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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9-11-05 11:25:00 【字体: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政公办字﹝2019﹞6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11-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G00000-0203/2020-71867
  • 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

  4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11号国务院令,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条例》的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现就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五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以流程图形式进行规范。同时对依申请公开答复,区分已主动公开、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涉及国家秘密或影响“三安全一稳定”(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涉及第三方权利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非政府信息或信息不存在、非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信息、重复申请、涉及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等8种情况,规范了答复文本,请各地各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2.“五公开工作流程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


2019103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附件2:“五公开”工作流程

附件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附件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一)


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答)第XX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机构)于20XXXX日收到了您(单位)要求获取(          )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编号:(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收)第XX号)。

经审查,现答复如下:

您(单位)要求获取的信息已在£“中国九江”网£其他平台主动公开,公开网址为:(           )。您(单位)可以自行上网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您(单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机构)的上级行政机关(机构)或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对本机关(机构)行政行为具有诉讼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机构盖章)

20XXX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二)


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答)第XX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机构)于20XXXX日收到了您(单位)要求获取(      )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编号:(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收)第XX号)。

经审查,答复如下:

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可公开信息,本机关(机构)决定予以公开。

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不应当公开的理由是(        )。对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机构)决定予以部分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您(单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机构)的上级行政机关(机构)或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对本机关(机构)行政行为具有诉讼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机构盖章)

20XXX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三)


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答)第XX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机构)于20XXXX日收到了您(单位)要求获取(        )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编号:(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收)第XX号)。

经审查,您(单位)要求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所规定的: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告知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您(单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机构)的上级行政机关(机构)或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对本机关(机构)行政行为具有诉讼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机构盖章)

20XXX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四)


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答)第XX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机构)于20XXXX日收到了您(单位)要求获取(        )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编号:(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收)第XX号)。

经审查,您(单位)要求获取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

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答复如下:

经征求第三方意见,其同意公开,本机关(机构)因此予以公开。

经征求第三方意见,其不同意公开,本机关(机构)因此不予公开。

经征求第三方意见,其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回复,本机关(机构)因此不予公开。

本机关(机构)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决定予以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您(单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机构)的上级行政机关(机构)或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对本机关(机构)行政行为具有诉讼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机构盖章)

20XXX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五)


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答)第XX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机构)于20XXXX日收到了您(单位)要求获取(      )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编号:(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收)第XX号)。

经审查,您(单位)要求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本机关(机构)公开职责权限范围,但经检索本机关(机构)没有该信息,即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款规定予以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您(单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机构)的上级行政机关(机构)或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对本机关(机构)行政行为具有诉讼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机构盖章)

20XXX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六)


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答)第XX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机构)于20XXXX日收到了您(单位)要求获取(      )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编号:(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收)第XX号)。

经审查,本机关(机构)未曾制作、获取或保存过该信息。根据信息内容和政府职能分工,建议您(单位)向(机关或机构)咨询或申请,联系方式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款规定予以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您(单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机构)的上级行政机关(机构)或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对本机关(机构)行政行为具有诉讼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机构盖章)

20XXX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七)


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答)第XX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机构)于20XXXX日收到了您(单位)要求获取(      )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编号:(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收)第XX号)。

经审查,您(单位)曾于20XXXX日向本机关(机构)就同一信息提交过申请,且本机关(机构)已于20XXXX日以(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答)第XX号作出过答复。 因此,对于您(单位)本次申请,本机关(机构)决定不予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款规定,予以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您(单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机构)的上级行政机关(机构)或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对本机关(机构)行政行为具有诉讼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机构盖章)

20XXX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八)


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答)第XX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机构)于20XXXX日收到了您(单位)要求获取(         )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编号:(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收)第XX号)。

经审查,您(单位)要求获取的信息属于:

£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开有特别规定的信息。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本机关决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款规定,予以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您(单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机构)的上级行政机关(机构)或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对本机关(机构)行政行为具有诉讼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机构盖章)

