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安
【概 况】 2009年,九江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深化警务制度改革,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不断强化打、防、控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公安队伍整体战斗力,为实现“奋起赶超,争得九江应有地位”的目标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市共破获刑事案件89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93名;查处治安案件9816起,查处违法人员8638名。在2009年度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中,九江市位列第三。
搜集研判情报信息 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的理念,建立以指挥中心为龙头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大情报格局,物建情报信息员6000余名,将情报信息收集触角延伸至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以国企改制、涉军群体、征地拆迁及建国6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为重点,及时获取一批高质量的情报信息。加强网上信息监控巡查处置工作,在全国重点网站建立舆情阵地,建立260余人的“网评员”队伍,及时分析和研判网上各类信息,成功处置“看守所犯罪嫌疑人猝死”、“仪表厂罢工”、“慧龙新城业主维权”等网上敏感事件。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全年共排查出5988件矛盾纠纷,成功调处5738件,调处率达95.8%,涉军、涉及企业改制等群体性问题的预警率达到100%,成功妥善处置率达到100%。一批积聚矛盾较多的大中型改制企业如九江海洋纺织集团、九江大中大集团等单位职工的群访闹事隐患均得到有效化解。在本年度省政府“6+1”考核指标统计中,九江市“群体性事件”指标获得满分。
调处化解信访案件 全面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认真进行研究,依法及时予以解决,做到停访息诉,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全年共接受群众来信308件,来访289批次,办结率100%;全市未发生涉法涉诉信访人员赴省进京上访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大案要案攻坚克难 2009年,全市共发命案35起,破案37起(含3起积案),现行案件破案率97%。庐山区、九江开发区、庐山、彭泽县、瑞昌市、共青城开发区全年无命案发生。积极实施全警追逃战略,全年共抓获网上逃犯 1465 名,九江市追逃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
“打黑除恶治霸”成效斐然 全年共打掉黑恶霸势力犯罪团伙 148 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17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27起。法院最终以294条涉黑名义判决犯罪团伙3个。特别是在从3月开始的 “两场”(官场、市场)整治中,全市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欺行霸市”专项斗争,一批砂霸、水霸、菜霸等盘踞一方的各种黑恶霸头受到了沉重打击,一批黑恶窝点被彻底予以摧毁和铲除,主要有:在九江长江大桥上强收保护费的“路霸”陈某,在庐山区蛤蟆石水域非法收取卫生费的“水霸”谭某、张某等6人;在九江县强揽工程、阻挠施工的3个团伙、13人,在庐山区强行拉客上庐山的“路霸”琚某和章某,在鄱阳湖蛤蟆石水域强行过驳的4名“砂霸”等。禁毒战线捷报频传 全年共破获各类涉毒案件215起,其中重、特大贩毒案30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236名,缴获毒品海洛因5100余克,冰毒2000余克,K粉2500余克,麻古15000余粒,全年破案数、缴毒数和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数3项考核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全年共收治吸毒人员1163人次,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杨风瑞给予“九江市禁吸戒毒工作走在了江西省前列”的高度赞誉。
经济案件战果辉煌 组织开展打击假币、非法集资、假发票、传销和涉税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破经济犯罪案件215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21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48名。
专项整治效果良好 先后组织开展“秋风行动”、“金盾09”、“社会治安整治”、“两抢一盗”等一系列集中打击行动,成功侦破系列盗抢机动车、入室盗窃、抢劫抢夺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案件,全年共破盗窃案4100起,抢劫案311起,抢夺案起99起。8月底至9月初,按照省厅“端团伙、追逃犯、打现行、保稳定”统一清查行动的部署,市公安局开展“猎狐行动”,刑侦、技侦等部门通力协作,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71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9起。
重点整治扎实深入 在整治电子游戏机赌博行动中,查获非法经营业主38 家,抓获参赌人员180余名,收缴并销毁赌博机1786台;在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中,破获各类组织妇女卖淫案件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名;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采砂行动中,查获非法采砂船只93条(次),暂扣过驳吊机船13条。
安全监管成效明显 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交警部门坚决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消防部门大力排查整改火险隐患,治安部门强化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全年共发生火灾628起,无人员死亡;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00起、死亡112人、受伤303人,比2008年分别下降3.85%、4.27%和5.61%;共收缴各类枪支578支、子弹2218发、炸药 290公斤。
