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19年12月25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九江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九府办发[2019]33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质量认证是国际通行、社会通用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其本质属性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我国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质量认证所具有的市场化、国际化等突出特点,使其作用日益彰显。2018年1月1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2018年8月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8〕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质量认证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全面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指明了前进方向,做出了科学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方案》 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九江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3至5年努力,使我市质量认证组织、监管、公共服务和对外合作等能力得到提高,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农产品、新材料、新型能源化工、玻璃纤维、生物技术、现代物流、物联网、煤炭、钢铁、水泥等产业的质量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力争到2022年,“国家羽绒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和“江西省电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宁)”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获得各类认证企业组织数量持续保持1300家以上,认证证书数量持续保持3600张以上。
三、主要内容
1.完善标准体系,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积极采用质量管理工具,鼓励和引导大中型制造业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推广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积极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组织企业开展学习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等级,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全面延伸。积极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鼓励政府部门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2.完善认证制度体系,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底线”作用,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全市特色产业积极开展节能、低碳、绿色、有机、物联网等产品认证和质量、环境、能源、知识产权等管理体系认证,在医疗、教育养老、金融、电商等领域开展服务认证。加强质量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积极申请创建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力争到2022年,全市获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达到3个以上。
3.完善监管体,加强质量认证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有效的认证监管方式,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模式,加大认证监管力度,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开展食品农产品(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
4.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各级政府对检验机构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力争到2022年,全市获国家认可的(CNAS)实验室达到5家以上,获省级资质认定(CMA)检验检测机构达到160家以上。提升检验检测认证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实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
5.完善组织领导体系,保障认证行业健康发展。明确加强组织领导、综合保障、宣传引导、督促落实等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