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安
【概况】2011年,九江市公安局围绕全市“十二五”规划和决战工业6000亿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公众安全感进入全省前列,公安工作满意度进入全省前列,发展提升年活动进入全市前列”的“三大目标”,围绕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公安“三项建设”,树立黑恶必除、命案必破、有霸必打、有乱必治、治警必严、执法必公“六必”理念,开展抓“打黑除恶治霸”、抓扫除“黄赌毒”、抓打击“两抢一盗”、抓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抓交通秩序整治、抓治安乱点整治等“六抓”行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治安综合整治,精心打造大维稳、大刑侦、大防控、大情报、大警保、大宣传“六大格局”,推进“平安九江”工程建设,为实现“争得九江应有地位,让人民过上小康生活”的目标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中,九江位居全省第一。
情报信息 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的理念,完善以指挥中心为龙头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情报信息体系。关注敌情、社情动态,拓宽情报搜集渠道,增强情报工作的针对性,全年共搜集情报信息4517条,整编上报上级有关部门3094条,情报信息量和采用率均位居全省前列。
维护社会稳定 2011年,围绕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军群体、涉法涉诉上访等方面的问题,排查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将其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公安机关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236起,没有发生有影响的事端。加大公安信访工作力度,采取领导接访、包案下访、限期督办等措施,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实现“案结事了、息访宁人”,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92批212人次,接受和办理各类信访投诉件176件,办结率均达100%,在公安部部署开展的全国公安机关重点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中,排名全省第一。
安保工作 完成深圳大运会、南昌七城会、全市第十次党代会、第十四届人大会、第十四次政协会及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保卫任务94次,其中完成党和国家领导人温家宝、李长春到浔视察一级警卫任务2批次,二级警卫任务3批次,三级警卫任务5批次,省部级安全警卫任务34批次,确保了警卫对象在浔期间的绝对安全。
“亮剑行动” 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亮剑”、打击银行卡“天网——2011”、打击发票犯罪、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犯罪及“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将侵占挪用、扰乱市场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作为主攻方向,共破获经济案件180起,打掉黑作坊、黑窝点1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42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68.66万元。
治安防控 深化警务体制改革,优化警务运行机制,实施动态布警,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巡逻防控,实行市局、县(分)局、派出所(巡防队)三级巡逻机制,把警力摆上街面,摆在案件多发时段,做到“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强化社区防控、卡点堵控、单位内控、科技监控等措施,由派出所牵头,组织多方力量开展社会治安巡逻,提高自防自治能力;加大“天网工程”建设,在上年第一期新建和升级改造“天网”工程视频监控2532个的基础上,市中心城区启动第二期“天网工程”建设,已完成首批659个探头的布点工作。
治安整治 开展扫除“黄赌毒”专项行动,期间共破获赌博案件160起,收缴并销毁赌博机1392台,捣毁赌博场所35处;查处涉黄案件57起,抓获卖淫嫖娼人员165名,取缔和责令整改娱乐场所39家;破涉毒案件49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33名,强制戒毒128人;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行动,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复杂地段、场所257个,消除隐患332处,解决突出治安问题32个。开展“三电”专项整治行动,破获涉“三电”案件28起,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修理、拆解和旧货(寄售)交易业专项整治,取缔无证照经营单位14家,吊销营业执照3个,查处违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32个,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97名;开展水域治安“蓝剑行动”,查处水域治安案件427起,治安处罚违法人员397名。对全市1793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风险评估,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672名。
交通管理 坚持交通管理源头治理,全面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坚决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以遵守交通法规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推进“六城同创”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建设,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6起,同比下降0.75%,死亡108人,同比下降0.92%,受伤人数291人,同比下降3.64%。
公共安全 开展治爆缉枪专项整治行动,对枪支、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集中收缴和销毁一批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消除一大批公共安全隐患,共收缴各类废旧炮弹326枚,非法炸药421公斤,雷管678枚,导爆管1363米,各类枪支67支,子弹2019发,管制刀具136把。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和“清剿火患”战役,加强防火宣传,排查整改火险隐患,全市共发生火灾358起,直接财产损失371万元。同比上年,火灾起数下降0.28%,直接财产损失下降4.41%。继续保持火灾形势平稳和零亡人火灾事故记录。
治安管理 坚持社会管理创新,对娱乐场所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推行庐山区“家庭式”旅店业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一户一档”管理台账,落实出租房主管理责任;严格旅馆业治安管理,落实旅客住宿实名登记和旅客住宿信息上传制度;实现行业场所管理基本信息动态化、数字化、网络化,全面开展娱乐场所、典当业、印章业、废旧金属收购业、二手手机业、二手汽车交易业、开锁业等重点行业场所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重点抓好党政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公共交通、金融单位、“三电”、国防军工、大型活动场所等重点单位和关系国计民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便民措施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结合“开门评警大走访”活动,从5月起,组织开展“阳光纳谏”活动,通过上门走访、问卷调查、警民座谈、民警献计、有奖征文等形式,听取各界意见,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改进公安工作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得到社会各界的响应。