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决策公开 > 政策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九江市促进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9-09-02 09:34:00 【字体: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府办发〔2019〕22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09-02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G00000-0203-2019-0051
  • 责任部门: 九江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江西省进一步激发商贸消费潜力促进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赣府厅字〔2019〕10号)、《九江市进一步激发商贸消费潜力促进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九府办字〔2019〕41号)文件精神,扩大夜消费、做旺夜经济、丰富夜生活、提升夜品味,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城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目标,以活跃市场、服务民生、促进消费、拉动经济为目的,围绕“品、购、赏、游、健、养”等夜消费元素,整合商业、文化、体育、旅游、城管、交通等各种资源,培育独特性的九江夜经济项目、打造地标性的夜生活集聚区、营造沉醉性的夜消费氛围、塑造唯一性的夜体验品牌,真正使九江成为本地人陶醉的“梦里水乡”、外地人向往的“诗和远方”,让“有一种夜生活叫浔阳江头”成为九江一张新的炫丽名片。

(二)工作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把夜经济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坚持项目带动,培育夜经济发展载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包容并蓄,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坚持属地管理、行业指导,各司其职、协同实施;坚持综合配套,完善夜经济保障体系;坚持定期督查考核,保障发展夜经济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三)工作目标。

按照让“夜晚亮起来、人气聚起来、消费火起来、经济活起来”的工作思路,通过3年的努力,中心城区重点培育包括购物、餐饮、文化、休闲等高品位、高标准、上规模的专业或综合类大型夜经济载体6至8个,其他县(市、区)培育1至3个,初步形成规划合理、设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经济发展格局,努力实现城市夜经济的规模化、常态化、大众化、品牌化。

二、主要工作

重点围绕“示范街区搭台、特色消费唱戏、立体配套支撑”开展工作。

(一)打造夜经济示范街区。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和城市管理有关规定,以已经形成的夜经济格局为基础,再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富有九江特色的夜间经济集聚区。

1.综合消费示范街区。以综合消费为主题,突出购物、餐饮、休闲、住宿等,围绕联盛快乐城、万达广场、九方购物中心、铜锣湾广场、天虹购物中心等城市商业综合体,丰富消费业态,延长营业时间,创新消费供给,打造5个市级夜间综合消费示范街区。(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2.体验消费示范街区。以体验消费为主题,突出营造“春江花月夜”“浔阳江头夜送客”“相逢何必曾相识”等意境,打造滨江路、环城路、庐山路一带襟江带湖的商文旅体验型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充实调整中西餐饮业态,发掘洋街、大中路步行街历史文化,大力引进游轮游船以及高档酒吧、咖啡馆、KTV项目等,营造适宜商务商旅、寻寻觅觅需求的消费体验环境,形成沿江沿湖、中西合璧的夜间体验消费示范街区。(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旅集团)

3.创业消费示范街区。以创业消费为主题,面向大学生和创业者等群体,重点以十里老街为载体,开辟以青年创业人员、大学生群体为经营主体的特色商品一条街、小吃夜市一条街、跳蚤市场等特色夜市,打造夜间创业消费示范街区。(责任单位:濂溪区政府、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城市管理局)

4.休闲消费示范街区。以休闲消费为主题,突出展现城市活力,重点打造八里湖沙滩公园、欧洲风情街等夜间休闲消费示范街区。以文艺、时尚、现代感来改造提升欧洲风情街,让欧洲风情街活色生香、灯红酒绿起来。增设夜间游船、文化演出、影视、娱乐等服务业态和观光景点,高水平设计建设沿湖“灯光秀”,提升“八里湖夜景游”品牌吸引力。(责任单位: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局)

(二)培育六大特色夜经济。

围绕 “品、购、赏、游、健、养” 等消费元素,培育六大特色夜经济,打造时尚与怀旧、现代与古典、中西方合璧的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形成一批特色化的“夜浔阳、自难忘”品牌活动。