【周俊军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1月10日,公安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颁奖典礼,瑞昌市公安局肇陈派出所洪一警务室民警周俊军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省10家媒体聚焦周俊军】 4月15日,由江西日报、江西电台、江西电视台等省直10家主要新闻媒体组成的“周俊军先进事迹采访团”到瑞昌进行采访。这次采访是根据省委主要领导的要求,近期对各个领域一线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深入。经省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把周俊军作为第一个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向周俊军同志学习的活动】 6月1日,省委、省政府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公务员中广泛开展向周俊军同志学习的活动。周俊军,1972年出生,1995年参加工作,2005年11月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公安队伍,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二级警司警衔,现为瑞昌市公安局肇陈派出所洪一警务室民警。几年来,他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无私奉献,被人们称为“农村社区警务改革的领头羊”、“农民身边的信息警察”。由于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光荣称号,荣获2009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第十三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通知》指出,要学习周俊军扎根基层、情系群众的优秀品格,爱岗敬业、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向周俊军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机关效能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务必抓出成效。《通知》号召,全省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深入开展向周俊军同志学习活动,激励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公务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业绩,全力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为加快富民兴赣进程、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而努力奋斗。
【破获特大跨省贩毒案】 8月18日,市公安局缉毒支队经过5个昼夜的蹲守,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跨省贩毒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缴获毒品K粉1100余克、海洛因100余克、冰毒70余克、麻果3500余粒,另外还有少量大麻与鸦片,德国PPK制式手枪一支。此案是九江市近年来破获的缴获毒品数量最大、毒品种类最多的一起特大贩毒案。
【全省公安应急通信长途机动演练在浔举行】 8月20日,全省公安应急通信长途机动演练在九江举行。检阅跨地区、跨单位应急通信能力和协作能力、锻炼队伍,提高应急通信水平,这在全省尚属首次,标志着全省公安通信部门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进入实战状态的正式启动。演练动用了省公安厅应急卫星通讯车、省公安指挥车、南昌市公安应急通信指挥车等全省公安系统最先进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演练以九江作为模拟突发事件中心地或大型活动中心地,省城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快速机动,从南昌赶赴九江,会同九江公安应急通信车进行跨地域无线通信组网通信互动,流动采集一线现场实况,并通过卫星上传至省公安厅指挥中心等上级单位。应急演练设备联调、测试顺利,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首例因醉酒驾驶司机被治安拘留】 8月27日,根据醉酒驾驶司机万某供述和司法权威部门的血析报告,九江警方对首例因醉酒驾驶的司机万某采取治安拘留15天,并处以万某罚款19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万某于8月25日晚上在市区庐山南路醉酒驾车时被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仪初步检测,结果显示酒精浓度超过了80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酒驾驶的标准。万某不承认自己醉酒驾驶,并拒绝在民警开出的强制措施凭证上签字;民警带万某到医院进行抽血化验,经司法鉴定中心血检化验,结果显示万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12毫克/100毫升。
(李 勇)
检 察
【概 况】 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一年来,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601件235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94件2023人,不批捕272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48件273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453件2181人。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1件12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8件105人,渎职侵权案件13件15人。侦查终结114件121人,向法院提起公诉89人,有罪判决8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44.7万元,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大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力度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案件。全年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51人,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4人,涉毒犯罪175人。依法对公安部、高检院挂牌督办的胡宗英等18人、樊雄峰等27人涉黑案件提起公诉。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实行首办责任制和定领导、定责任、定方案、定期限办理的领导包案制,全年集中办理重大涉检信访案件11件,息诉9件。
加强职务犯罪查处 全年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20人,比2008年上升3.4%,其中大要案76件,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9人。严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窝案串案;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19人;立案侦查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医药购销等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40件。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开展个案预防90项,预防率达85%;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00余次,运用查询功能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6份。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上警示教育课126次,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57份。对政府采购、招投标、关系民生等34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联合市工商局、国税局等15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协作单位举办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果展,共接待观展群众2万余人次。
