/2019-24180
  • 责任部门: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字〔2010〕16号),保留九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九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拟订和实施我市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和实施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全市性的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检查评比。

  (三)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工作,参与规划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的管理。

  (四)负责对市区和各县(市、山)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五)受理市民和单位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反有关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检查落实“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

  (六)根据授权与生活垃圾处理场投资方签订《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协议》,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期、运营期的监督以及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协调九江市区及周边市、县的生活垃圾进场处理工作,负责审核生活垃圾进场计量、结算工作。

  (七)行使市容、规划、园林、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为: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建筑施工噪声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离退休干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市容环境管理科

  负责对全市市容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检查、评比与协调等工作。

  (三)宣传教育科

  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对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等教育工作。

  (四)法规科

  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指导、检查和咨询与解释等工作,负责对局下属执法大队开展执法办案的指导、检查、评比,以及对具体案件的审核、把关等工作。

  (五)城建监管科

  负责对局下属执法大队开展涉及规划、环保、市政、园林等方面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检查与审核等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垃圾和建筑渣土(余土)的管理。

  (六)广告科

  负责对城区户外广告和宣传促销活动设置的管理工作。

  (七)行政服务许可科

  负责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

  (八)财务科

  负责局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三、联系电话:0792-8581996

  四、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汪洪义,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余立生,分管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行政审批、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广告科、行政许可科、直属大队、开发区大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树平,分管建筑余土管理、违章建筑监管等工作;分管城建科、渣土大队、八里湖大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勐,分管市容环卫、综合考评、数字化城管、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分管市容科、考评办、督察大队、浔阳区大队、废管中心,联系市容协会、市公安局机动支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勇军,分管局日常事务、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扶贫帮困、机构节能、党建、人事、工青妇、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行政处罚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法规科、濂溪区大队、铁路大队。

  调研员艾宏泉,协助谭勐分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副调研员郑树军,协助局长分管财务、政府采购、基建等工作;分管财务科、基建办。

  副调研员吕林,协助局长分管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城管进社区、城管进学校、人行道停车处罚等工作;分管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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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2019-11-14 15:15:00
信息类别: 政府工作部门
文件编号: JJSZF-201911-22229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9-11-1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G00000-0203/2019-24180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字〔2010〕16号),保留九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九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拟订和实施我市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和实施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全市性的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检查评比。

  (三)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工作,参与规划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的管理。

  (四)负责对市区和各县(市、山)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五)受理市民和单位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反有关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检查落实“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

  (六)根据授权与生活垃圾处理场投资方签订《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协议》,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期、运营期的监督以及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协调九江市区及周边市、县的生活垃圾进场处理工作,负责审核生活垃圾进场计量、结算工作。

  (七)行使市容、规划、园林、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为: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建筑施工噪声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离退休干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市容环境管理科

  负责对全市市容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检查、评比与协调等工作。

  (三)宣传教育科

  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对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等教育工作。

  (四)法规科

  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指导、检查和咨询与解释等工作,负责对局下属执法大队开展执法办案的指导、检查、评比,以及对具体案件的审核、把关等工作。

  (五)城建监管科

  负责对局下属执法大队开展涉及规划、环保、市政、园林等方面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检查与审核等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垃圾和建筑渣土(余土)的管理。

  (六)广告科

  负责对城区户外广告和宣传促销活动设置的管理工作。

  (七)行政服务许可科

  负责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

  (八)财务科

  负责局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三、联系电话:0792-8581996

  四、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汪洪义,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余立生,分管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行政审批、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广告科、行政许可科、直属大队、开发区大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树平,分管建筑余土管理、违章建筑监管等工作;分管城建科、渣土大队、八里湖大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勐,分管市容环卫、综合考评、数字化城管、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分管市容科、考评办、督察大队、浔阳区大队、废管中心,联系市容协会、市公安局机动支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勇军,分管局日常事务、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扶贫帮困、机构节能、党建、人事、工青妇、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行政处罚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法规科、濂溪区大队、铁路大队。

  调研员艾宏泉,协助谭勐分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副调研员郑树军,协助局长分管财务、政府采购、基建等工作;分管财务科、基建办。

  副调研员吕林,协助局长分管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城管进社区、城管进学校、人行道停车处罚等工作;分管宣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