1.“夜品”。组织开展“五个十”品牌餐饮评选,评选出十大夜宵特色街、十大夜宵名店、十大夜宵美食、十大夜宵名厨和十大夜宵吃货。以甘棠湖、南门湖周边道路、小巷为重点,打造一批小吃名街、名城;以三马路茶文化旅游商业街为重点,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品茶示范街区,植入“不品云雾茶、不是庐山客”消费心理体验;以春江花月宴、武宁菜、全鱼宴等为重点,增加特色餐饮比重,让市民在九江市区品尝到地方特色的传统餐饮、网红名小吃、异域风味,喝到异域咖啡和美酒,体验“舌尖上的浔阳”美味文化。(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九江广播电视台、九江日报社)

2.“夜购”。深入推进“GJJ·购九江”系列主题活动,每年6至10月策划推出“夜市购物节”,推出购物大通票,推动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商场率先延长营业时间,鼓励开展“越夜越优惠”夜间打折促消费活动。支持商业综合体利用门前广场、共享空间等开展一系列促消费活动。加快推进24小时便利店建设。鼓励发展夜间会展经济,支持有关单位和企业举办夜间特色展览展销展会等活动。(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

3.“夜赏”。致力打造“浔式休闲”慢生活,促进城市文化消费升级。引进高雅艺术演出活动,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艺术家和演艺团体来我市演出。重点谋划打造1-2台反映我市文化特色、适合长期演出的标志性演艺精品,服务我市旅游和夜经济发展。繁荣平民文化,以小型演出团体为主,采取街头表演、驻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将每年8月作为“文艺调演月”,组织市内文艺院团、高校和各县(市、区)地方特色传统剧目到市区开展公益性演出活动,提升全民文化品位;利用图书馆、书城、艺术中心等载体,开展读书、朗诵、讲座、“非遗”表演等活动,力争打造1-2个浔阳原创性文化节目。(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

4.“夜游”。 打造“夜游庐山”品牌,围绕庐山谋划建设一批夜间旅游重点项目,把庐山真正打造成“天上的街市”。深入挖掘整合全市夜间旅游资源,全面加强旅游点、旅游线路的夜间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开通夜间旅游班车,方便市民和游客欣赏夜风景,参与夜经济,体验夜文化,打造 “夜游浔阳”品牌。中心城区主要围绕“一湖一园”开展夜间旅游:在八里湖沙滩公园推出“我们约会吧”,打造年轻人的“嗨”场;利用甘棠湖公园、南门湖、八里湖湖面、胜利公园及周边建筑物,打造音乐喷泉、镭射灯光秀,定期、定时段推出水幕电影、大型灯光秀和泛舟湖面的旅游节目;在白水湖公园打造儿童夜间动漫世界,实现城区夜间旅游差异化发展。不断规范“农家乐”和民宿经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实行挂牌服务,让市民群众周末住民宿、品农家饭,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多的夜消费选择,打造区域夜经济亮点。(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文广新旅局、市城市管理局、文旅集团)

5.“夜健”。引导和鼓励开展夜间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一批开放式灯光球场,充分利用市内公园、广场、社区等场所,组织开展夜间走湖、夜跑、气功、太极拳(剑)、广场舞、街舞、健美操等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引导群众走出家门、休闲健身、观赏赛事。积极组织承办省级以上高水平体育赛事、体育表演,繁荣夜间健身体育消费市场。除重大赛事和维修保养外,鼓励有条件的全市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在夜间开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

6.“夜养”。以传统音乐为突破口,讲好“琵琶行”故事,繁荣古典音乐教育,培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音乐教育培训机构,打造全国知名的音乐养心基地;挖掘杏林文化,以中医药传承为切入点,重点围绕艾灸、美容、足疗、推拿、泡泉等康养项目,加强规范管理,鼓励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打造九江自己的养生养身品牌;充分利用庐山避暑胜地的影响力,整合相关资源,营造“游庐山、泡温泉、赏琵琶、品浔味、购特产”的综合体验,打造全国知名的休养集聚地;引进24小时特色实体书店、开通图书馆通宵阅览室等,通过讲座、研讨、读书会等方式,加强夜间文化交流,营造安身安心的文化消费氛围。(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庐山市政府、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

(三)完善夜经济基础配套。

1.实施亮化美化工程。对城市重点区域内的主要道路、标志性建筑物和夜经济重点区域、特色街区进行集中亮化美化,增设照明设施,延长照明时间,营造灯光氛围,并统一智能化管理。(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

