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概况] 2007年,九江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龙头,以严打整治为主业,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处置突发事件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多项工作步入全国、全省先进行列,市局反邪教处荣获“全国公安机关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先进单位”;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窗口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文明窗口”;市局网监支队被公安部评为先进单位;市局禁毒支队被团省委和省公安厅联合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行动技术支队通过公安部专家组考核,被公安部授予“正规化、现代化”达标单位;市公安局装财工作被公安部入选为全国11个联系点之一,并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14个新式装备试点单位之一;公安宣传用稿在全国地市级公安机关排名第一;各项业务工作综合考评全省排名第一。
[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强化情报信息收集,深入排查调处各类不稳定因素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在市10余家企业因改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苗头中,主动协助党委政府及有关方面做好各项工作,把群体性事件苗头均处置在萌芽状态;着力提升快速反应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于2007年9月29日、10月5日分别组织两次城区公安机关重特大突发性案(事)件查缉堵卡实战演习。先后圆满完成了春节、元宵节、“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国际龙狮精英赛、国际模特大赛等40余次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多批次、高规格的警卫任务,做到了万无一失。
[打掉一批黑恶势力] 对黑恶势力进行深入摸底排查,摸排的52个黑恶势力团伙全部通过省厅认定,其中公安部认定15个,共打掉1个涉黑团伙,打掉46个恶势力团伙,抓获成员295人。刑警支队成功侦破省厅挂牌督办的以万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缴获枪支6支,查扣车辆3辆,该犯罪集团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案件50余起。
[侦破一批大要案件] 2007年全市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4447起,破案8030起,较2006年上升20.64%,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483人,打掉各类犯罪团伙71个,抓获团伙作案成员314人;全市共发命案32起,破获30起,同时还侦破命案积案3起。全市共破获贩卖毒品案件152起,其中重特大贩毒案18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62人,缴获海洛因937余克、“K粉”2951.7克、“麻古”13900粒、沙啡12048粒等一大批毒品。
[打击多发性案件成效显着] 全市公安机关继续把打击的锋芒对准关系民生的多发性侵财案件,有效遏制刑事犯罪高发的势头。2007年全市共破获“两抢一盗”案件6097起,同比去年上升44.67%,其中盗窃案5703起,抢劫案294起、抢夺案100起,共破获盗窃汽车案29起,打掉盗销机动车团伙2个,“反盗窃”专项工作名列全省第三。
[严厉打击经济犯罪] 2007年,全市共立经济犯罪案件141起,破获111起,涉案金额6323.5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28人,挽回经济损失3504.5万余元。市局经侦支队经过20余天的缜密侦查,破获“新华新”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到726万元,受害群众40余人,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市局经侦支队破获“万物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件,该公司在南昌、九江、上饶等地以养殖梅花鹿为名,非法吸收公共存款1000余万元,受害群众200余人,追缴经济损失240余万元。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扎实有效] 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目标,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开展重大交通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全市道路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2007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59起,死亡130人,受伤400人,直接经济损失164.41万元,与上年同比,事故下降38.84%,死亡人数下降5.11%,受伤人数下降23.08%,经济损失下降17.4%。
[消防安全整治成效显着] 全市公安消防部门对我市各类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厂房、“城中村”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进行了专项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相关单位和场所制定方案,及时整改,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极大改善了我市的消防安全环境。2007年,全市共发生火灾223起,同比下降67.49%,死亡3人。经济损失213.39万元,同比下降13.98%。
[重点整治广泛深入] 2007年,全市共查处治安案件7864起,查处违法人员11203人。各级公安机关因地制宜地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在“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中,全市共收缴炸药656公斤,雷管26480枚,各类枪支1478支。在打击盗窃自行车、电动车专项行动中,全市共破获盗窃自行车、电动车444起,抓获222人,收缴959辆;在“三电”专项整治中,全市共查破涉“三电”案件48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67人打掉犯罪团伙3个;在禁赌专项行动中,全市共查处赌博案件1269起,收缴赌博机270台,查处涉赌违法人员4507人。
[深入开展五区同创活动] 2007年,各级公安机关以解决渔、砂、鸟、油为重点,对湖区进行多次专项整治,使以往因采砂等问题引发的持枪、持械行凶、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销声匿迹,建设了“平安湖区”;以无纠纷、无事故、无案件为主要目标,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管理,加大对景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巡逻守候力度,建设了“零案景区”;以建立和健全联防机制为抓手,共同维护边界的和谐稳定,建设了“和睦边区”;以解决山林权属问题为根本,积极参与调处山林权属纠纷,使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做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建设了“安定林区”;以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为重点,全方位开展安全防范,建设了“平安社区”。
