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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政1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06-10-25 00:00: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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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200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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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事业全面发展
市社会福利院的建设
九江市老年托养护理中心
实施“星光计划” 
福利企业产权改革
优抚安置
纪念’98抗洪胜利五周年
伤残抚恤金
伤残军人住房困难补助 
提高特、一等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救灾救济
灾情、荒情简要回顾
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全力做好救济、帮扶灾民工作
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试点
提高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范围调整
撤乡并村
勘界工作先进表彰
城市道路标牌的设置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浔阳区‘三三四’模式
创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 
创建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县
农村村落社区建设
创建学习型社区
规范和完善村民自治工作
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监督机制
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
庐山区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区
村委会干部进行全面培训
民间组织管理
实施民间组织年度检查
办理民间组织核准登记
加强与社团组织间的沟通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调研
社会福利 
  【社会福利事业全面发展】   市政府和民政部门积极倡导、组织、支持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多形式、多层次的社会福利事业。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老年公寓、老年托养中心)219家,其中公办211家,民办8家,总床位数5261张,并呈现出持续上升发展的良好趋势。收住老人4124名,床位利用率达78%。市民政局发动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缓解社会压力。据统计,全市兴办社会福利企业27家,安置残疾人就业342人。
    【市社会福利院的建设】   2003年,市社会福利院的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有奖募捐、涉外送养、社会捐助、财政列支等多种形式共筹措资金2000万元。先后高标准、高起点兴建1500平方米的儿童部主体大楼和2000多平方米的4层综合大楼,并配置洗衣房、烘干房、发电房等设施。配备康复器材、生活用车和医疗等设备。市民政局多方筹集资金800万元,兴建和改造老年部,使市福利院老年床位数在原有266张的基础上增至466张。
    【九江市老年托养护理中心】   九江市老年托养护理中心是一家民办养老机构,创办以来,得到民政等部门的大力扶持和培育。中心严格管理、人性化服务,在护理工作中,做到“环境护理、饮食护理、生活护理、药物护理、心态护理和临终护理”,用爱心铸造老年托养的美好家园。该中心现入住老年人130人,床位利用率达98%,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深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该中心主任朱零受到省、市的表彰并荣获“全国十大公益明星”称号。
    【实施“星光计划”】   市民政部门围绕“星光计划”的实施,重点突出老年福利设施建设,有计划兴建和改造一批社区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形成多层次、网络化、社会化服务格局。在创办方式上,实行“五轮驱动”,即街办、居办、合办、单位办、个人办,使“星光计划”稳步推进。在资金筹措上,采取部门联动、社区共建、社会参与、政府投入,有效地保障“星光计划”项目建设资金。全市共投入2978.5万元(其中,部、省福利资金资助款390万元,财政308.5万元,社会各界1117.5万元),分两批建设103个“星光计划”项目,全部按时保质地完成,有力地促进九江市老年福利服务体系的建立。
    【福利企业产权改革】   2003年,市民政局共投资1103万元,对局属六家长期停产、资不抵债的社会福利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共安置295名职工,对291名职工应缴欠缴的养老、医疗保险金办理了资金补缴手续;对226名职工分二批签订置换身份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35名职工已签订安置协议并一次性发给退休前基本生活费;对身份置换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档案将与市劳动保障技术工人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委托代管手续。
                                                                  (向李军)
优抚安置
  【纪念’98抗洪胜利五周年】   为纪念’98抗洪胜利五周年,在“八一”建军节到来前夕,九江市委、市政府筹措42万元,由市双拥办具体承办,精心制作以抗洪勇士堵决口场面为背景的纯银纪念币,赠送给驻浔部队7000余名官兵,致以节日的问候,同时感谢他们为九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的特殊贡献。
