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决策公开 > 政策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0-01-09 16:08:56 【字体:

  • 信息类别: 九府办发
  • 文件编号: 九府办发〔2019〕33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1-0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59992
  • 责任部门: 九江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

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8〕50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市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推动落实新质量发展理念,提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统一管理、顶层设计,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激励约束、多元共治”的原则,积极推广和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促进行业发展和改革创新,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产品、工程、环境和服务质量,显着增强我市经济质量优势,推动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二)主要目标。

通过3至5年努力,使我市质量认证组织、监管、公共服务和对外合作等能力得到提高,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农产品、新材料、新型能源化工、玻璃纤维、生物技术、现代物流、物联网、煤炭、钢铁、水泥等产业的质量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力争2022年,国家羽绒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江西省光源检验中心(武宁)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获得各类认证企业组织数量持续保持1300家以上,认证证书数量持续保持3600张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1.积极采用质量管理工具。积极鼓励和引导大中型制造业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推广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以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改造提升现有质量管理模式,力争到2022年,推广率达到100%。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积极发挥国有企业尤其是江西省“井冈质量奖”获奖企业、江西名牌产品企业、江西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九江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主力军”作用,结合不同行业和企业组织特点,分期分批为九江重点企业、骨干企业、支柱产业培训开发应用先进质量管理工具与模式,全面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九江海关,各县〔市、区〕政府)

2.积极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以质量认证体系升级为抓手,围绕制造业质量提升、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工程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六大专项行动”,组织企业开展学习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等级,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全面延伸。以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升级带动企业质量管理升级,使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更加融合高效,助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切实发挥市属及驻市国有大型企业的主力军作用,推动各行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换版。针对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以及消费者的不同特点,通过网络学习、培训讲座、交流研讨、媒体宣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质量管理知识普及宣传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化、群众性质量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九江海关,各县〔市、区〕政府)

3.积极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大力加强质量基础建设,积极推广应用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切实提升质量治理能力。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推动各行业抓质量提升出成效。(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新旅局、市教育局、九江海关,各县〔市、区〕政府)

(二)坚持多措并举,全面实施质量认证制度

4.进一步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底线”作用,强化对电线电缆、低压电器、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消防产品、儿童用品等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的监管。督促帮助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力争到2022年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率达到100%;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入境验证管理,推行强制性产品认证诚信示范企业便利化通关模式;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诚信状况实施分类监管,引入“自我声明”方式鼓励企业加快提质升级,严守产品安全底线;建立健全获证企业档案,进一步完善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日常巡查+专项抽查”制度,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专项检查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市市监局、九江海关、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5.深入开展自愿性认证工作。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全市特色产业积极开展节能、低碳、绿色、有机、物联网等产品认证和质量、环境、能源、知识产权等管理体系认证,在医疗、教育养老、金融、电商等领域开展服务认证进一步提升全市特色产业产品质量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不断适应和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质量安全监管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求。力争到2022年,低碳、节能、节水、有机等产品认证获证证书数分别达到2张、10张、5张、150张以上;质量、环境、能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获证证书数分别达到750张、400张、15张、4张以上,服务认证获证证书数达到20张以上。(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九江海关、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新材料产业及传统材料产业。大力推动有机硅、玻璃纤维、电光源产品、生物技术等产业制定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以信息材料、纳米材料、增材制造材料为代表的前沿新材料产业,以生态木、环保砖为代表的绿色建材产业,以钢铁、水泥、陶瓷、造纸为代表的传统材料产业开展节能产品认证、节水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环保产品认证等,进一步发挥行业优势,提高相关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

新型能源化工产业及传统能源产业。大力推动光伏、风能、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煤层气加工利用等新型能源化工产业及煤炭、铜、钨等传统能源产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有效促使生产材料、生产工艺等环节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