期间,共走访党政机关、民主党派、大专院校、重点企业100余家,召开座谈会130余场次,发放社会调查问卷5800余份,征集意见、建议628条;坚持市局主要领导每月一次在线交流、带队走进九江广播电台直播间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直面解答群众的疑问;在全市8个县区开通护照按需申领业务,推行“居住证”制度,设立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网上办证大厅,方便快捷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开通信访“微博”、效能“微博”、网上晾晒“警官日记”,增强警民互动,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先后通过整改反馈回复,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在此基础上,围绕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压缩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研究和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全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服务企业 围绕九江市决战工业6000亿的发展蓝图,开展企业周边治安整治,强化工业园区派出所、警务室建设,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稳定的治安秩序。探索警企合作新模式,成立13个电力警务室(中心),全省首创。优化投资环境,建立领导挂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制度,为79个投资纳税大户核发投资者保护卡,开辟绿色通道;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善投资环境,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引进九江中澳钽铌金属化合物和永固化纤纺织产业包装材料2个项目,全年引资10430.6万元,评为全市招商引资半年先进。
【全省拘留所教育管理新模式现场会在浔召开】 4月8日,全省拘留所教育管理新模式现场会在九江市召开。公安部监管局二处处长朱伟芳,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涂远征,九江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陈光明,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总队长李健,各设区市公安局分管监管场所的副局长、监管场所负责人等共计1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厅监管总队政委邹永锋主持。会议回顾上年全省监管工作,提出2012年工作思路和打算。会前,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九江市拘留所基础设施和推行管理教育新模式建设情况,听取高安市看守所所长曾凯先进事迹报告并合影留念。
【打击涉电违法犯罪行为】市、县公安局电力警务机构查处窃电、电力设施破坏案件22起,追补电费及违约金共计365144元,维护了正常的社会供用电秩序。
【开展“阳光纳谏”活动】5月24~ 27日,市公安局所有党委成员带队上门走访公安机关、本市党政机关、民主党派、大专院校、大型国有企业和知名民营企业,介绍年初以来九江公安工作情况,征求走访单位对九江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130余场次,发放社会调查问卷5800余份,征集意见、建议628条。
【“十大爱民警察”先进事迹报告会】6月2日,市局在九江职业大学礼堂隆重举行九江公安机关“十大爱民警察”先进事迹报告会。市委副书记张学军,市委常委华金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冯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林淼,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陈光明,市政协副主席陈晖,省厅政治部副主任、人事处处长黎隆武,省厅宣传处处长胡郎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及政法系统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出席了报告会,来自市局机关和城区的民警代表、民警家属和社会各界群众1200余人参加报告会。会后,与会市领导接见“十大爱民警察”。
【举办“亮剑”行动成果展】11月6日,市局经侦支队主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成果展示会在烟水亭广场举行,市局副局长戴海平出席活动并向到场的记者介绍“亮剑”行动有关工作情况。活动结束后,市局经侦支队联合工商局等部门在白水湖附近举行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仪式,共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数10万件。
【打击黑恶霸势力】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黑恶必除、命案必破、有霸必打”的工作要求,始终保持了对各类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大对杀人、爆炸、绑架、盗抢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成功侦破一大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摧毁一批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抓获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961起,同比上升13.23%,抓获犯罪嫌疑人4766名。对现行命案力争做到发一起、破一起,不留欠账;坚决做到命案不破,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绝不收兵,全年共发命案现案35起破33起,攻克命案积案10起。对黑恶霸势力做到露头就打,不露头挖出来打,铲除一批为害一方的犯罪团伙,严厉打击黑恶霸势力嚣张气焰,共打掉涉恶团伙53个,涉霸团伙79个,抓获团伙成员817名,刑事拘留628人。
【破获毒品案件】全年共破获毒品案件2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0名,缴获毒品海洛因2434.91克,冰毒4898.73克、K粉31737.17克、麻古15886粒,易制毒化学物品105414公斤,收治戒毒人员1367人,破获毒品案件数、缴获毒品数、抓获涉毒人数3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
【开展“清网行动”】按照追逃工作“政策攻心、科技助力、包挂督导、重点突破、全民追逃”总体要求,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运用强化专案追逃,组建专门追逃分队,落实点上守、线上巡、面上控、信息比、赴外追等追逃多种手段和措施,开展全警大追逃,同时,坚持“劝”“追”并重,法律宣传与亲情感化相结合,力促逃犯投案自首,打好追逃整体战,一批潜逃多年、藏匿深远的逃犯纷纷落网,全年共抓获网上逃犯2590名,追逃工作总成绩位列全省第一,15个县级公安机关分别荣立集体一等功。(吴乐鸣)
附:2011年九江市公安局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局长:叶国兵(任至3月) 陈光明(3月到任)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周裔祥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晓松
党委委员、副局长:朱敏 戴海平 徐耀冲 李彤 易炳根
党委委员、副局长、浔阳区公安分局局长:贾治曾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盛勋
党委委员、调研员:张 勤(任至8月)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陈祥滔
党委委员、水上分局局长:鲍大信
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政委:李 源(任至12月)
党委委员、庐山区分局局长:程 文
党委委员、刑警支队支队长:张 平
调研员:周国强 唐久根 张 勤
调研员、特巡警支队党委书记:袁 明
正县级:李常英
调研员:李红军 刘模群
交警支队调研员:李 源(12月任)
副调研员:吴家华
副调研员、警校校长:范建华
副调研员、警校党委书记:刘艳霞
副调研员:乔雪冰 张军 张旭升
指挥中心主任:傅 京
国保支队支队长:窦 鸣
国保支队政委:胡应琎
治安支队支队长:卢建国
治安支队政委:涂水明
行动技术支队支队长:张国巨
行动技术支队政委:刘江松
九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黎 明
刑警支队政委:于君共
副县级干部:洪浩峰
交警支队支队长:殷建卿
交警支队副调研员:李新春(8月任)
巡警支队政委:王 欣(任至8月)
特警支队支队长:熊建国
特警支队政委:李新春(任至8月)
庐山区分局政委:彭新球
庐山区分局副县级:陈端阳
庐山区分局正县级:邹平松
水上分局政委:许建林
水上分局副调研员:石 勇
直属分局局长:徐 仁
直属分局副调研员:张可安
八里湖分局局长:骆名远
八里湖分局政委:张 明
八里湖分局副调研员:丁维荣
东郊分局副局长:张建惠
经侦支队支队长:胡宏毅(12月到任)
直属分局政委:王建贵(11月到任)
八里湖新区分局政委:张宏军(11月到任)
交警支队政委:周南姣(11月到任)
检 察