2.鼓励开展延时经营。鼓励倡导重点打造的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及周边区域内百货店、超市、便利店、餐饮企业、休闲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所等各类销售和服务企业推行延时经营,方便市民夜间消费。(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

3.延长公交运营时间。进一步优化夜间经济街区附近公共交通线路设置,开通夜间交通微循环路线,加密夜间运行班次,延长夜间运营时间,方便市民夜间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

4.放宽摆买管制政策。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对重点打造的创业型夜市街区实施放宽摆买管制政策。经有关部门审批许可,区政府可以划定固定经营区域,满足创业者的经营需求。(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交管支队)

5.增设夜间停车泊位。重点规范和加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的停车管理,提出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夜间临时停车等具体措施。18:30至次日2:00在符合认定标准的中心城区夜市街区消费后,凭有效票据在鼎通泊车位免费停车。(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公安交管支队)

6.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市经营的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夜市收费管理,降低夜间营业成本,减轻商户负担;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等配套设施,为经营者提供最大方便;加强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等管理保障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购物环境。(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九江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深燃公司)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市促进商贸消费升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夜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夜经济建设职能部门联席办公制度。夜经济工作牵头部门为市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各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辖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建设年底前完成。

(二)加大扶持。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研究制定支持发展夜市经济的资金扶持办法。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安排资金发展夜市经济。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促进夜间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措施,于8月中下旬报市促进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

(三)强化考核。将发展夜经济工作作为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机制。市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夜经济建设工作任务要逐项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对完成建设任务好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表扬奖励,对完成任务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形成合力。宣传、文广新旅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自媒体等,加大对夜经济工作的宣传力度,建立商贸服务企业与新闻媒体夜消费信息宣传联盟,采取实时互动的形式,及时报道夜经济活动资讯、夜间促销信息,推介休闲消费场所,引导市民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走出家门上街消费。引导游客精准选择消费项目,增加停留驻足九江的时间;发改、市监、城管、住建、交通、税务、公安、体育等部门要结合自身分工,积极出台促进夜经济发展的便利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积极营造促进我市夜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九江夜经济品牌形象,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2019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收缩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决策公开 > 政策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九江市促进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2019-09-02 09:34:00
信息类别: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九府办发〔2019〕2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9-09-0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信息索取号:G00000-0203-2019-0051
责任部门:九江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江西省进一步激发商贸消费潜力促进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赣府厅字〔2019〕10号)、《九江市进一步激发商贸消费潜力促进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九府办字〔2019〕41号)文件精神,扩大夜消费、做旺夜经济、丰富夜生活、提升夜品味,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城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目标,以活跃市场、服务民生、促进消费、拉动经济为目的,围绕“品、购、赏、游、健、养”等夜消费元素,整合商业、文化、体育、旅游、城管、交通等各种资源,培育独特性的九江夜经济项目、打造地标性的夜生活集聚区、营造沉醉性的夜消费氛围、塑造唯一性的夜体验品牌,真正使九江成为本地人陶醉的“梦里水乡”、外地人向往的“诗和远方”,让“有一种夜生活叫浔阳江头”成为九江一张新的炫丽名片。

(二)工作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把夜经济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坚持项目带动,培育夜经济发展载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包容并蓄,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坚持属地管理、行业指导,各司其职、协同实施;坚持综合配套,完善夜经济保障体系;坚持定期督查考核,保障发展夜经济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三)工作目标。

按照让“夜晚亮起来、人气聚起来、消费火起来、经济活起来”的工作思路,通过3年的努力,中心城区重点培育包括购物、餐饮、文化、休闲等高品位、高标准、上规模的专业或综合类大型夜经济载体6至8个,其他县(市、区)培育1至3个,初步形成规划合理、设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经济发展格局,努力实现城市夜经济的规模化、常态化、大众化、品牌化。

二、主要工作

重点围绕“示范街区搭台、特色消费唱戏、立体配套支撑”开展工作。

(一)打造夜经济示范街区。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和城市管理有关规定,以已经形成的夜经济格局为基础,再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富有九江特色的夜间经济集聚区。