    【伤残抚恤金】   为切实保障失业伤残军人的基本生活,根据省民政厅文件精神,全市继第一批407名失业伤残军人改领伤残抚恤金后,第二批55名伤残军人的改领工作也于11月全部办理完毕,平均每人每年可增加300元左右。至此,全市先后有462名下岗失业伤残军人由领取伤残保健金改为领取伤残抚恤金。
    【伤残军人住房困难补助】   2003年起,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决定每年下拨专项经费,用于在乡特、一等伤残军人中住房困难人员的修(建)房补助。本年度省下达九江市3户名额、8万元建房补助经费。市民政局通过调查,将这笔建房补助款优先分配给急需建房的最困难的3户在乡伤残军人,分别是:湖口县一等伤残军人张小快、彭泽县一等伤残军人何宗清、九江县一等伤残军人桂家振。
    【提高特、一等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   6月11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转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特、一等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03年7月1日起,因战、因公特等革命伤残人员每人每月护理费提高到400元;一等伤残人员每人每月提高到320元;因病一等伤残人员每人每月提高到240元。
    【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8月27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对享受抚恤、补助的革命伤残人员、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进行全面调整。
                                                                  (伍   峰)
救灾救济
  【灾情、荒情简要回顾】   2003年上半年的风雹、洪涝灾害,集中降水量大,持续时间长,破坏性强。对全市的农业灌溉设施造成毁灭性破坏,农田大面积被淹,农舍损毁严重。就在强降水过程刚刚结束的6月底,全市气温飚升到35℃以上,且持续到9月中旬。长达数月的持续晴热高温,导致受灾严重,农作物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2003年,全市因各种自然灾害有314.1万人受灾、251万人成灾,其中特重灾民72.4万人。因灾死亡64人、饮水困难55.7万人。因灾死亡大牲畜2.5万头、饮水困难大牲畜3.7万头。倒塌房屋17411间、损毁房屋32131间。因灾减产粮食51.567吨,减产皮棉2.25万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94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4.23亿元。
    因自然灾害所致,全市荒情严重。据核实统计,全市缺粮人口176.67万人,缺粮18.97万吨,其中需要救济的人口106.67万人、需救济口粮12.16万吨。需衣被救济人口13.57万人,需救济棉被5.79万床,棉衣7.78万件。需伤病救济人口8.83万人。
    【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2003年市政府对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极为关注,将救灾物资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对外招商项目库,并在计委列了项。灾害应急体系建设,为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  【全力做好救济、帮扶灾民工作】   2003年为确保灾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各级民政部门及时将上级下拨的1444万元救灾款下拨到县(市、区)赈济灾民。市、县两级财政安排460万元用于灾民倒房重建恢复和生活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募集资金,采取社会互助、科级以上干部结对帮扶等措施,帮扶灾民、贫困群众。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1500余万元社会资金(包括实物折款)用于救济、帮扶灾民和贫困群众。另外采取灾民互助互济,自筹资金,政府给予补助的办法,恢复灾民住房。对全倒户、分散倒房户中有一定自救能力的灾民,实行由县、乡财政按每户扶持1000元~500元不等的方式,恢复灾民住房。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到省外、境外募集项目、资金、物资。修水县慈善会与世界宣明会取得联系,由宣明会投入58.4万元资金,兴建12个灾民新村。建成后的灾民新村可安置146户灾民,春节前有67户搬进新居。宣明会还向修水县捐赠25万公斤大米。由于采取的措施得当,全市的灾民和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初步得到安排。据统计,全市共发放救灾大米5480吨,救济灾民53万余人次,重建恢复灾民住房0.5万间,涉及农户1200余户,基本保证特重灾民有粮充饥、有房过冬,灾区民情稳定。
    【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试点】   4月,省民政厅决定在九江市率先进行全省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试点。根据民政部门以往从事农村定期定量救济和城市低保工作的实践经验,确定了“低标准起步,高标准要求,重在建立制度”的工作方针,通过“本人或村组提名,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张榜公布,乡镇把关,民政审批”的对象确定程序,确保特困群众得到有效救助。现已将11万余人纳入救助范围,占全市农业人口的3.2%。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九江市完善和规范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市、县两级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追加预算350万元用于此项工作。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努力工作下,全市11万余名救助对象共领取救助金574万元。
    【提高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九江市的五保供养资金只有360万元,而全市实有已供养的五保对象18173人,人均只有199元/年。面对这一现实,全市从两税附加,县、乡财政及其它渠道补助五保资金497万元,用于提高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2003年九江市五保供养标准平均472元/年/人。