【概况】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及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得到新体现,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新提升。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稳定、公正和廉政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发展。一年来,共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90人,提起公诉2368人,决定不批准逮捕283人、不起诉295人。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5件116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件1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6件,共提起公诉84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84人,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治安稳定。始终把打击的重点对准暴力犯罪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68人,提起公诉176人。对社会反响强烈的九江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张俊故意杀人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依法快捕快诉,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积极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对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的7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了公诉。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过失犯中一些罪行较轻的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283人,不起诉295人。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5件116人,人数同比上升11.5%,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7件18人,查办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4件。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配合农村违法违规建房整治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立案侦查城市管理、规划审批、土地出让等环节职务犯罪案件17件18人。对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加大追逃力度,成功抓获8名长期在逃人员,并敦促2名在逃人员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结合办案,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向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出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的检察建议156件。加强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316次,受教育人数22000人。
【依法监督诉讼活动】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少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 件18人,监督撤销案件21件28人;依法纠正漏捕64人,纠正漏诉114人;依法提出刑事抗诉 6 件,经法院审理改判2件。依法提出和提请省检察院抗诉民事行政案件24件,法院改判11件,进行民事执行监督试点工作,办理执行监督案件86件。对全市监管场所拟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71人进行了监督,对其中不符合法定条件的4人提出纠正意见,均被采纳,维护了刑罚执行活动的公正性。
【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健全执法办案环节化解矛盾机制,加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对82起因家庭婚姻、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健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机制,部分基层检察院结合工业园区发展和城区建设的需要,制定服务实施意见,主动预防矛盾纠纷,把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落到实处;改革创新化解纠纷机制,运用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民事抗诉案件调解对接工作的意见》指导办案,法院共审结抗诉案件并以调解方式结案6件,涉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九江天工公司与马政满买卖合同纠纷案被选入高检院《民行抗诉案例指导选编》。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就执法办案中发现的有关传销犯罪、农民工犯罪、未成人犯罪等事关全局的社会管理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检察建议23份,推动了相关专项整治行动。会同财政、国土、矿管等部门,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57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健全社区矫正活动同步监督机制,对492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成立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指导小组,制定《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操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检察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制定《关于规范办理民行申诉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规范了转办、交办案件办理、审判案卷调阅、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程序和时限规定,立案后3个月内审查终结的案件数占立案总数95%。
【公正廉洁执法】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拟作撤案和不起诉处理等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由人民监督员实行监督,对2件人民监督员不同意原办案单位意见的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对基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经市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37人,不予逮捕4人,不捕率为9.8%,内部监督制约明显加强。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部署、重要事项和重大案件,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召开15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邀请15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执法检查、观摩听庭等活动9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3件,全部反馈了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做好群众工作】开展“下基层办实事、做群众贴心人”活动,组织法律监督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深入70余个企业、乡村、社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万余份。切实做好“十五”和“十一五”时期村建扶贫工作,积极为村建扶贫点提供资金、物资、技术上的帮助,市检察院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并作为全国政法机关唯一代表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表彰。