[推出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交警支队出台8项服务新举措,实行了小型汽车自主选号,方便车主的个性化需求;出入境管理处在接待大厅添置了触摸式显示屏、自动叫号系统,设置了老年人、孕妇专座,为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提供全程代理和特殊服务;浔阳区分局先后推出了39条服务于民、简化程序的新举措;庐山公安局出台延长上班时间、取消双休日、夜间为旅游团队提供安全引导等措施。网监支队在全省率先推广安装网吧视频监控系统,统一了网吧浏览器主页,设置“网上报警岗亭”和“虚拟警察”,方便群众网上报警。 [深化警务机制改革] 进一步精减机关、充实基层。全市基层警力3044名,占总警力的87.6 %;全市共建立警务室291个,其中社区警务室144个,农村警务室147个,配备警务室民警530人。坚持开展机关民警夜间巡逻,形成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网络。全市组建社区保安队524个,设立治安卡点88个,安装联网报警装置664个;保安服务总公司承担6家银行的武装押运任务,102个金融营业网点以及重点企业安全值守任务。
[“三基”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以“百日攻坚”大会战为推动力,狠抓“三基”工程的主要项目建设。在“百日攻坚”大会战中,全市各级财政拨款和公安机关自筹资金达1800万元。全市派出所警力1572名,占总警力44.3 %;所有派出所都已完成了外观标识的改造,基层所队电脑配置率达100%,派出所无车的问题已全部得到解决。全市共投入训练经费105万元,民警参训率达94%。
[信息化建设提升战斗力] 全市公安四级网实现由2兆到100兆的全面升级提速并接入了社区警务室;刑警支队投资50万元研发的全市刑侦信息综合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市、区两级刑侦网站全部开通并联网运行;全市有543家宾馆饭店纳入治安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网监支队通过网络侦控手段,查获名为“黑客吧”的网站,侦破全国首起网络传授犯罪方法案件。
[加大投入固本强基] 2007年全市公安机关创建一级派出所10个,二级派出所43个,全市解决6个无房派出所的办公用房,5个危房所进行了修缮,127个派出所按要求配备了武器警械,71个派出所按要求配备了民警防护装备;刑警支队投入100余万元购买刑事现场勘查车等装备,投资150万元购买DNA测序仪,建成全省一流的DNA实验室、理化检验室;全市交警系统为一线交警配齐个人防护装备和录音笔、警务通等,在巡逻车上安装GPS定位系统;特巡警支队完成7个训练场地建设;水上公安分局水警专用船艇码头建成并投入使用。
[深入开展“大练兵”]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广泛开展了思想练兵、法律练兵、战术练兵等形式多样的学习训练活动;市局刑警支队作为我省唯一的代表参加公安部组织的命案模拟现场考核并顺利通过,警犬基地建设代表全省顺利通过公安部验收;行动技术支队在省厅组织的实战演练考核中取得全省第一的好成绩;消防支队在全省消防部队岗位练兵竞赛上夺得团体总分第一名;庐山公安局、德安县公安局、德安县森林公安局被评为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武宁县公安局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 [概述]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践行检察工作主题和全面落实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职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法准确、及时、有力地惩治破坏稳定的犯罪活动,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857人,起诉1913人,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共批捕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302人、起诉298人,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开展集中整治,促进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推进了平安九江建设。 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全市检察机关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等有效方法,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124人,提起公诉84人,法院判决72人。其中大案42人,要案8人。同时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和警示宣传,加强预防对策研究,向发案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完善规章制度,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向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提供查询167件次,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积极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对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监督立案11件,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的追捕追诉93人;对滥用刑事追诉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的,依法监督撤销案件6件。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监管部门予以纠正。继续健全和完善了防止超期羁押长效机制,检察机关连续多年保持无超期羁押,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履行检察职能 服务和谐社会] 全市检察机关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结合点,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着力在提高服务和谐九江建设的能力上下功夫,努力营造“四个环境”: 一是为和谐九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针对社会治安中的突出问题,突出打击重点,加大专项打击力度,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开展了禁毒、打击赌博、抢劫、抢夺、盗窃犯罪等专项整治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为和谐九江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依法打击金融诈骗、制假售假、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47人,起诉23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三是为和谐九江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59次,受教育人数8500余人次,介入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专项预防12项,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创建活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四是为和谐九江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作为监督重点,认真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刑事诉讼监督活动。 [促进社会和谐是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 完善执法办案工作的评价标准,将是否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考核执法办案质量的重要指标,纳入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真正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全面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合法,注重效果。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等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一是规范无逮捕必要不批捕的法律适用,不人为控制不捕率。制定了《部分常见审查逮捕案件适用“无逮捕必要”的参考标准》。全市共对61名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过失犯罪案件和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慎用逮捕措施,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体现了刑罚谦抑性原则。二是严格依法掌握起诉条件,充分考虑起诉的必要性,不人为控制不诉率,共对172名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不予起诉。三是办理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力求以宽缓的刑事处理方式来挽救未成年人的前途。全市有21名学生因检察机关的从宽处理而重新获得了学习的机会,有4人考取了大学。 探索和完善了各项工作机制。一是探索建立刑事和解机制。制定了《关于办理普通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的规定》,对于因邻里纠纷、同事矛盾、夫妻口角、亲属争执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只要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自愿赔偿被害人损失的,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对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经被害人要求或同意的,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对确需提起公诉的,依法向法院提出从轻从宽的量刑建议。二是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机制。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只要不影响和妨碍案件的正常审理,一般将未成年人分案审查、分案起诉;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社会帮教措施,同时又不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一般不经过批准逮捕程序直接起诉;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分开羁押。三是建立轻微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明确了轻微刑事案件的范围、快速办理的期限和流程,既节约了诉讼资源,又体现了程序正义。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正确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为群众排忧解难,让群众冤有处诉,难有人帮,真正感受到社会的和谐与正义。 认真查处关系民生问题的职务犯罪案件。高度重视和保障民生,严肃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险、救济和城市拆迁过程中以权谋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25件;严肃查办发生在教育、医疗等事关民生领域的案件9件;严肃查办国土资源管理、林业管理领域渎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7件;围绕事关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问题,依法介入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立案侦查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渎职犯罪2件。 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肃查处涉及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案件,立案侦查了一批有影响的窝案串案。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行政执法权搞权钱交易,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16件;查办国企人员中饱私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犯罪案件28件,保护了国有资产安全。 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了《检察机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依法打击各种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活动,依法查处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8件。 [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将执法办案同解决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结合起来,使执法办案过程成为释法说理、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过程。 全面推行案件处理法律说理制度。增强不批捕、不起诉和撤案、抗诉等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共对34件当事人存在疑惑的不捕、不诉和撤案、抗诉的案件,加强沟通交流,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详细阐明案件事实、处理过程及法律依据,化解疑惑,给当事人一个明白。 积极探索群众表达诉求和矛盾纠纷调处的长效机制。采取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联合接访和设立流动接访站、聘请信访联络员等措施,主动接待群众上访,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深入乡村街道接访56次,化解矛盾纠纷64起。对受理的145起不服法院和公安机关正确裁判、决定的申诉案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高度重视妥善处理涉检上访。对上访有理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上访无理的,讲清事实,辨明是非。共对12起涉检上访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对9名久诉不息的缠访老户,召开由当事人、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公开听证会,将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和处理意见向申诉人进行反馈,并详细阐述作出息诉处理意见的事实和理由,让申诉人信服,促进息诉罢访。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以构建和谐检察院为主旋律,进一步加强内部和谐建设。运用“和谐”的理念建设检察机关,积极构建和谐检察。通过树立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繁荣先进的检察文化和形成和睦共事的人际关系,坚定检察人员的价值取向,倡导检察人员之间的人文关怀,营造干事创业的和谐氛围,实现以内部和谐促进外部和谐、社会和谐。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载体,进一步提高检察官的政治素质。