1.综合消费示范街区。以综合消费为主题,突出购物、餐饮、休闲、住宿等,围绕联盛快乐城、万达广场、九方购物中心、铜锣湾广场、天虹购物中心等城市商业综合体,丰富消费业态,延长营业时间,创新消费供给,打造5个市级夜间综合消费示范街区。(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2.体验消费示范街区。以体验消费为主题,突出营造“春江花月夜”“浔阳江头夜送客”“相逢何必曾相识”等意境,打造滨江路、环城路、庐山路一带襟江带湖的商文旅体验型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充实调整中西餐饮业态,发掘洋街、大中路步行街历史文化,大力引进游轮游船以及高档酒吧、咖啡馆、KTV项目等,营造适宜商务商旅、寻寻觅觅需求的消费体验环境,形成沿江沿湖、中西合璧的夜间体验消费示范街区。(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旅集团)

3.创业消费示范街区。以创业消费为主题,面向大学生和创业者等群体,重点以十里老街为载体,开辟以青年创业人员、大学生群体为经营主体的特色商品一条街、小吃夜市一条街、跳蚤市场等特色夜市,打造夜间创业消费示范街区。(责任单位:濂溪区政府、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城市管理局)

4.休闲消费示范街区。以休闲消费为主题,突出展现城市活力,重点打造八里湖沙滩公园、欧洲风情街等夜间休闲消费示范街区。以文艺、时尚、现代感来改造提升欧洲风情街,让欧洲风情街活色生香、灯红酒绿起来。增设夜间游船、文化演出、影视、娱乐等服务业态和观光景点,高水平设计建设沿湖“灯光秀”,提升“八里湖夜景游”品牌吸引力。(责任单位: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局)

(二)培育六大特色夜经济。

围绕 “品、购、赏、游、健、养” 等消费元素,培育六大特色夜经济,打造时尚与怀旧、现代与古典、中西方合璧的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形成一批特色化的“夜浔阳、自难忘”品牌活动。

1.“夜品”。组织开展“五个十”品牌餐饮评选,评选出十大夜宵特色街、十大夜宵名店、十大夜宵美食、十大夜宵名厨和十大夜宵吃货。以甘棠湖、南门湖周边道路、小巷为重点,打造一批小吃名街、名城;以三马路茶文化旅游商业街为重点,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品茶示范街区,植入“不品云雾茶、不是庐山客”消费心理体验;以春江花月宴、武宁菜、全鱼宴等为重点,增加特色餐饮比重,让市民在九江市区品尝到地方特色的传统餐饮、网红名小吃、异域风味,喝到异域咖啡和美酒,体验“舌尖上的浔阳”美味文化。(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九江广播电视台、九江日报社)

2.“夜购”。深入推进“GJJ·购九江”系列主题活动,每年6至10月策划推出“夜市购物节”,推出购物大通票,推动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商场率先延长营业时间,鼓励开展“越夜越优惠”夜间打折促消费活动。支持商业综合体利用门前广场、共享空间等开展一系列促消费活动。加快推进24小时便利店建设。鼓励发展夜间会展经济,支持有关单位和企业举办夜间特色展览展销展会等活动。(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

3.“夜赏”。致力打造“浔式休闲”慢生活,促进城市文化消费升级。引进高雅艺术演出活动,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艺术家和演艺团体来我市演出。重点谋划打造1-2台反映我市文化特色、适合长期演出的标志性演艺精品,服务我市旅游和夜经济发展。繁荣平民文化,以小型演出团体为主,采取街头表演、驻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将每年8月作为“文艺调演月”,组织市内文艺院团、高校和各县(市、区)地方特色传统剧目到市区开展公益性演出活动,提升全民文化品位;利用图书馆、书城、艺术中心等载体,开展读书、朗诵、讲座、“非遗”表演等活动,力争打造1-2个浔阳原创性文化节目。(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