20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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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2019-11-05 11:25:00
信息类别: 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文件编号: 九政公办字﹝2019﹞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9-11-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G00000-0203/2020-7186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

  4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11号国务院令,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条例》的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现就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五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以流程图形式进行规范。同时对依申请公开答复,区分已主动公开、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涉及国家秘密或影响“三安全一稳定”(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涉及第三方权利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非政府信息或信息不存在、非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信息、重复申请、涉及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等8种情况,规范了答复文本,请各地各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2.“五公开工作流程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


2019103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附件2:“五公开”工作流程

附件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附件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一)


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答)第XX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机构)于20XXXX日收到了您(单位)要求获取(          )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编号:(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收)第XX号)。

经审查,现答复如下:

您(单位)要求获取的信息已在£“中国九江”网£其他平台主动公开,公开网址为:(           )。您(单位)可以自行上网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您(单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机构)的上级行政机关(机构)或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对本机关(机构)行政行为具有诉讼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机构盖章)

20XXX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二)


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答)第XX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机构)于20XXXX日收到了您(单位)要求获取(      )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编号:(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收)第XX号)。

经审查,答复如下:

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可公开信息,本机关(机构)决定予以公开。

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不应当公开的理由是(        )。对您(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机构)决定予以部分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您(单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机构)的上级行政机关(机构)或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对本机关(机构)行政行为具有诉讼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机构盖章)

20XXX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三)


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答)第XX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机构)于20XXXX日收到了您(单位)要求获取(        )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编号:(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收)第XX号)。

经审查,您(单位)要求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所规定的: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告知不予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您(单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机构)的上级行政机关(机构)或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对本机关(机构)行政行为具有诉讼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机构盖章)

20XXX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四)


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答)第XX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机构)于20XXXX日收到了您(单位)要求获取(        )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编号:(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收)第XX号)。

经审查,您(单位)要求获取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

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答复如下:

经征求第三方意见,其同意公开,本机关(机构)因此予以公开。

经征求第三方意见,其不同意公开,本机关(机构)因此不予公开。

经征求第三方意见,其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回复,本机关(机构)因此不予公开。

本机关(机构)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决定予以公开。

如对本答复不服,您(单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机构)的上级行政机关(机构)或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对本机关(机构)行政行为具有诉讼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机构盖章)

20XXX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五)


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答)第XX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机构)于20XXXX日收到了您(单位)要求获取(      )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编号:(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收)第XX号)。

经审查,您(单位)要求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本机关(机构)公开职责权限范围,但经检索本机关(机构)没有该信息,即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款规定予以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您(单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机构)的上级行政机关(机构)或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对本机关(机构)行政行为具有诉讼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机构盖章)

20XXX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六)


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答)第XX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机构)于20XXXX日收到了您(单位)要求获取(      )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编号:(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收)第XX号)。

经审查,本机关(机构)未曾制作、获取或保存过该信息。根据信息内容和政府职能分工,建议您(单位)向(机关或机构)咨询或申请,联系方式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款规定予以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您(单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机构)的上级行政机关(机构)或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对本机关(机构)行政行为具有诉讼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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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七)


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答)第XX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机构)于20XXXX日收到了您(单位)要求获取(      )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编号:(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收)第XX号)。

经审查,您(单位)曾于20XXXX日向本机关(机构)就同一信息提交过申请,且本机关(机构)已于20XXXX日以(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答)第XX号作出过答复。 因此,对于您(单位)本次申请,本机关(机构)决定不予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款规定,予以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您(单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机构)的上级行政机关(机构)或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对本机关(机构)行政行为具有诉讼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机构盖章)

20XXX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范本八)


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答)第XX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机构)于20XXXX日收到了您(单位)要求获取(         )的信息公开申请(登记编号:(机构简称信息申请)〔20XX〕(收)第XX号)。

经审查,您(单位)要求获取的信息属于:

£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开有特别规定的信息。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本机关决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款规定,予以告知。

如对本答复不服,您(单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机构)的上级行政机关(机构)或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对本机关(机构)行政行为具有诉讼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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