采取广泛听取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剖析典型案例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了执法规范化机制。广大检察人员正在逐步培养理性、平和、客观、谦抑的执法思想和执法心态,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进一步提高检察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认真落实检察官法,严格检察官职业准入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2人。加大司法考试培训力度,有34名检察人员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弘扬正气,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11个集体、2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以勤政廉政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全面加强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突出抓好廉政、勤政和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加大对下级检察院领导干部的协管力度。
审判 【概况】 2007年,九江市两级法院在市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与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建设新九江工作大局,坚持和谐司法的理念,积极探索和谐的办案方式,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各类案件,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各项工作上了新的台阶。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666件,审(执)结18204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6.9%和10.9%,其中市中院受理1380件,审(执)结1502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31.7%和51.4%,基层法院受理15286件,审(执)结16702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5.1%和8.3%,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九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公正和谐司法,审判执行工作明显加强。一是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305件,其中市中院审结49件,基层法院审结1256件,共判处罪犯1950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209人。依法严惩系列抢劫案、制贩毒品案、暴力妨碍公务案等一批危害社会稳定的案件。抚州黑社会案主犯熊新兴依法被执行死刑。公正审理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65件,判处副处级以上罪犯5人。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保障人权,对不构成犯罪的宣告无罪。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8件。二是依法调节民商事法律关系。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全市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1613件,其中市中院审结728件,基层法院审结10885件,全市民商事案件审结数同比上升49.4%。市中院民事调解率同比上升10%,基层法院民事调解率达65%。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拖欠工程款等涉及民生案件5754件。依法慎重审理破产案件33件,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商标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审理着作权纠纷案等知识产权案件29件,同比上升31.8%。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等一批涉农案件,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市委转发了中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报告》,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环境。全市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139件,其中市中院审结19件,基层法院审结120件。经协调原告撤诉的行政案件48件,占35%;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被判决撤销的22件,占15.8%;执结非诉行政案件675件,有力促进了政府各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四是依法加强执行工作。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346件(含旧存),执结案件3991件,新旧案件综合执结率达91.8%,同比净增10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9.76亿元。执行和解和自动履行结案率为37.7%。扎实开展清理未结执行积案和争创“零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有效化解历年积案,执结积案1721件,执结率达94.8%。抓好“执行难”专项治理,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协调联动,有效发挥执行工作威慑机制,攻克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执行难”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加大涉国有资产案件的执行力度,共执结236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亿元。成功执结了共青国际高尔夫球会欠款纠纷案等重大案件,进一步增强了外商投资九江的信心。切实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专项执行活动,510名农民工被拖欠的259万元工资款全部执行到位,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我市执行工作在全省法院位居前列。五是依法做好立案信访工作。强化立案管理,畅通诉讼渠道,加强诉讼指导,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使群众诉讼更加便利。认真执行国务院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全市法院诉讼收费同比减少65%,切实减轻了群众诉讼负担。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212.3万元。高度重视涉诉涉法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分片包案、院长接待、跟踪督办等信访工作制度,化解了一大批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家庭、经济等纠纷引发的上访难题。全市涉诉涉法信访总量持续下降,无恶性信访事件发生,进京上访总量降至全省法院最低行列,中院被推荐为全省法院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建立健全司法管理长效机制,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强化审判监督职责,通过二审、再审、案件专项检查等形式,规范指导法律适用。