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春耕备耕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省关于积极应对新冠病毒疫情、确保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市粮食生产工作,提高粮食生产效益,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春耕备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粮食生产形势,增强粮食安全底线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指出,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千方百计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守住耕地红线,发挥粮食生产优势,稳定粮食生产。当前,正值春耕备耕的黄金时机,各地在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同时,一手紧抓疫情防控,一手紧抓春耕备耕,两手都要硬。按照“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的总体要求,牢牢守住“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底线。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一号文件精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推进粮食生产转型升级,紧紧围绕稳定产能、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不误农时,全力做好春耕备耕工作,确保我市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明确春耕备耕稳定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压实属地责任
全面落实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405.6406万亩以上,粮食总产确保稳定在155万吨以上。其中早稻61.6万亩,中稻197.2万亩,晚稻66.7万亩,其它旱粮作物80万亩。现将各县(市、区)粮食生产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附件:2020年各县(市、区)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表)。请各地切实担负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举措,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粮食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始终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政府重要工作任务,实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予以倾斜。要层层落实责任,将全年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田间地块。
三、强化春耕备耕的各项保障措施,确保粮食生产稳定
1.加强春耕备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提早谋划,制定方案,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层层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抓住农时季节的关键时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及时协调重大政策兑现、农业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迅速掀起春耕备耕的热潮。
2.做好春耕备耕的物资保障。各地要备足春耕备耕农资,加强水稻良种、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农资调运储备;提前做好农机具的检修、调度和社会化服务等准备工作;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杜绝假劣农资进入农业生产环节,维护农民利益;积极沟通协调,将农资生产企业纳入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名单,支持其加快复产、恢复产能,增加市场供应,确保春耕生产需要。
3.落实春耕备耕稳定粮食生产的相关政策。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政策、粮食收储政策;要针对当前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降低农企融资成本;积极协调,确保春耕备耕农资的运输畅通,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建立健全防止耕地抛荒的政策机制,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防止耕地抛荒的责任挂钩,严防耕地抛荒;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根据当地疫情有序督促施工企业复工,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不能因基本农田项目施工影响春耕生产,耽误农时。
4.加强春耕备耕的技术指导,提高粮食产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基层,尽早开展春季田间管理和春耕备耕技术服务;广泛宣讲惠农强农富农政策和农业法规,开展技术咨询与培训;扩大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引领,不断提高良种覆盖率;全力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加快绿色防控、水稻全程机械化等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加强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和农情灾情调度。
附件:2020年各县((市、区)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表
2020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