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全市在基层乡镇建立8个派出检察室,武宁、修水、永修等检察院在基层建立16个检察联系点,形成了基层检察工作网络,切实将法律监督工作延伸到基层一线。依托该工作网络,依法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3件,受理群众申诉66件,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0件,密切了检民联系,有力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执法公信力建设】以庆祝建党90周年和人民检察创立80周年为契机,抓好“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弘扬秋收起义精神,举行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红色经典、瞻仰革命旧址等活动,780人次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提高了政治素养。组织14个基层院检察长到市检察院报告工作,采取多媒体的形式公开述职,接受群众评议,促进了基层院队伍和业务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换届工作完成之后,市检察院检察长与基层院新任检察长进行了廉政谈话。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法办案、警车管理以及扣押冻结款物等事项进行专项督察15次,在节假日组织进行检务督查暗访,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市检察队伍没有发现违法违纪情形,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鄢 凯 王红茹)
附:2011年九江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德胜(任至8月)
熊少健(8月任党组书记,10月任检察长)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万志军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茂勇(党组成员任至11月)
李莉安 胡承义 曹忠彭 燕晓华
党组成员、纪律组长:樊友汉
党组成员、庐山检察长:高学华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范海鹏
党组成员、反贪局长:黄家专
党组成员、正县级专职检委会委员:江忠厚
党组成员、正县级专职检委会委员:伍建平(7月任党组成员,10月任正县级专职检委会委员)
党组成员、副县级专职检委会委员:王纪良(7月任党组成员,10月任副县级专职检委会委员)
副调研员:杨志伟
副处级检察员:单 凯(任至7月) 张林生(8月到任)
李江莉 杨克诚 王俊波 李中林 胡妮娃
驻开发区检察室主任:李 品(1月到任)
反渎局局长:张云飞(1月到任)
审判
【概 况】 201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611件,审结19208件,同比分别上升7.47%和3.94%。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3.91%,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9.96%。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517件,审结1464件,同比分别上升5.75%和0.55%。市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单位,市法院在全省中级法院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名列第一名,6项单独考评项目均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为九江科学发展、进位赶超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201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761件,审结1741件。其中市法院受理229件,审结217件。全市共判处罪犯1709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243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的犯罪,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0件63人,其中判处副处级以上罪犯5人。受理民商事案件14323件,审结13947件。其中市法院受理1081件,审结1046件。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5806件,依法制裁违约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审理企业破产案件10件,依法豁免破产债权8760万元,推动国有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配合九江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审理着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41件,依法支持、鼓励科技创新。审理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案件7891件,依法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切实加大民事调解力度,全市法院共调解、撤诉9061件,调撤率65%。妥善审理涉及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和招商引资案件,积极为企业清理债权债务等途径,加大支持“强工兴城”力度。受理行政案件364件,审结364件。其中市法院受理42件,审结42件。建立与行政机关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和诉前协调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加大协调力度,经协调原告主动撤诉246件,协调撤诉率达67.6%。发表行政审判白皮书,推进行政审判与依法行政良性互动。受理执行案件3055件,执结和部分执行3049件,执结标的额5.84亿元,其中市法院受理60件,执结和部分执行55件,执结标的额1.15亿元。发挥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作用,对重大敏感案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妥善协调解决。开展反规避执行工作,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市法院荣获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12个基层法院被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审判管理创新 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评查机制、干部监管机制、目标管理考核机制、鉴定评估拍卖统一管理机制,将审判绩效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结合起来,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从基层法院遴选6名年轻优秀法官,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办案质量有明显提高。2011年省法院受理不服市法院上诉案件37件,同比下降15.91%。省法院改判10件、发回重审1件,发改数同比下降26.67%。民事生效案件提起再审率7.23%,排在全省第10位。市法院对基层法院二审发改案件数为90件,同比下降73.33%。市法院在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上介绍提高案件质量的经验。
干警队伍素质建设 开展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涌现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彭泽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中政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严格规范法官与律师、当事人之间的行为,2011年全市法院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履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职责,营造浓厚文化氛围。瑞昌市、彭泽县法院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首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市法院荣获全省法院纪念建党90周年知识竞赛季军。