4.“夜游”。 打造“夜游庐山”品牌,围绕庐山谋划建设一批夜间旅游重点项目,把庐山真正打造成“天上的街市”。深入挖掘整合全市夜间旅游资源,全面加强旅游点、旅游线路的夜间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开通夜间旅游班车,方便市民和游客欣赏夜风景,参与夜经济,体验夜文化,打造 “夜游浔阳”品牌。中心城区主要围绕“一湖一园”开展夜间旅游:在八里湖沙滩公园推出“我们约会吧”,打造年轻人的“嗨”场;利用甘棠湖公园、南门湖、八里湖湖面、胜利公园及周边建筑物,打造音乐喷泉、镭射灯光秀,定期、定时段推出水幕电影、大型灯光秀和泛舟湖面的旅游节目;在白水湖公园打造儿童夜间动漫世界,实现城区夜间旅游差异化发展。不断规范“农家乐”和民宿经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实行挂牌服务,让市民群众周末住民宿、品农家饭,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多的夜消费选择,打造区域夜经济亮点。(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文广新旅局、市城市管理局、文旅集团)

5.“夜健”。引导和鼓励开展夜间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一批开放式灯光球场,充分利用市内公园、广场、社区等场所,组织开展夜间走湖、夜跑、气功、太极拳(剑)、广场舞、街舞、健美操等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引导群众走出家门、休闲健身、观赏赛事。积极组织承办省级以上高水平体育赛事、体育表演,繁荣夜间健身体育消费市场。除重大赛事和维修保养外,鼓励有条件的全市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在夜间开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

6.“夜养”。以传统音乐为突破口,讲好“琵琶行”故事,繁荣古典音乐教育,培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音乐教育培训机构,打造全国知名的音乐养心基地;挖掘杏林文化,以中医药传承为切入点,重点围绕艾灸、美容、足疗、推拿、泡泉等康养项目,加强规范管理,鼓励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打造九江自己的养生养身品牌;充分利用庐山避暑胜地的影响力,整合相关资源,营造“游庐山、泡温泉、赏琵琶、品浔味、购特产”的综合体验,打造全国知名的休养集聚地;引进24小时特色实体书店、开通图书馆通宵阅览室等,通过讲座、研讨、读书会等方式,加强夜间文化交流,营造安身安心的文化消费氛围。(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庐山市政府、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

(三)完善夜经济基础配套。

1.实施亮化美化工程。对城市重点区域内的主要道路、标志性建筑物和夜经济重点区域、特色街区进行集中亮化美化,增设照明设施,延长照明时间,营造灯光氛围,并统一智能化管理。(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

2.鼓励开展延时经营。鼓励倡导重点打造的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及周边区域内百货店、超市、便利店、餐饮企业、休闲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所等各类销售和服务企业推行延时经营,方便市民夜间消费。(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

3.延长公交运营时间。进一步优化夜间经济街区附近公共交通线路设置,开通夜间交通微循环路线,加密夜间运行班次,延长夜间运营时间,方便市民夜间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

4.放宽摆买管制政策。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对重点打造的创业型夜市街区实施放宽摆买管制政策。经有关部门审批许可,区政府可以划定固定经营区域,满足创业者的经营需求。(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交管支队)

5.增设夜间停车泊位。重点规范和加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的停车管理,提出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夜间临时停车等具体措施。18:30至次日2:00在符合认定标准的中心城区夜市街区消费后,凭有效票据在鼎通泊车位免费停车。(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公安交管支队)

6.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市经营的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夜市收费管理,降低夜间营业成本,减轻商户负担;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等配套设施,为经营者提供最大方便;加强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等管理保障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购物环境。(责任单位:浔阳区政府、濂溪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九江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深燃公司)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市促进商贸消费升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夜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夜经济建设职能部门联席办公制度。夜经济工作牵头部门为市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各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辖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建设年底前完成。

(二)加大扶持。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研究制定支持发展夜市经济的资金扶持办法。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安排资金发展夜市经济。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促进夜间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措施,于8月中下旬报市促进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

(三)强化考核。将发展夜经济工作作为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机制。市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夜经济建设工作任务要逐项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对完成建设任务好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表扬奖励,对完成任务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形成合力。宣传、文广新旅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自媒体等,加大对夜经济工作的宣传力度,建立商贸服务企业与新闻媒体夜消费信息宣传联盟,采取实时互动的形式,及时报道夜经济活动资讯、夜间促销信息,推介休闲消费场所,引导市民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走出家门上街消费。引导游客精准选择消费项目,增加停留驻足九江的时间;发改、市监、城管、住建、交通、税务、公安、体育等部门要结合自身分工,积极出台促进夜经济发展的便利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积极营造促进我市夜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九江夜经济品牌形象,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2019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