制定改判、发回标准,统一裁判尺度,积极推行判后答疑制度,最大限度提高案件审结率、执结率、调解率、服判率和当庭宣判率,最大限度降低上诉率、改判率、上访率和再审率。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院制定完善了审判管理、大楼管理、警车管理、生活管理等15项制度,充分发挥院大楼智能化管理的作用,实现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实行领导分片督查、深入基层调研工作制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提高了法院整体司法水平,改善了司法形象。 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司法效能明显提升。一是注重抓好队伍政治业务建设。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制定15项具体措施,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市委、市人大的重视、关心下,一年来,提拔、交流处级干部10人,择优选拔11名中层干部。招录了48名优秀法律专业人才。以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推动全市法院司法文明和规范化建设。中院连续两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8个基层法院被评为省、市级文明单位。18个单位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3人荣获国家级先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完善法官、书记员分类管理机制。全市法官本科以上学历有518人,占法官总数的73.7%,其中硕士17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强化业务培训考核,共选送110人次参加省级以上专项培训,中院举办了破产法、物权法等4期培训班,培训人员292人。二是切实加强法院廉政建设。坚持以德育人,从严治院。扎实开展“廉洁从政、干净成事”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全省勤廉兼优先进典型魏明同志(中院副处级审判员)的先进事迹,增强秉公用权、廉政勤政意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对审判执行中发回、改判案件,评估、拍卖等重点环节和基建、人事、物资采购等重点岗位强化监督,司法行为和司法事务进一步规范。认真落实审务公开,推行司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和个案廉政监督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司法工作的公正和法院队伍的廉洁。三是稳步推进法院基础建设。加强对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日常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合理调整人民法庭的设置,充实法庭工作人员;制定加强机关效能建设10项具体措施;加强巡回审理、预约开庭、假日法庭、法律咨询服务等便民诉讼方式。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有34个基层人民法庭列入国家建设规划,已建成18个;7个基层法院审判大楼(审判法庭)批准立项建设。中院审判大楼已建成投入使用。切实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中院建成多媒体数字化法庭、计算机局域网、监控中心、服务中心、便民诉讼信息查询系统等设施,逐步实现审判流程电子化管理和办公自动化。法院公告、重大案件生效裁判文书实行网上公布,方便群众参与和了解诉讼,增强审判活动的公开性、有序性和规范性。 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支持,司法环境明显改善。一是自觉增强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主动向党委、人大等领导机关汇报工作,取得关心和支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多次深入市中院和基层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就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听取法院贯彻情况汇报,进行专项审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有力促进了法院事业的发展。全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380人次,旁听庭审案件68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和来信255件。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我市民事审判工作,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673件,聘请53名司法监督员监督法院各项工作和法官司法行为,促进了法院规范化建设。二是充分发挥司法宣传阵地作用。按照“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的要求,大力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与九江电视台合办《法眼》专题节目,以案普法。《法制日报》等中央媒体对我市法院各项工作作了多篇综合报道。注重网络宣传工作,全市法院都建成法院网站,率先成为全国法院系统最大的中院级站点群。针对个别媒体的不实报道,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澄清事实真相,得到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关心、理解和支持。通过加大正面舆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更加重视、积极支持法院工作的良好氛围。最高法院对我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两次全国法院网络宣传会议均在九江成功举办,九江法院网站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网站。 【扎实开展案件质量“创六无”活动】年初,市中院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创六无”(无最高法院发回的死刑核准案件,无检察机关抗诉改判的案件,无省高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法官办案行为不规范的违纪事件,无工作不到位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新闻媒体曝光事件)活动,并制定下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全市法院专门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机构,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严格办案责任制,强化案件流程管理。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设立刑事、民事专业委员会,实行审委会委员旁听庭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院庭长开庭等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中院主要领导协调办结重大、疑难案件23件,全市法院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各类案件1942件,占全部案件的10.7%。实行分管领导讲评、集体会诊等制度,对审判工作的指导力度明显加强,案件质量瑕疵明显减少。中院无一件案件被省高院发回或改判,案件质量评查合格率达99%以上。基层法院发回、改判案件数同比也下降15.8%。全市法院案件质量在全省法院系统位居前列。 【妥善应对“打黑反遭抹黑”事件】1月12日,个别媒体发表题为《“江西涉黑第一案”九江中院收取当事人74万元“暂存”款》一文,将九江中院在依法审理熊新兴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收缴赃款和罚没款歪曲为“收黑钱”。