农产品加工产业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业。大力推动庐山云雾茶、修水宁红茶系列产品、修水青钱柳神茶、共青城板鸭、雷峰山茶、湖口豆豉、都昌豆参、瑞昌山药、德安爱民花生等地方特色农业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鼓励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对中药材特色品种开展有机产品认证,鼓励有条件的从业主体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引导复合肥、农药、化工、印染等产业开展环保产品认证;大力推动九江封缸酒、桂花茶饼、酥糖、糍粑、香酥饼、庐山西海银鱼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认证,支持外贸企业开展境外产品认证及各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建立九江市全域生态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强化生产过程控制措施,防止源头危害发生,确保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监局、市商务局、九江海关、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

旅游产业。引导索道、滑雪、温泉等旅游服务产业开展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等,打造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促进A级景区提质增效,不断增强旅游景区服务能力和应对风险管控能力,树立九江旅游行业窗口形象。(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

纺织产业。大力推动纺织、羽绒制品、服装加工等产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断提升纺织产业产品质量和综合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

物联网产业。大力推动芯片、传感器、射频识别(RFID)技术、全球定位系统、红外感应器激光扫描器、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生产制造产业开展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等,建设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效保护信息化进程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

现代物流产业。大力推动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及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开展服务认证等,强化物流产业标准化建设,提高物流全链条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

其他产业。大力推动制造业、建筑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业、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各行各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不断提高质量管理基础,促进质量供给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各县〔市、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

6.加强质量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应制定有机产业发展规划及鼓励政策以提高生产者对发展有机产业的积极性,对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同时,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管理职能,开展调查摸底、规划培育和组织申报质量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建设一批质量认证示范区,助推生态环境建设提质增效继续抓好彭泽县、修水县开展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打造 “九江有机绿色农产品”品牌。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积极申请创建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力争到2022年,全市获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达到3个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市监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认证监管水平。

7.探索有效的认证监管方式。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模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以专项监督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依法依规纳入九江市“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大幅提高违法失信成本。根据不同领域风险程度及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信息,实施分类管理,进一步提高认证监管的有效性。(责任单位:市市监局、九江海关、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8.健全和完善认证监管长效机制。加强认证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属地化认证监管职责,形成上下有效联动的三级认证监管体系。建立认证监管专家队伍,为基层执法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和业务培训。建立跨部门信息联动响应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市监、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司法等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活动实施联动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作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市市监局、九江海关、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9.加大认证监管力度。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开展食品农产品(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严禁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严防假冒获证的食品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流入餐桌。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严厉打击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公示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行为。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及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健全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责任单位:市市监局、九江海关、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坚持升级优化,大力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10.优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行业发展环境。打破行业垄断和行业壁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各级政府对检验机构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建立门类齐全、服务高效、核心竞争力较强的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力争到2022年,全市获国家认可的(CNAS)实验室达到5家以上,获省级资质认定(CMA)检验检测机构达到16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市监局、市政务服务局、九江海关, 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11.提升检验检测认证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实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加快各级各类业务相同相近国有事业单位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建立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品牌和优势机构。支持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提升重点领域和战略新兴产业的支撑服务能力,培育一批技术有特长、服务有特色的专业化机构。鼓励检验检测认证资源向具有土地、资金、环境和人才优势的区域或领域集聚,推动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等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实现从业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九江海关,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要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议事协调重要内容,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确保取得实效。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调度和工作督查,及时研究解决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作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市(县、区)的重要抓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推动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九江海关,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强综合保障。进一步加大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项目立项、融资、用地、税收、保障能源供应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支持企业开展检验检测认证共性技术研究,将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产业聚集区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国家级、省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积极培养和引进检验检测认证专业技术人才,加强质量认证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各地要出台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采信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相关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市监局、九江海关,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多种传播方式,围绕“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日”、“中国品牌日”和“质量月”活动,广泛开展各种宣讲解读、采访报道、咨询服务等活动,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深入挖掘和宣传推广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质量提升的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旅局、市市监局、九江海关,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级政府要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各地各部门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强市(县、区)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抓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市监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九江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 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收缩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决策公开 > 政策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2020-01-09 16:08:56
信息类别: 九府办发
文件编号: 九府办发〔2019〕3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0-01-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59992
责任部门:九江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

