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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2019年市直单位效能考评实施细则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9-12-03 19:55:26 【字体: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12-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G00000-0203/2020-63139
  • 责任部门: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直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办字〔2019〕70号)精神,为了进一步促进市直机关和中央、省驻市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评对象

市直各党政群一级单位(含市驻外机构),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和中央、省驻市有关单位。

二、考评内容

(一)重点工作(30分)。指本单位承担的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重点任务、市政府2019年度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等。

(二)共性工作(60分)。共性工作是指由有关部门(单位)对各单位有关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的指标。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法治九江建设、招商引资工作、扶贫攻坚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三城同创”工作、全面深化改革考核、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市直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公共机构节能情况等情况。

(三)效能工作(10分)。主要包括“五型政府”建设、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重要信息报送等。

三、考评方式

(一)重点工作(30分)

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布置的重点任务完成情况15分,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5分。主要运用市委、市政府督查结果;有专项考评的,运用专项工作考评结果。

(二)共性工作(60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0分)、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10分)、法治九江建设(10分)、招商引资工作(5分)、扶贫攻坚工作(5分)、优化营商环境(5分)、“三城同创”工作(3分)、全面深化改革考核(3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3分)、市直机关党的建设(2分)、意识形态工作(2分)、公共机构节能情况(2分)。运用有关部门相关专项工作考核成果。

(三)效能工作(10分)

1.“五型政府”建设5分。

2.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3分)。其中政务公开1分,电子政务建设1分,党政电子公文传输1分。

3.重要信息报送(1分)。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得1分,否则不得分。

4.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分)。

四、考评程序

(一)单位自评:各单位认真对照考评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和凭证,于2020年110日前形成年度书面自查报告报市人社局。为避免多头考核,对有关部门已开展的共性工作考评内容,不单独准备材料。

(二)部门评审:市人社局召集各单项考核牵头部门,按照考评标准,于2020年115日前对各被考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实评分。

(三)社会评价:邀请市级“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组成的效能监督员,对被考评单位进行评价。评价分为满意(10分)、较满意(8分)、基本满意(6分)、不太满意(4分)、不满意(2分)等五档。

(四)汇总评分:综合上述考评结果,扣除社会评价所扣分数,计算出各单位年度效能考评得分。

对缺项单位考核得分计算方法:效能考核得分=100÷(100-本单位所缺项目分数)×本单位已有项目得分-社会评价所扣分数。

(五)一票否决: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事项实行“一票否决”。对“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其评优资格。

(六)确定等次:根据各单位年度效能考核得分,结合“一票否决”情况,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为4个等次,比例为:优秀占比40%;良好占比40%;合格和不合格占比20%,考评结果报市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附件:

2019年市直单位效能考评项目分解表

重点工作(30分)

考评项目

牵头单位

考评方式

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重点任务(15分)

市委办公室

主要运用市委、市政府督查结果;有专项考评的,运用专项工作考评结果

市政府2019年工作报告重点工作(15分)

市政府办公室

共性工作(60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0分)

市纪委

运用各牵头单位考评成果

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10分)

市委组织部

法治九江建设(10分)

市司法局

招商引资工作(5分)

市商务局

扶贫攻坚工作(5分)

市扶贫办

优化营商环境(5分)

市营商办

“三城同创”工作(3分)

市“三城同创”总指挥办公室

全面深化改革考核(3分)

市委改革办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3分)

市财政局

机关党的建设(2分)

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

意识形态工作(2分)

市委宣传部、

市直机关工委

公共机构节能情况(2分)

市机关事务局

效能工作(10分)

“五型政府”建设(5分)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专项考评结果评分

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3分)

市信息办

政务公开1分,电子政务建设1分,党政电子公文传输1分

重要信息报送(1分)

市委办公室

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得1分,否则不得分

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分)

市人大、市政协

根据专项考评结果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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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2019年市直单位效能考评实施细则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2019-12-03 19:55:26
信息类别: 落实效果评估
文件编号: JJSZF-201912-30853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9-12-0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G00000-0203/2020-63139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直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办字〔2019〕70号)精神,为了进一步促进市直机关和中央、省驻市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评对象

市直各党政群一级单位(含市驻外机构),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和中央、省驻市有关单位。

二、考评内容

(一)重点工作(30分)。指本单位承担的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重点任务、市政府2019年度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等。

(二)共性工作(60分)。共性工作是指由有关部门(单位)对各单位有关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的指标。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法治九江建设、招商引资工作、扶贫攻坚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三城同创”工作、全面深化改革考核、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市直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公共机构节能情况等情况。

(三)效能工作(10分)。主要包括“五型政府”建设、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重要信息报送等。

三、考评方式

(一)重点工作(30分)

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布置的重点任务完成情况15分,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5分。主要运用市委、市政府督查结果;有专项考评的,运用专项工作考评结果。

(二)共性工作(60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0分)、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10分)、法治九江建设(10分)、招商引资工作(5分)、扶贫攻坚工作(5分)、优化营商环境(5分)、“三城同创”工作(3分)、全面深化改革考核(3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3分)、市直机关党的建设(2分)、意识形态工作(2分)、公共机构节能情况(2分)。运用有关部门相关专项工作考核成果。

(三)效能工作(10分)

1.“五型政府”建设5分。

2.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3分)。其中政务公开1分,电子政务建设1分,党政电子公文传输1分。

3.重要信息报送(1分)。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得1分,否则不得分。

4.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分)。

四、考评程序

(一)单位自评:各单位认真对照考评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和凭证,于2020年110日前形成年度书面自查报告报市人社局。为避免多头考核,对有关部门已开展的共性工作考评内容,不单独准备材料。

(二)部门评审:市人社局召集各单项考核牵头部门,按照考评标准,于2020年115日前对各被考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实评分。

(三)社会评价:邀请市级“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组成的效能监督员,对被考评单位进行评价。评价分为满意(10分)、较满意(8分)、基本满意(6分)、不太满意(4分)、不满意(2分)等五档。

(四)汇总评分:综合上述考评结果,扣除社会评价所扣分数,计算出各单位年度效能考评得分。

对缺项单位考核得分计算方法:效能考核得分=100÷(100-本单位所缺项目分数)×本单位已有项目得分-社会评价所扣分数。

(五)一票否决: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事项实行“一票否决”。对“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其评优资格。

(六)确定等次:根据各单位年度效能考核得分,结合“一票否决”情况,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为4个等次,比例为:优秀占比40%;良好占比40%;合格和不合格占比20%,考评结果报市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附件:

2019年市直单位效能考评项目分解表

重点工作(30分)

考评项目

牵头单位

考评方式

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重点任务(15分)

市委办公室

主要运用市委、市政府督查结果;有专项考评的,运用专项工作考评结果

市政府2019年工作报告重点工作(15分)

市政府办公室

共性工作(60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0分)

市纪委

运用各牵头单位考评成果

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10分)

市委组织部

法治九江建设(10分)

市司法局

招商引资工作(5分)

市商务局

扶贫攻坚工作(5分)

市扶贫办

优化营商环境(5分)

市营商办

“三城同创”工作(3分)

市“三城同创”总指挥办公室

全面深化改革考核(3分)

市委改革办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3分)

市财政局

机关党的建设(2分)

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

意识形态工作(2分)

市委宣传部、

市直机关工委

公共机构节能情况(2分)

市机关事务局

效能工作(10分)

“五型政府”建设(5分)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专项考评结果评分

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3分)

市信息办

政务公开1分,电子政务建设1分,党政电子公文传输1分

重要信息报送(1分)

市委办公室

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得1分,否则不得分

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分)

市人大、市政协

根据专项考评结果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