                                                          (吴周良   郭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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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政1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2006-10-25 00:00:00
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事业全面发展
市社会福利院的建设
九江市老年托养护理中心
实施“星光计划” 
福利企业产权改革
优抚安置
纪念’98抗洪胜利五周年
伤残抚恤金
伤残军人住房困难补助 
提高特、一等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救灾救济
灾情、荒情简要回顾
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全力做好救济、帮扶灾民工作
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试点
提高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范围调整
撤乡并村
勘界工作先进表彰
城市道路标牌的设置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浔阳区‘三三四’模式
创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 
创建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县
农村村落社区建设
创建学习型社区
规范和完善村民自治工作
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监督机制
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
庐山区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区
村委会干部进行全面培训
民间组织管理
实施民间组织年度检查
办理民间组织核准登记
加强与社团组织间的沟通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调研
社会福利 
  【社会福利事业全面发展】   市政府和民政部门积极倡导、组织、支持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多形式、多层次的社会福利事业。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老年公寓、老年托养中心)219家,其中公办211家,民办8家,总床位数5261张,并呈现出持续上升发展的良好趋势。收住老人4124名,床位利用率达78%。市民政局发动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缓解社会压力。据统计,全市兴办社会福利企业27家,安置残疾人就业342人。
    【市社会福利院的建设】   2003年,市社会福利院的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有奖募捐、涉外送养、社会捐助、财政列支等多种形式共筹措资金2000万元。先后高标准、高起点兴建1500平方米的儿童部主体大楼和2000多平方米的4层综合大楼,并配置洗衣房、烘干房、发电房等设施。配备康复器材、生活用车和医疗等设备。市民政局多方筹集资金800万元,兴建和改造老年部,使市福利院老年床位数在原有266张的基础上增至466张。
    【九江市老年托养护理中心】   九江市老年托养护理中心是一家民办养老机构,创办以来,得到民政等部门的大力扶持和培育。中心严格管理、人性化服务,在护理工作中,做到“环境护理、饮食护理、生活护理、药物护理、心态护理和临终护理”,用爱心铸造老年托养的美好家园。该中心现入住老年人130人,床位利用率达98%,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深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该中心主任朱零受到省、市的表彰并荣获“全国十大公益明星”称号。
    【实施“星光计划”】   市民政部门围绕“星光计划”的实施,重点突出老年福利设施建设,有计划兴建和改造一批社区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形成多层次、网络化、社会化服务格局。在创办方式上,实行“五轮驱动”,即街办、居办、合办、单位办、个人办,使“星光计划”稳步推进。在资金筹措上,采取部门联动、社区共建、社会参与、政府投入,有效地保障“星光计划”项目建设资金。全市共投入2978.5万元(其中,部、省福利资金资助款390万元,财政308.5万元,社会各界1117.5万元),分两批建设103个“星光计划”项目,全部按时保质地完成,有力地促进九江市老年福利服务体系的建立。
    【福利企业产权改革】   2003年,市民政局共投资1103万元,对局属六家长期停产、资不抵债的社会福利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共安置295名职工,对291名职工应缴欠缴的养老、医疗保险金办理了资金补缴手续;对226名职工分二批签订置换身份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35名职工已签订安置协议并一次性发给退休前基本生活费;对身份置换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档案将与市劳动保障技术工人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委托代管手续。
                                                                  (向李军)
优抚安置
  【纪念’98抗洪胜利五周年】   为纪念’98抗洪胜利五周年,在“八一”建军节到来前夕,九江市委、市政府筹措42万元,由市双拥办具体承办,精心制作以抗洪勇士堵决口场面为背景的纯银纪念币,赠送给驻浔部队7000余名官兵,致以节日的问候,同时感谢他们为九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的特殊贡献。
    【伤残抚恤金】   为切实保障失业伤残军人的基本生活,根据省民政厅文件精神,全市继第一批407名失业伤残军人改领伤残抚恤金后,第二批55名伤残军人的改领工作也于11月全部办理完毕,平均每人每年可增加300元左右。至此,全市先后有462名下岗失业伤残军人由领取伤残保健金改为领取伤残抚恤金。