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8〕50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市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推动落实新质量发展理念,提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统一管理、顶层设计,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激励约束、多元共治”的原则,积极推广和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促进行业发展和改革创新,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产品、工程、环境和服务质量,显着增强我市经济质量优势,推动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二)主要目标。

通过3至5年努力,使我市质量认证组织、监管、公共服务和对外合作等能力得到提高,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农产品、新材料、新型能源化工、玻璃纤维、生物技术、现代物流、物联网、煤炭、钢铁、水泥等产业的质量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力争2022年,国家羽绒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江西省光源检验中心(武宁)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获得各类认证企业组织数量持续保持1300家以上,认证证书数量持续保持3600张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1.积极采用质量管理工具。积极鼓励和引导大中型制造业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推广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以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改造提升现有质量管理模式,力争到2022年,推广率达到100%。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积极发挥国有企业尤其是江西省“井冈质量奖”获奖企业、江西名牌产品企业、江西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九江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主力军”作用,结合不同行业和企业组织特点,分期分批为九江重点企业、骨干企业、支柱产业培训开发应用先进质量管理工具与模式,全面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九江海关,各县〔市、区〕政府)

2.积极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以质量认证体系升级为抓手,围绕制造业质量提升、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工程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六大专项行动”,组织企业开展学习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等级,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全面延伸。以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升级带动企业质量管理升级,使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更加融合高效,助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切实发挥市属及驻市国有大型企业的主力军作用,推动各行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换版。针对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以及消费者的不同特点,通过网络学习、培训讲座、交流研讨、媒体宣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质量管理知识普及宣传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化、群众性质量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九江海关,各县〔市、区〕政府)

3.积极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大力加强质量基础建设,积极推广应用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切实提升质量治理能力。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推动各行业抓质量提升出成效。(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新旅局、市教育局、九江海关,各县〔市、区〕政府)

(二)坚持多措并举,全面实施质量认证制度

4.进一步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底线”作用,强化对电线电缆、低压电器、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消防产品、儿童用品等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的监管。督促帮助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力争到2022年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率达到100%;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入境验证管理,推行强制性产品认证诚信示范企业便利化通关模式;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诚信状况实施分类监管,引入“自我声明”方式鼓励企业加快提质升级,严守产品安全底线;建立健全获证企业档案,进一步完善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日常巡查+专项抽查”制度,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专项检查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市市监局、九江海关、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5.深入开展自愿性认证工作。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全市特色产业积极开展节能、低碳、绿色、有机、物联网等产品认证和质量、环境、能源、知识产权等管理体系认证,在医疗、教育养老、金融、电商等领域开展服务认证进一步提升全市特色产业产品质量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不断适应和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质量安全监管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求。力争到2022年,低碳、节能、节水、有机等产品认证获证证书数分别达到2张、10张、5张、150张以上;质量、环境、能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获证证书数分别达到750张、400张、15张、4张以上,服务认证获证证书数达到20张以上。(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九江海关、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新材料产业及传统材料产业。大力推动有机硅、玻璃纤维、电光源产品、生物技术等产业制定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以信息材料、纳米材料、增材制造材料为代表的前沿新材料产业,以生态木、环保砖为代表的绿色建材产业,以钢铁、水泥、陶瓷、造纸为代表的传统材料产业开展节能产品认证、节水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环保产品认证等,进一步发挥行业优势,提高相关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

新型能源化工产业及传统能源产业。大力推动光伏、风能、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煤层气加工利用等新型能源化工产业及煤炭、铜、钨等传统能源产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有效促使生产材料、生产工艺等环节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

