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安
【概况】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围绕“保稳定、促规范、兴科技、强基础、提素质”15字方针,不断强化规范执法、深化警务创新“两大主题”,深入推进平安九江、过硬队伍“两项建设”,不断促进人民群众安全感、公安工作满意度“两个提升”,倾力打造“忠诚公安、责任公安、为民公安、法治公安、活力公安、满意公安”的基本思路,敏锐感知、主动作为,顽强拼搏、连续奋战,出色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公安工作持续位居全省第一方阵,情报信息、命案侦破、典型选树、信访处置、舆情引导、教育培训、网上公安、理论调研等工作位居全省第一,追逃打假、动中备勤、警务督察、公安越野、实弹射击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开创双核、做大九江,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全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收集情报信息52000余条,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841起,完成“两会”、十八届四中全会、APEC峰会、PX项目等敏感节点安全保卫工作。全年实现“五个没有发生”,即没有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没有发生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暴力恐怖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刑事案件,没有发生重大影响的涉警网络炒作。
开展“百日治安整治”“利剑”“百城禁毒会战”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20969起,同比下降3%,其中八类案件及抢夺、盗窃、诈骗案件总量同比分别下降18.6%、54.9%、2.5%、3.6%;特别是全市仅发命案20起,连续3年创10多年来命案发案新低,命案破案率达到100%,实现命案一降一升目标。
持续推进打击“黄赌毒”、处置“瞎闹”等专项行动,全市共查处各类治安案件73874起,同比上升29.9%。严厉查处“三堵三闹”违法犯罪案件,“医闹”事件同比下降33.5%,积极推进交通安全大检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7.4%、25.5%、8.7%、13.7%;大力开展“清剿火患”等系列专项行动,全市共发生火灾事故512起,直接经济损失6百多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09% 。
创新街面巡逻体制改革模式,实现屯警街面、动中备勤、武装巡逻常态化。市公安局《关于动中备勤巡逻防控建设的实践与探索》的经验做法,分别被《人民公安报》、公安部信息网主页和全国公安机关“四项建设”信息网主页刊登,点击量高达26000多次;动中备勤实战探索领跑全省,理论调研走在全国前列。
严格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和省公安厅“六个要”“两个无论”等执法规范,现场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4月,公安部抽查九江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其中受检的15起案件平均得分95.8分,规范执法工作得到公安部检查组充分肯定。
推出《九江市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十条》《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二十条》《公安民警服务群众公开承诺“十不准”》;市出入境管理处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文明示范窗口”;昌九两地户籍服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成启用,受到群众好评;网上公安局建设进一步拓展,网上办事大厅办结数位居全省第一。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先后涌现出柯善梅、朱冬冬、潘凤玲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其中,柯善梅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柯善梅先进事迹报告团在人民大会堂作专题报告,并在全国部分省区巡讲,这在九江历史上是第一次,为江西公安赢得荣誉。
在2014年省公安厅组织的4批大比武中,市公安局均获得好成绩,其中射击比武连续4次赢得全省第一。5月,市公安局组队代表江西参加全国公安系统武装越野登泰山比赛,取得男团第四名,女团第七名,团体总成绩第六名的成绩,实现江西公安在此项赛事零的突破。
【市公安局获得全国法制漫画动画微电影奖项】 1月7日,由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主办的第十届全国法制漫画动画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获奖名单正式公布,九江市选送的《谣言之罪》《诱惑之罪》分别获得动画类单位制作作品优秀奖和动画类个人制作作品优秀奖,为全国公安系统和江西省争得荣誉。全国公安系统共有9个作品获奖,江西省仅有这2个作品获奖。获奖作品《谣言之罪》和《诱惑之罪》是九江市公安局制作的涉网犯罪系列普法动画《网亦有道》中的两部,以真实生动的故事、制作精良的动画介绍开办淫秽网站、担任淫秽网站版主、网络传播谣言等行为触犯的法律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具有极强的教育意义和劝诫作用。
【首届九江公安好新闻评选】年初,九江市公安局、九江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组织开展首届九江公安好新闻评选。全市公安机关及有关新闻单位选送作品135件,经评委会严格审核评定,共评出一等奖4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其中,《修水:“四位一体”激活农村交通管理“末梢神经”》《民警在路面清理积雪》《紧急搜救120小时》分获文字类、新闻摄影类、广播电视类一等奖。此次九江公安好新闻评选,有利于加强新形势下公安新闻宣传工作,展示九江“大宣传”格局建设的成果,激发和鼓舞公安民警和广大新闻工作者创作出更多更好的公安新闻作品,进一步推动九江公安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小型汽车实施省内异地检验】根据省总队《关于实施小型汽车省内异地检验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九江市作为第一批次,于4月1日起实施小型汽车省内异地检验工作。具体实施步骤为,车型范围是在省内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不含校车和危化品运输车)。业务范围是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业务。业务权限是对异地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业务车辆的现场查验工作,应由民警办理;在异地安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申请人应在检验地车管所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不得持检验合格报告到其他地区申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在5月31日前,只有已实施此项工作的地区,方可实行异地相互检验,对其他地区登记的车辆不得实行异地相互检验。全省推行小型汽车省内异地检验工作分两批次实施,6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