强化诉讼监督工作 开展立案监督: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7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3件,监督立案的案件经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监督侦查机关撤销案件3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44人、追加起诉78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72人、不起诉139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6件次。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向法院提出抗诉8件;对审判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件次。开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刑罚执行活动中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件次,均被看守所和法院采纳;开展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检查,共发现脱管、漏管监外执行罪犯84人。开展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行判决、裁定提请抗诉和抗诉28件,提出检察建议13件,开展执行监督41件;重点开展督促起诉,协助有关单位挽回国有资产1.3亿。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开展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加强对涉案款物的规范化管理力度。6月份,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对2004年以来已办结的503件案件进行梳理,对涉及到冻结扣押款物且已诉讼终结的324件进行重点检查并造表登记。专项活动开展期间,共受理对扣押冻结不服的申诉案件8件,退回62.81万元;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检查,对2008年全年办理的1665件刑事案件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的2起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保证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开展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强化检务督查,严格责任追究。遵章驾驶,规范使用警车,消除特权思想,加强安全意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开展督察活动62次,其中市院开展5次;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针对今年看守所出现的问题,开展了一次为期半年的专项治理工作,对于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推进机制创新工作 构建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出台《九江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一体化实施细则》,采取市院交办、督办、参办、提办等方式,通过案件线索统一管理、侦查人员统一调配、侦查力量统一整合等途径,集中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出台《九江市检察机关内部监督规则》,明确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的相关要求,规范公诉、侦监部门提前介入工作方法,严格实行“一案三卡”制度,对于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案件实行说理、论证制度;拓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方法,聘请全市民事行政诉讼方面的11名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民事行政案件把脉,市院机关与市国土资源局联合签订《关于联合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共同维护国有资产活动方案》和《关于联合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共同维护国有资产(矿产资源补偿费)专项活动方案》,督促财政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矿管局,共为国家收回拖欠资金1.3亿元;组织开展检务督察活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利用明察暗访、接待来访、巡回下访等方式,促使检察人员遵纪守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对于在检务督察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倾向性问题及时向院党组反映,将违法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
【举办全市检察机关自侦部门骨干培训班】 1月12日,市检察院举办全市检察机关自侦部门骨干培训班,来自全市检察机关14各基层院的自侦部门领导和市院自侦部门骨干参加培训。市院检察长韩德胜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干警要从职能宣传、总体布局、侦查模式和方法等方面改变观念,创新机制,有效解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难、启动侦查难、收集证据难以及突破难等“四难”问题。
【市检察院与九江学院开展协作共建活动】 3月19日,市检察院与九江学院政法学院举行开展检校协作共建活动的签约仪式。市院检察长韩德胜、九江学院党委副书记熊才水和政法学院院长李长江、党委书记聂和菊等出席。协作共建活动本着实现检察院系统的实践经验和法学院的理论相结合,培养出优秀的检察官和法学学子的原则,九江学院将为检察院在提高干警理论水平、办案能力以及加强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研究等方面提供帮助与支持;市检察院每年将优先接收九江学院学生到院实习,为该校教学、科研人员的专题调研给予支持,同时配合开展模拟法庭等教学活动。
【全省基层民行检察工作会议在浔召开】 3月24日,全省基层民事行政监督检察工作座谈会在九江市召开。省院副检察长张国轩、民行处处长江阶虎、全省各分、市院民行处长和部分基层院民行科长参加。会议传达学习省院检察长曾页九对民行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效果,使民行检察工作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公正中作出更大贡献。会议分析了当前全省民行检察工作的整体形势,并进行专题研究与部署。