该则不实报道混淆公众的视线,干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事件发生后,九江中院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了不良影响,维护了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九江中院的应对处理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和省高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在海口召开的全国法院办公室工作会议上,最高法院对九江中院快速应对媒体负面报道给予了表扬和肯定。 【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 3月7日,九江中院举行司法监督员聘书颁发仪式,由市人大、市政协推荐的5名市人大代表和5名市政协委员接受市中院聘请,担任中院司法监督员。市中院专下发《司法监督员相关事项暂行规定(试行)》,要求全市法院做好配合工作,接受司法监督员的监督。司法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是及时反馈社会各界对法院重大工作部署或重大案件审判和执行等方面反映的情况,存在的不正常情况和问题,及时反映全市法院法官个人违法违纪问题,旁听重大案件的审理或参与重大案件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工作等。司法监督员可直接到法院旁听公开审理的一切案件,了解法院重大工作事项部署安排及有关重大案件审判和执行的进展情况。市中院聘请的10名监督员分别来自医院、学校、机关、企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基层单位。 【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竞赛活动】 根据市文明委的统一部署,7月30日,九江中院召开动员大会,在全市法院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竞赛活动。全市法院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创建文明单位竞赛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找准差距,改进不足,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时间、人力、物力,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市中院、彭泽县2个法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7个基层法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九江中院新审判综合大楼建成投入使用】 6月,九江中院新审判综合大楼正式投入使用。大楼为欧式古典风格,主楼高六层,占地面积54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666平方米。按照功能需要,分为三个区(办公区、审判区、立案区)和五个中心(计算机网络中心、后勤保障服务中心、监控中心、健身娱乐中心、新闻发布中心)。大楼建设突出科技建院理念,建成了数字化法庭、局域网、电子监控系统、一卡通系统、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会议系统、二级专网等项目,形成了比较齐全的信息化体系。 【开展向全省勤廉兼优先进典型魏明同志学习活动】 8月,九江中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向魏明同志学习的活动。魏明同志在九江中院工作20多年来,先后担任刑一庭副庭长、刑二庭庭长、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处级审判员。他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优秀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今年6月,魏明同志被诊断出患有晚期胰腺癌。在此之前,他身患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但他仍以惊人的毅力支撑着疲惫不堪的身体,住院期间,仍不忘手头上还未完成的工作,终因病情严重,于8月9日逝世。魏明同志被评为全省勤廉兼优先进典型。 【承办全国法院首届网络新闻培训班】11月,首届全国法院网络新闻培训班在九江中院开班。来自全国各级法院的近200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了为期4天的培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江西高院、九江中院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人民网、中青在线等派出相关人员就网络媒体发展趋势及如何做好做强网络新闻,提升网络宣传影响力等进行授课,北京高院、江西高院、河南高院等介绍了法院网络建设方面的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发表书面讲话。 【武宁非法控制废纸购销行业黑社会案】5月,九江中院对武宁陈剑鑫涉黑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武宁县法院原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剑鑫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故意伤害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淼淼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吴卫东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原犯)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项立金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原犯)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赵星星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沈聪武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上饶市纪委监察一室原主任黄东巨受贿、容留他人吸毒案】10月,武宁县法院对黄东巨受贿、容留他人吸毒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25万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25万元,罚金4万元。 (九江市中级法院办公室)
司 法 行 政 【概述】 2007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一个定位、四个打造、五大战略”的发展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团结奋进,扎实工作,为在更高起点上实现九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法律服务效益年活动成效明显】 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在法律服务效益年活动中,全市律师共与172家企业结成帮扶对子,为546家创新创业实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同时,积极开展“一帮一扶贫济困”、“律师与农民工牵手”、“律师送法下乡”等活动,市直律师事务所还与九江电视台共同推出《天下新闻之法眼》节目,共指派律师200余人次参与九江广播电台的“百姓与法”热线。全市律师共有115人次参与市、县(市、区)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建议460余条。市司法局被评为2007年度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钱钧等10名律师被评为“优秀接访律师”,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公证行业在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积极创新便民服务措施,全面实行休息日预约公证制度,开展证前证后延伸服务,实行公证服务质量全面反馈制度,2007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1500件。