【中共九江市委关于开展向柯善梅学习活动的决定】(参见“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类目,第68页)
【柯善梅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参见“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类目,第77页)
【新生儿户口登记实行新规】2014年,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九江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人口申报户口登记,严禁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不得将户籍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相挂钩。同时,新生儿也应在出生后1个月以内,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主动向当地公安、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申报出生登记。
【开展国际禁毒日主题活动】参见“人民团体”类目,第156页)
【全市首家“柯善梅警务室”在庐山西海成立】7月1日,全市首家“柯善梅警务室”在庐山西海成立,并正式开始对外服务。该警务室位于庐山西海司马旅游码头游客服务中心,警务室成立后,每天有两名民警驻点,开展景区保卫和对客服务工作。在旅游码头成立“柯善梅警务室”,是实施警务前移机制的重要举措,旨在把警力放到游客身边,切实担负起景区安全稳定,预防打击违法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职责。同时,全体民警通过在一线的工作,更好地学习和领会柯善梅爱岗敬业、为民务实、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精神,从而达到维护景区社会治安稳定、建设平安西海的目的。
【破获1起国内建筑业罕见全套伪造印章案】2010年7月,江西赣基集团接到黑龙江密山市交通局电话称,赣基集团中标施工的鸡西至密山市宝密公路A13标段1900万元国家工程需要验收。接到电话后,赣基集团觉得事关重大,立即派人前往密山市。在密山市交通局局长办公室,赣基集团工程师看到2008年黑龙江人李某、罗某等人以赣基集团名义投标的标书,发现标书内的公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均为伪造。除了私刻赣基集团公章,还有人冒充赣基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所属文件上签字,骗取鸡西至密山市宝密公路A13标段1900万元的国家工程。赣基集团工程师查验投标文件以及材料是伪造后,当面向业主密山市交通局副局长,也是宝密公路的指挥长提出质疑,要求密山市交通局作废标处理。2010年8月和2012年2月,赣基集团两次以书面形式向密山市交通局发出废标公函,而当事方却置之不理。面对密山市交通局的不作为,赣基集团一直向有关部门申诉。2011年罗某等人携500万工程款潜逃的消息不胫而走,20多名债权人找到密山市交通局,但密山市交通局以找施工方赣基集团为由,让部分债权人到九江上访。 2011年1月,赣基集团接到许多要工程款的电话,一些持有“欠款”的债权人甚至在密山市法院起诉,致使赣基集团接二连三收到密山市人民法院的传票。该案不仅影响赣基集团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和声誉,也影响到九江市的投资发展环境。九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殷美根亲自批示,要求市公安部门加大打击涉企犯罪力度,从保护九江投资环境营造发展大局的高度全力为企业挽回损失。2014年1月20日在接到报案后,九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光明,分管副局长戴海平立即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侦破此案。案件侦查很快就在数千里之外展开。2014年2月,邱军与陈统、周巍等4名刑侦民警赶往密山市。当取证成功后,民警迅速返回九江,并将这些证件送往江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进行鉴定,“文件上的公章、法人签名、行政章都是伪造的。”鉴定结果出来后,九江刑侦支队立即立案,办案民警前往鸡西市看守所。此时犯罪嫌疑人罗某因串标围标已被关押在鸡西市看守所。提审中,罗某坦白整个伪造标书以及投标的过程。
【交通违法罚款银行自动对账管理系统正式启用】 为进一步实行落实罚缴分离,深入推进全市公安交通管理便民服务创新工作,九江市交警部门与中国建设银行九江分行合作,启用“交通违法罚款银行自动对账管理系统”。 7月1日起,市交管支队全面启用银行自动对账管理系统,同时取消各大队综合应用平台手工对账权限。
【第三届“十大优秀民警”评选】为大力弘扬柯善梅的崇高精神,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满意度,展示全市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市公安局结合开展的“学习柯善梅,做个好警察”实践活动,9月1日,正式启动第三届“十大优秀民警”暨“柯善梅式好民警”评选。11月10日,评选活动结束。经过层层推荐、选拔,文强、郎雅冰、刘景、黄丽霞、肖可、罗太平、赵义、权木火、吴奇、戴国平10位民警当选全市第三届“十大优秀民警”暨“柯善梅式好民警”,吴佳丽、李占涛、商奇、封成、赵兴无、谈政、程辉、刘骆凤、李代峥、刘庆秋10位民警获得提名奖。
【彭泽公安破获2起特大世界杯赌球案】 7月14日凌晨,彭泽县公安局成功破获2起特大足球世界杯赌球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1名,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开展警务实战技能大比武】为检验全市公安机关大练兵的成效,8月13~14日,市公安局从全市公安机关5500余名民警中随机挑选出357名民警开展全市警务实战大比武。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光明出席。