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 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市法院、浔阳区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先进。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涉诉信访积案化解率100%。发挥司法协理网络和“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作用,化解矛盾纠纷1256件,发挥清欠农民工工资联动机制作用,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369件,为2658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125.26万元。组织青年法官送法进校园,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市法院被评为全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改善优化司法环境 坚持重大案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领导机关汇报工作。争取最高院、省法院和市委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启动开发区人民法院和西海人民法庭筹建工作。修水县、湖口县、九江县3个基层法院新建审判综合大楼全部竣工投入使用。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圆满完成辖区内两级法院的三级专网建设工作以及视频会议室的建设工作。全市法院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153人次,旁听庭审案件60件,办理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和关注案件173件。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4次。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市295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615件。聘请53名司法监督员监督法院各项工作和法官司法行为。
【部署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 2月15日上午,市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会,专题部署全市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会议要求把反规避执行工作与依法处置涉执信访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贯彻“让执行工作更加廉洁高效、让当事人更加满意”的执行理念。把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作为反规避执行的重要抓手,辅以其他有效的强制措施,让恶意规避法院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在九江无处遁形,切实彰显法律权威。2011年,执结黄东风等反规避执行案件362件,限制高消费128人次,限制出境48人次,拘留132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26件,召开反规避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15次。5月27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发九江法院执行工作纪实文章《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
【为“决战工业6000亿”提供司法保障】 4月22日,为贯彻落实全市“决战工业6000亿”动员大会精神,响应市委、市政府“跟进南昌、追赶芜湖,举全市之力决战工业6000亿”的号召,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市法院制定出台《关于为全市“决战工业6000亿”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专门成立保障服务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涉工业发展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法院队伍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营造为全市工业发展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的良好氛围。
【处置九江恒生化纤有限公司债权纠纷案】 原告九江恒生化纤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受让被告九江化纤总厂2亿8977万元的债权。2011年5月,原告根据自身上市需要和被告偿还能力及资产变现能力,起诉被告偿还部分债权4500万元。为保护原告合法权益,为其上市创造条件,6月,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4500万元,考虑被告经济十分困难,由原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 6月21日~24日,省人大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调研组一行在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法制委委员周山印,省法院副院长朱浔带领下到九江中院进行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林淼,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邦琰陪同调研。7月28日~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法院《关于全市人民法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以电子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以上报告的审议意见。
【依法审理张俊故意杀人案】 8月19日,市法院对张俊(男,1968年11月8日出生,河南鹿邑县人,汉族,法学硕士,中共党员,原系九江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故意杀害原九江学院政法学院院长李长江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庆瑞、方广兰、曹磊、李小凡经济损失人民币400451.45元。
【市法院调整主要领导】 8月25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专程送原鹰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居国屏到九江中院任主要领导。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钟利贵接见张忠厚、居国屏一行。8月29日,市法院欢送原党组书记、院长刘邦琰前往南昌中院赴任。8月30日,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柯军赴任抚州中院主要领导。9月30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居国屏高票当选市法院院长。
【省法院到九江举办司法保护专题论坛】 9月21日~22日,省法院在都昌县召开“人民法院服务‘十二五’规划,加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司法保护”专题论坛。省法院院长张忠厚出席论坛发表讲话,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方晓春主持论坛,省社会科学院院长汪玉奇作题为“江西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专题讲座,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克勤作总结讲话,市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居国屏和都昌县委书记周毛春到会致辞。省法院各业务庭(局)的负责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范围内的9个中级法院和42个基层法院的院长参加论坛。此次论坛共收到论文51篇。出席论坛的代表围绕论坛主题发表意见,就江西高院草拟的《关于加强环境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讨论稿)》和《关于为我省“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讨论稿)》进行讨论。