    【伤残军人住房困难补助】   2003年起,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决定每年下拨专项经费,用于在乡特、一等伤残军人中住房困难人员的修(建)房补助。本年度省下达九江市3户名额、8万元建房补助经费。市民政局通过调查,将这笔建房补助款优先分配给急需建房的最困难的3户在乡伤残军人,分别是:湖口县一等伤残军人张小快、彭泽县一等伤残军人何宗清、九江县一等伤残军人桂家振。
    【提高特、一等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   6月11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转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特、一等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03年7月1日起,因战、因公特等革命伤残人员每人每月护理费提高到400元;一等伤残人员每人每月提高到320元;因病一等伤残人员每人每月提高到240元。
    【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8月27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对享受抚恤、补助的革命伤残人员、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进行全面调整。
                                                                  (伍   峰)
救灾救济
  【灾情、荒情简要回顾】   2003年上半年的风雹、洪涝灾害,集中降水量大,持续时间长,破坏性强。对全市的农业灌溉设施造成毁灭性破坏,农田大面积被淹,农舍损毁严重。就在强降水过程刚刚结束的6月底,全市气温飚升到35℃以上,且持续到9月中旬。长达数月的持续晴热高温,导致受灾严重,农作物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2003年,全市因各种自然灾害有314.1万人受灾、251万人成灾,其中特重灾民72.4万人。因灾死亡64人、饮水困难55.7万人。因灾死亡大牲畜2.5万头、饮水困难大牲畜3.7万头。倒塌房屋17411间、损毁房屋32131间。因灾减产粮食51.567吨,减产皮棉2.25万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94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4.23亿元。
    因自然灾害所致,全市荒情严重。据核实统计,全市缺粮人口176.67万人,缺粮18.97万吨,其中需要救济的人口106.67万人、需救济口粮12.16万吨。需衣被救济人口13.57万人,需救济棉被5.79万床,棉衣7.78万件。需伤病救济人口8.83万人。
    【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2003年市政府对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极为关注,将救灾物资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对外招商项目库,并在计委列了项。灾害应急体系建设,为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  【全力做好救济、帮扶灾民工作】   2003年为确保灾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各级民政部门及时将上级下拨的1444万元救灾款下拨到县(市、区)赈济灾民。市、县两级财政安排460万元用于灾民倒房重建恢复和生活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募集资金,采取社会互助、科级以上干部结对帮扶等措施,帮扶灾民、贫困群众。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1500余万元社会资金(包括实物折款)用于救济、帮扶灾民和贫困群众。另外采取灾民互助互济,自筹资金,政府给予补助的办法,恢复灾民住房。对全倒户、分散倒房户中有一定自救能力的灾民,实行由县、乡财政按每户扶持1000元~500元不等的方式,恢复灾民住房。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到省外、境外募集项目、资金、物资。修水县慈善会与世界宣明会取得联系,由宣明会投入58.4万元资金,兴建12个灾民新村。建成后的灾民新村可安置146户灾民,春节前有67户搬进新居。宣明会还向修水县捐赠25万公斤大米。由于采取的措施得当,全市的灾民和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初步得到安排。据统计,全市共发放救灾大米5480吨,救济灾民53万余人次,重建恢复灾民住房0.5万间,涉及农户1200余户,基本保证特重灾民有粮充饥、有房过冬,灾区民情稳定。
    【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试点】   4月,省民政厅决定在九江市率先进行全省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试点。根据民政部门以往从事农村定期定量救济和城市低保工作的实践经验,确定了“低标准起步,高标准要求,重在建立制度”的工作方针,通过“本人或村组提名,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张榜公布,乡镇把关,民政审批”的对象确定程序,确保特困群众得到有效救助。现已将11万余人纳入救助范围,占全市农业人口的3.2%。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九江市完善和规范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市、县两级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追加预算350万元用于此项工作。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努力工作下,全市11万余名救助对象共领取救助金574万元。
    【提高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九江市的五保供养资金只有360万元,而全市实有已供养的五保对象18173人,人均只有199元/年。面对这一现实,全市从两税附加,县、乡财政及其它渠道补助五保资金497万元,用于提高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2003年九江市五保供养标准平均472元/年/人。
                                                          (吴周良   郭仙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