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九江市广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资质(暂定)重新申报 |
同意 |
2 |
九江浔粤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资质(暂定)重新申报 |
同意 |
3 |
九江市红枫叶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资质(暂定)重新申报 |
同意 |
4 |
九江大城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资质(暂定)延期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