【最高人民法院督导组到浔检查涉诉信访工作】 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督导组一行在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带领下到九江中院检查指导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凯波,最高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郭纪胜,省法院副院长胡淑珠,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克勤,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居国屏等陪同检查。督导组在浔检查期间,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钟利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秘书长柳国发会见督导组一行。(徐先晓)
附:2011年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代院长、院长:刘邦琰(2月到任,任至8月)
居国屏(9月到任)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柯 军(任至8月)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一凡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永宏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长河
副院长:叶 萍
党组成员、共青城人民法院院长:刘卫平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余传霞
党组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王烜城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魏克政
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刘晓波(任至5月)
司法行政
【概 况】2011年,九江市司法行政工作,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良好发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狠抓队伍、树好形象,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得到有效落实。
法律服务 开展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努力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主题的法治经济建设服务活动,进一步整合全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九江市“决战工业6000亿”发展战略,主动介入招商选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参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开辟重大项目服务“绿色通道”,开展“法企联姻”和“企业大走访”活动,各法律服务机构主动与1户以上创业者结对子,积极参与项目洽谈、合同审查、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全市26家律师事务所与38家企业签订“法企联姻”协议,发放法律服务卡486份,发放法制宣传资料824份,免费讲授法制课23次。全市律师共为40余项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涉及投资资金200多亿元。2011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857家,办理各类案件6315件(含非诉);公证行业办理各类公证23341件;司法鉴定办理各类鉴定3100件,采信率达99%。
法律服务队伍规范管理和教育监督 全市律师行业进一步贯彻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日常执业活动的监管,依法依规对极少部分违纪律师进行处理。在全市范围开展律师行业执业纪律教育活动月活动,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律师和法官相互关系的“十条禁止”规定》。公证行业制定《九江市公证机构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细化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公证员职业道德教育活动,选派29名公证员参加司法部、省厅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司法鉴定行业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双重管理体制。4月份成立九江市司法鉴定协会。全市共有19家鉴定机构,鉴定人员179名。为促进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下发了《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建立和完善了我市司法鉴定质量保障长效机制。
人民调解 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以学习贯彻落实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组织举办《人民调解法》学习培训班45次,培训调解员5000余人。市、县(市、区)均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坚持专项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确保做到县(市、区)每半月、乡镇(街道)每周排查一次,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研判,分轻重缓急有针对性的制订调处预案,落实具体调解责任人,对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领导挂帅攻坚处理,争取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积极开展“争当矛盾纠纷化解能手”活动,九江市已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321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90个,村(居)调委会2071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40个,区域性、行政性调委会78个,其他类调委会29个。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14583人。全市各基层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9154件,成功调处8799件,已履行7489件;共受理医患纠纷86件,已成功调处82件,为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参与信访接待 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部门专业优势,强化律师信访服务志愿团作用,积极参与市、县领导信访接待工作。改进和完善全市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机制,实行全天候服务。2011年,全市共有700人次律师参与市、县领导信访接待活动,共为领导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000余条。5名律师被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和省司法厅授予“江西省信访工作优秀律师”称号。
社区矫正 4~5月、11月,市局2次组织督查组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督查调研,查遗补缺。健全组织机构,全市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都已成立,市、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已完善,全市共有司法行政系统编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62名,事业编制38名。完善规章制度,共计下发15个规范性文件,统一印制《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袋及相关表格、文书共2万多份;加强业务培训,5月份,九江市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处)分管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社区矫正股(基层股)负责人及司法所长共80人参加的培训班,对社区矫正有关要求和具体操作程序进行学习交流,为九江市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奠定了良好基础。推广工作经验,全市统一规范社区矫正档案管理、统一建设和规范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彭泽县推行“分片包干责任制”、瑞昌市实行“通知限时报到制度”的做法被省厅推广。全市共有社区服刑人员1257人,累计交接809人,累计解矫149人,在册660人,因人档不齐全未交接的448人。
