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考核、能耗“双控”考核是客观衡量当地生态文明建设进展和成效的重要手段。为扎实做好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考核工作,摆脱落后位置,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按照《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赣办字〔2017〕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先后两次征求了市直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意见,经修改完善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主要任务
共有提升资源利用、加强环境治理、提升环境质量、加强生态保护、提升发展质量、倡导绿色生活、加强制度改革创新等七个方面、24项工作任务,每项工作任务均明确了责任单位,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并以附表形式列出了九江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责任分工表。
一是提升资源利用。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391.7万吨标煤以内,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4%以上。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打造低碳产业体系,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倡导低碳生活,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15年减少18%以上。实施节水行动计划,大力开展节水示范载体创建,实施高耗能行业节水改造工程,推广先进节水技术。鼓励在工业领域推广水资源循环化利用,着力提高工业企业用水效率,推动高耗水、高污染企业改造升级,逐步淘汰高耗水的落后产能,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28%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35%以上。强化城市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人均用地指标整体控制,单位GDP建设用地比2015年下降25%。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重点开展矿山企业尾矿的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2%。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培训,规范秸秆还田技术标准,实施农机作业准入制度,以点带面,全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验示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二是加强环境治理。到202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15年减少4.3%以上,氨氮排放总量较2015年减少3.8%以上。推进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加大市、县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力度,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2020年底前,市、县级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左右,中心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广第三方治理模式,到2020年底,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三是提升环境质量。推动大气指标持续改善,到202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15年减排17.88%,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排11.16%,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至42微克/立方米。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任务。
四是加强生态保护。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6.5%,湿地保护率达到61.65%以上。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全面推行遗体火化,提高生态安葬率。遗体火化率达到100%,骨灰入骨灰堂(公墓)或者其他生态葬法安葬率达到100%。
五是提高发展质量。发展特色农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多措并举、不断调整优化我市产业结构。202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 45%以上。
六是倡导绿色生活。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7.7%以上。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实现全覆盖,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以上。
七是加强制度改革创新。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提出的建设任务,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推动形成富有九江特色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