【举办全市检察机关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 11月19日, 市检察院举办全市检察机关计算机基本技能暨“十会”考试。省院信息中心副主任黄株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市院检察长韩德胜、纪检组长樊友汉、政治部主任范海鹏巡视考场。参加考试的干警共有170余人,包括市院45岁以下的全体干警,各县(市、区)院随机抽考的8名干警(3名院领导、3名中层干部和2名普通干警)。考试采取一人一台电脑,上机操作的方式,参试干警均取得良好成绩。
(鄢 凯 张光友)
审 判
【概 况】 2009年,九江市各级人民法院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596件,审(执)结21907件,比2008年分别上升27%和28.6%;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1450件,审(执)结1409件,同比分别上升6.6%和15%;基层法院受理21146件,审(执)结20498件,同比分别上升28.7%和29.7%,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九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市中院机关连续两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中央综治委督查组的充分肯定,法院执行工作、民商事审判、涉诉信访、司法宣传、司法警察、司法政务和事务等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档案工作晋升省特级规范化管理单位,其他各项审判和综合工作呈现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强化司法保障职能 2009年,全市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1637件,审结1587件;其中,市中院受理236件,审结222件;基层法院受理1401件,审结1365件。共判处罪犯1931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322人。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了胡宗英涉黑犯罪案、高明集资诈骗案、黄东贩毒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受理一、二审民商事案件12385件,审结11820件;其中,市中院受理1056件,审结1035件;基层法院受理11329件,审结10785件。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深入厂矿企业、金融机构和农村地区进行走访和指导。切实服务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对严重影响杭瑞高速九瑞段工程施工的中航长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依法先予执行,及时排除施工障碍。切实服务企业破产改制工作,建立与市政府沟通渠道,在诉前指派专人对申请破产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审理破产案件52件,没有出现因工作不到位、不细致而造成不稳定事件的发生。支持共青城发展,制定了妥善处理共青债权债务案件的7项具体措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15件,审结113件;其中,市中院受理45件,审结45件,结案率达100%;基层法院受理70件,审结68件。有29件以协调撤诉结案,撤诉率为25.7%。全市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436件,执结8366件(含旧存),结案率为99.2%,执结标的额8.53亿。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有财产案件和重点案件执结率均达100%,在全省率先完成清积任务。运用执行信访协调处置机制,有效化解涉执信访问题,涉执信访量同比下降24%。
完善司法为民举措 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案件5780件,其中调解、撤诉3562件,调撤率为61.6%。制定《关于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八条意见》,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986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121万元,为3769名农民工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资。共巡回审判案件954件,为困难群众减、免、缓交诉讼费用176万元。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和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制度,对27 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必要的生活救助款10.7万元。构建司法协理和“三调联动”网络,在乡镇选拔司法协理员1743人,设立司法协理员联系点,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作用,合力做好群众工作,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司法协理员协助法院调处矛盾纠纷1059件,成功调解案件512件,参与维稳工作915人次。
加强案件质量管理 市中院专门成立审判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整合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重大案件督办、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等五项职能,进一步优化案件管理职权配置。从立案、审判、执行到卷宗归档各个环节,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制定《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细则》,规范案件质量认定标准和案件质量考评。认真评查各类案件,对评查不合格的案卷限期退回整改,切实提高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强化审判监督职责,严把二审、再审程序关,切实规范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加强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对40件重点信访案件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案件进行了跟踪督办,确保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实行案件质量每月集中讲评、案件通报一次并认真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工作。实行审委会委员集体旁听庭审制度,严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尤其是死刑案件的质量关。组织开展量刑规范化示范庭审活动,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适用缓刑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量刑指导意见。推行分管领导每季讲评、院(庭)长开庭办案、带头调研等举措,全市法院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各类案件4652件,占全部案件的21.2%,审判工作的指导力度明显加强,案件质量瑕疵进一步减少。