安置帮教 专门成立刑释解教人员无缝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3月,九江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安置帮教衔接工作的通知》(九综字[2011]3号),对接送刑释解教人员有关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在经费方面,2011年市本级增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预算,6月份,市财政配套落实接送经费、生活补助费64万元,省财政落实相关配套资金149.34万元。各县(市、区、山)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衔接管理方面,市局建立每天网上对接、每月督查制度、请示汇报制度、半年实地督查制度等,细化规范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衔接、人员交接、经费发放、档案管理各个环节。帮教方面,主要开展“常规帮教”、“重点帮教”、“特色帮教”活动。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方面,九江市依托社会企业创办17个安置基地,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56人。2011年,共接刑释解教人员1371名,网上信息衔接991名,衔接率100%;落实帮教措施1371人,帮教率100%,安置1371人,安置率100%,接送经费和生活补助总计发放180.2万元,经费发放率100%。
劳教场所安全稳定 至7月底,市劳教所连续19年实现“无劳教人员脱逃、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发案、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四无”佳绩。该所进一步巩固“首要标准”和“争创‘十面红旗’”活动成果,深入开展“监所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突出抓好劳教人员的教育和管控,落实劳教人员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和安全形势研判制度。坚持所每月一次、大队每月两次召开分析研判会,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人员安排双重包夹、监控,落实专人负责。强化专管干警教育转化责任机制,坚持以课堂化教学为主体的出入所教育、理想道德法制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红色文化进所教育。实行人性化管理,投资改善所内强戒和劳教人员生活卫生条件,免费为部分无接济人员发放日用品等,提升劳教所人性化管理水平。
“六五”普法 2011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年,5月30日,九江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我市“五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及“六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的汇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九江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和《九江市“十二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
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以省、市政府继续实施“对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契机,有效发挥法律援助在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11年,九江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96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解答法律咨询23493人次,受援人数达2743人,为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3358.16万元。全市“12348”法律援助咨询管理专线共接听法律咨询1873人次,为群众解决实际法律问题。
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 2月,经过省司法厅检查验收,永修县、修水县、九江县、瑞昌市、彭泽县5个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省首批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永修县、九江县2个法律援助中心大胆创新,在全省率先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调解室机制,有效促进法律援助案件以调解方式解决,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累,保证纠纷矛盾的有效化解,避免激化矛盾冲突,取得良好的效果。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随着司法行政职能的不断拓展,特别是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九江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着力在提高司法所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办公软件建设水平上下功夫。全市司法所人员机构编制进一步落实到位,共有行政事业编司法所工作人员130人,正式任命副科级所长16名。随着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司法所共参与调解疑难民间纠纷1067件,宣讲法律721场,为基层政府提供司法建议300条,制定规范性文件121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910次,防止群体性上访100件,制止群体性械斗53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215人次。
【九江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召开】2011年年初,九江市召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九江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就加强社区矫正宣传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成员单位协调配合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九江市司法鉴定协会成立】4月26日,九江市司法鉴定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浔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九江市司法鉴定协会章程》等文件,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协会的成立进一步完善了九江市司法鉴定行业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双重管理体制,推动了司法鉴定工作发展。
【市劳教所实现连续19年“四无”佳绩】截至7月底,市劳教所连续19年实现“无劳教人员脱逃、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发案、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四无”佳绩,成为全国连续保持安全稳定记录最长劳教所。
【全市第十五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召开】11月3日下午,九江市召开第十五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廖凯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对九江市“六五”普法工作进行部署,标志着九江市“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聂运继)
附:2011年九江市司法局领导名录
局 长:杨小华(任至11月) 宋 琪(11月到任)
党组书记:杨小华
党组副书记:宋琪(11月到任)
党组成员:张琦
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华明
副局长: 杨家义 (8月到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新 邓华熔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瑞涛
副调研员:戴建炎
九江市劳教所
党委书记、第一政委:杨小华
党委副书记、所长:宋琪(任至11月)
党委副书记、政委:张琦
党委委员、副所长:陈正保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叶张
党委委员、副政委:郭郑梅
党委委员、副所长:吕卫平 蔡济南
调研员:谢卫国
副调研员:崔昆
九江市赣北公证处
主 任:唐传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