市公证处启动公益公证绿色通道,对我市经济适用房现场摇号活动和“九二”式机动车个性化牌照选号活动进行现场公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市司法鉴定工作高度重视诚信建设,严把鉴定质量关,在全省率先创建重大损伤司法鉴定案件网上监控制度。2007年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2300件;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数和上线率双创历史新高,报名人数达588名,达到国家统一录取线的考生107名,达到放宽录取线的考生6名,占参考人数21.7%,为我市选拔了一批优秀的法律职业人才。 【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创出亮点】 全市各级司法政机关高度关注民生,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认真开展“法律服务效益年”、“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实施“为城市低保特困户提供法律援助”惠民实事工程,积极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大力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2007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57件,提供法律援助咨询6366人次,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115万元,为1480名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年初,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直律师事务所参与《浔阳晚报》开展的农民工维权义工活动,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5起,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100余万元。2007年3月,共青江益镇司法所长李大义远赴上海为该镇跃进村民姜某务工死亡案提供法律援助,成功索回赔偿金35万元,受到死者家属和当地群众的称赞。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扎实有力】 市劳教所以安全稳定为前提,积极开展和谐平安劳教所创建工作,先后开展“场所管教秩序整治”、“干警职工作风纪律整顿”等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人文关怀,确保连续15年场所安全无事故,继续保持了在全国劳教系统的领先地位;全市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积极创新安置帮教模式,认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扎实开展“一帮一”、“多帮一”活动。2007年5月29日,江南惟一的儿童救助民间慈善福利机构“太阳村鄱阳湖儿童救助中心”——都昌县服刑在教人员子女教育基地“安新家园”正式建成启用,该县帮教组织以儿童救助中心为基地,开展“小手拉大手,真情在呼唤”的帮教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成为我市安置帮教工作的新亮点;按照“两个最大限度”的要求,各级调解组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市司法局专门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了修水等地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就如何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进行研讨和部署。2007年全市共排查纠纷15414件,调处成功14643件,成功率达95%。彭泽县开展了“山林纠纷调处月”活动,成功调处山林权属纠纷80余起,有效地配合了林改工作。 【“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 全市各级法宣部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共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咨询活动76次,开展法制讲座310场(次),受教育者达50余万人。市司法局组织市直单位领导干部《物权法》学习讲座,并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市供电公司联合举办了“12·4”“供电杯”、“法律六进”知识竞赛。星子县创办了《法在身边》电视专栏,武宁县组织法制宣讲团进武吉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工地等,有力地推动了“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同时,以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达标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进程,在全市130个村(社区)开展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评试点工作,并在彭泽县召开“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现场会,为创“全省百佳民主法治社区”奠定了基础。我市浔阳区甘棠街道六角石社区等13个社区被省民政厅、省司法厅授予“全省百佳社区”荣誉称号。 【基层司法所建设全面推进】 通过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全面提质、提速、提效,目前全市已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97个。与此同时,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司法所的职能得到较充分地发挥。2007年,全市乡镇(街道)司法所直接调处纠纷1071件,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333件,制止群体性上访27起,参与“严打”整治专项活动687人次,进行法制宣传118场次,司法所已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通过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暨‘建设新九江,我们怎么干’”、“建设经济中心城市,我们准备好了吗?”大讨论活动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市司法行政干警特别县(市、区、山)司法局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的精神面貌发生新的变化,想事干事的氛围浓厚了,开拓创新、争先进位的意识增强了,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观念树牢了,全系统上下真正形成了不甘落后、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2007年7月,瑞昌市肇陈镇调委会主任黄河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修水县马坳镇塘三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5个调委会和九江县狮子镇蔡桥村桂训广等10名人民调解员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先进人民调委员会”和“全省先进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队伍整体素质的进一步提高,为开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邓华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