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强化督查,大力推进全市法院“两庭”建设步伐。全年有3个基层法院审判大楼建成,3个法院开工建设;7个法庭完成新建任务,4个法庭完成改建。年末,全市14个基层法院已新建9个,54个法庭有28个进行了新建,11个进行了改建,“两庭”建设在全省法院系统名列前茅。着力提高法院信息化管理水平,市中院建成数字化法庭、数字化审委会会议室、远程视频提讯系统、计算机局域网等16个信息化系统,率先在全省开展了网络庭审直播,完成档案数字化建设,成为全市第一家、全省一流的档案管理省特级单位,并指导9个基层法院升级为档案省一级单位。加强信息化管理,全市法院系统通过计算机局域网全面实现了审判、办公智能化管理和无纸化办公,工作质量和效率有了显着提高,信息化办公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沈德咏在浔慰问基层法院干警】 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修水县、武宁县看望慰问基层法院干警。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和副书记、副院长薛江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秀,市委常委、修水县委书记程利民,市政府副市长卢天锡,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等陪同。
【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 2月10日,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在浔召开。会议传达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法院院长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总结2008年度全市法院工作,部署2009年度工作任务。省高院副院长崔可夫、市委副书记朱荣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林淼、市政府副市长吴锦萍等出席。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工作研讨会在浔召开】 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九江市召开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工作研讨会研讨会。最高院执行局局长助理革生、信息室副主任黄年,省高院执行局局长黄敏孙及来自全国各高级法院执行部门共4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叶国兵,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出席会议并致辞。
【最高院咨询委队伍建设研讨会在庐山召开】 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庐山召开咨询委队伍建设研讨会。最高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唐德华、李国光,秘书长王运声,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薛江武,市领导朱荣辉、叶国兵等出席会议。
【庐山人民法院挂牌成立】 8月18日,庐山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市领导朱荣辉、叶国兵、曹林淼、吴锦萍、陈晖、徐少伟,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建新,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等出席成立大会;张忠厚、朱荣辉为庐山人民法院揭牌。该院为正处级单位,内设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队等9个部门,在编人员20人。该院始建于1955年4月,“文革”期间解体;1984年,根据省高院“赣高法人字〔1984〕47号”通知,在庐山设立庐山区人民法院牯岭人民法庭;2008年7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组建庐山人民法院。
(魏 伟)
司 法 行 政
【概 况】 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保增长促发展,保稳定促和谐,保民生促公平”为主题,努力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九江市司法鉴定中心被表彰为全国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为“争得九江应有地位”做出了积极努力。
法律服务跟进项目建设效益凸现 成立市、县(市、区)法律服务顾问团。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800余家,为90余个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涉及资金近100亿元;公证行业办理各类公证13500余件;司法鉴定办理各类鉴定2780件。江西泰极律师事务所主动为江西造船行业的龙头企业——江洲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技术改造工程提供法律论证,协调政府及周边群众关系,共调处各类纠纷45起,为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江西天康律师事务所积极为湖口金砂湾工业园钟山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诉讼代理,为其挽回经济损失约160万元;彭泽县公证处积极参与国家投资600多亿元的帽子山核电建设项目工程,为项目建设搬迁安置提供公证服务,使搬迁任务在省政府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永修县公证处为河道采砂权竞拍进行现场公证,涉及标的1920万元。同时,在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律师业务案卷质量评比活动,在公证机构中开展公证质量监督和“示范窗口”测评活动,在司法鉴定工作中开展了《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执法检查活动。特别是在《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执法检查活动中,市人大常委
会执法检查组就执行《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情况,分别听取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的汇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肯定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有序的发展。