农产品加工产业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业。大力推动庐山云雾茶、修水宁红茶系列产品、修水青钱柳神茶、共青城板鸭、雷峰山茶、湖口豆豉、都昌豆参、瑞昌山药、德安爱民花生等地方特色农业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鼓励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对中药材特色品种开展有机产品认证,鼓励有条件的从业主体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引导复合肥、农药、化工、印染等产业开展环保产品认证;大力推动九江封缸酒、桂花茶饼、酥糖、糍粑、香酥饼、庐山西海银鱼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认证,支持外贸企业开展境外产品认证及各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建立九江市全域生态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强化生产过程控制措施,防止源头危害发生,确保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监局、市商务局、九江海关、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

旅游产业。引导索道、滑雪、温泉等旅游服务产业开展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等,打造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促进A级景区提质增效,不断增强旅游景区服务能力和应对风险管控能力,树立九江旅游行业窗口形象。(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

纺织产业。大力推动纺织、羽绒制品、服装加工等产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断提升纺织产业产品质量和综合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

物联网产业。大力推动芯片、传感器、射频识别(RFID)技术、全球定位系统、红外感应器激光扫描器、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生产制造产业开展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等,建设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效保护信息化进程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

现代物流产业。大力推动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及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开展服务认证等,强化物流产业标准化建设,提高物流全链条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

其他产业。大力推动制造业、建筑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业、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各行各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不断提高质量管理基础,促进质量供给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各县〔市、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

6.加强质量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应制定有机产业发展规划及鼓励政策以提高生产者对发展有机产业的积极性,对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同时,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管理职能,开展调查摸底、规划培育和组织申报质量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建设一批质量认证示范区,助推生态环境建设提质增效继续抓好彭泽县、修水县开展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打造 “九江有机绿色农产品”品牌。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积极申请创建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力争到2022年,全市获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达到3个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市监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认证监管水平。

7.探索有效的认证监管方式。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模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以专项监督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依法依规纳入九江市“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大幅提高违法失信成本。根据不同领域风险程度及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信息,实施分类管理,进一步提高认证监管的有效性。(责任单位:市市监局、九江海关、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8.健全和完善认证监管长效机制。加强认证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属地化认证监管职责,形成上下有效联动的三级认证监管体系。建立认证监管专家队伍,为基层执法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和业务培训。建立跨部门信息联动响应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市监、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司法等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活动实施联动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作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市市监局、九江海关、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9.加大认证监管力度。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开展食品农产品(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严禁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严防假冒获证的食品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流入餐桌。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严厉打击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公示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行为。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及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健全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责任单位:市市监局、九江海关、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坚持升级优化,大力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10.优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行业发展环境。打破行业垄断和行业壁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各级政府对检验机构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建立门类齐全、服务高效、核心竞争力较强的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力争到2022年,全市获国家认可的(CNAS)实验室达到5家以上,获省级资质认定(CMA)检验检测机构达到16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市监局、市政务服务局、九江海关, 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11.提升检验检测认证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实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加快各级各类业务相同相近国有事业单位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建立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品牌和优势机构。支持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提升重点领域和战略新兴产业的支撑服务能力,培育一批技术有特长、服务有特色的专业化机构。鼓励检验检测认证资源向具有土地、资金、环境和人才优势的区域或领域集聚,推动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等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实现从业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九江海关,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要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议事协调重要内容,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确保取得实效。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调度和工作督查,及时研究解决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作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市(县、区)的重要抓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推动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九江海关,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强综合保障。进一步加大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项目立项、融资、用地、税收、保障能源供应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支持企业开展检验检测认证共性技术研究,将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产业聚集区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国家级、省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积极培养和引进检验检测认证专业技术人才,加强质量认证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各地要出台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采信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相关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市监局、九江海关,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多种传播方式,围绕“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日”、“中国品牌日”和“质量月”活动,广泛开展各种宣讲解读、采访报道、咨询服务等活动,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深入挖掘和宣传推广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质量提升的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旅局、市市监局、九江海关,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级政府要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各地各部门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强市(县、区)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抓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市监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九江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 质量管理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