法律保障社会稳定职能彰显 2009年,全市新回籍刑释解教人员1208人,其中刑释890人,解教318人,已安置1108人,帮教1171人。市劳教所连续17年实现“无劳教人员脱逃、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发案、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稳定佳绩,被省劳教局荣记集体三等功。全市已建立帮教基地14个,创办实体4个,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35人。都昌、彭泽、修水、德安、星子等安置基地已具一定规模。彭泽县“回归山庄”已发展成集畜禽水产养殖、瓜果种植、科技培训为一体的生态科技园,中央电视台、人民网及省、市等媒体对其进行多次报道。都昌县太阳村鄱阳湖儿童救助中心已收养84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即使服刑人员能安心改造,同时也避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1634件,成功调处11493件,成功率98%。针对当前医患纠纷较为突出的情况,组织各县(市、区)对医疗机构和私人诊所逐个走访、排查,成功调处医患纠纷39起;市司法局被表彰为全市2009年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法律援助服务民生成效明显 市司法局组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法律援助机构效能建设示范窗口创评”活动,为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营造了浓厚氛围。2009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247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法律咨询、来信来访、代书等)17059件,为2636名困难群众维护了合法权益,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296万元。
法制宣传构建“大普法”格局 2009年,“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被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确定修水县、永修县、星子县、彭泽县、浔阳区、庐山管理局为首批创建活动试点单位。市、县两级普法机构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庐山司法处开展 “法律进景区” 活动,为景区单位干部职工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共青城司法局开展“法律进大学”活动,为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和南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的大学生讲授普法教育课4次;浔阳区司法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组织全区13家单位开展法治故事演讲比赛等;湖口县开展依法预防甲型H1N1流感基本知识专题活动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法制宣传活动,星子县、庐山区组织召开“七法一条例一办法”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九江县利用县劳动就业局举办全县返乡农民工就业培训活动之机,向农民工解读《劳动合同法》、《就业法》等法律法规,浔阳区在全区13所小学开展网上学法活动。
基层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夯实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完成前4批162个司法所项目建设任务,正在推进第五批司法所项目建设工作。市司法局印发《九江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度考评办法》,人员编制、机构设置问题正在加紧落实。全市30多个司法所明确为副科级机构,落实专项编制100多名。各司法所共参与调解疑难纠纷813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61次,防止群体性上访144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500人次、开展法制宣传848场次。【召开全市司法局长会议】 2月20日,全市司法局长会议在浔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局长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8年工作,部署安排2009年任务。副市长吴锦萍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山)司法局(处)长、办公室主任和市局机关科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司法部在浔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3月13日,司法部在九江市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司法部原纪检组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副会长岳宣义,省司法厅厅长马承祖,市委副书记朱荣辉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秘书长邹燕、刘京扬,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志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际民、市政府副秘书长詹耀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熊六扬以及部分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市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律师代表等参加会议。
【开展律师信访志愿活动】 3月份,市司法局成立律师信访服务志愿团,全市律师400人次参与市、县领导信访接待工作,为4700名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1185条。防止或化解可能引发的上访事件300余件。
【举办普法宣传联络员培训班】 8月18日,市普法办与市直工委普法办联合举办全市“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推进会暨普法宣传联络员培训班。
【进行“法治城市”创建调研与指导】 9月7日,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市直工委普法办联合对部分拟确定创建“法治城市”市直试点单位进行调研和指导,推动全市“法治城市”创建工作。
【市法律援助中心获省表彰】 10月28日,在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表彰大会上,九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全省唯一的法援机构,被表彰为先进单位。
【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普法考试】 11月17日,全市领导干部普法考试暨普法讲座在浔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叶国兵主持。考前,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唐锋主讲《依法行政视角下处理涉稳及促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有关问题》。市直和驻市单位137名主要负责人参加考试。同日,各县(市、区、山)县(处)级领导干部、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也都在各地、各单位集中参加统考。统考期间,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成16个巡考检查组分别到各县(市、区、山)考点进行巡考。据统计,全市参考总人数达1.7万余人,参考率达99%。(袁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