【开展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调研】 8月20日,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章凯旋带领省公安厅治安、交管、出入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九江县、星子县有关企业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和经济发展工作现状,并就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等问题面对面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光明陪同。章凯旋先后到九江县仙客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星子县思麦博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实地走访查看生产基地,参观生产车间,并主持召开警企座谈会,九江市部分企业、市公安局相关警种负责人以及基层民警代表参加座谈。座谈会上,巨石集团九江分公司、九江联盛实业集团等8家企业负责人分别就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维护、工程治理、交通环境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等问题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章凯旋对九江市公安就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九江公安围绕着力打造企业最需要的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这一目标,切实增强主动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识,加大对危害企业发展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有针对性地改进公安机关的保障、服务措施,努力为投资者创造安定安全安宁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环境,为推动九江发展升级作出积极贡献。
【私家车6年内免检政策9月1日起实行】 九江市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9月1日(含)起实施。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执行原检验规定。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时间节点是指车辆出厂之日,而非购车之日。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举行公安机关先进人物代表进校园宣讲活动】9月9~12日,市公安局分别在九江学院、 九江职业大学,九江一中、九江三中,举行4场公安机关先进人物代表进校园宣讲活动。宣讲团成员有瑞昌市公安局肇陈派出所教导员周俊军、九江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一大队大队长肖可、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五中队指导员潘凤玲、庐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黄丽霞和庐山公安局民警尹兴国、庐山公安局原政委柯善梅的女儿柯棽萌。宣讲团成员通过讲述他们在维护治安、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小故事以及执法执勤中法律法规的适用、执行,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提高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凝聚共筑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助推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
【九江市启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受理工作】 9月15日,九江市正式启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受理工作。与旧证相比,电子港澳证由本式证件改版为卡式证件,采用多项物理防伪和
数字安全技术,证件内含芯片,需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可自助通关,具有安全、方便、快捷等显着特征。此外,电子港澳证的有效期延长,可为年满16周岁的申请人签发10年有效通行证。当天,全市各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量达到近1000余人次,其中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600余份,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占总申请量的60%。
【举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12月2日,九江市“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在和中广场举行。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陈光明出席活动并讲话。12月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7类违法即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九江市主题活动上,现场播放监控拍摄到的一个个交通事故发生的瞬间,场面惨烈令人触目惊心。主题活动内容还包括:青年志愿者发表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倡议书;300名刚刚考完科目4的学员在领到驾照后庄严宣誓;“文明交通我参与”“文明行车我承诺”签名;小朋友现场绘画表演;参观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图展;参观交通陋习曝光台。本次活动,教育市民关注、支持和监督交通管理工作,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七类违法,营造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的文明交通环境。
【九江市首台出入境自助申请设备投入使用】 12月9日,九江市首台出入境自助申请设备在九江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式投入使用,市民可在自助终端办理出入境业务。以前人工办证需要半个小时,现在在自助终端上操作仅需2分钟,方便了群众。该设备有读取二代身份证、完善个人信息、选择办理业务、采集现场人像、选择取证方式、采集双手指纹及签名和打印申请表等功能,群众可以轻松方便操作。 (丁添军)
附:2014年九江市公安局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公安局长、督察长:陈光明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周裔祥
党委委员、调研员:陈晓松
党委委员、副局长:戴海平
市维稳办主任、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耀冲
党委委员、副局长、特巡警支队党委书记:李 彤(6月任特巡警支队党委书记)
党委委员、副局长:易炳根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曹应发(9月到任)
党委委员、副局长、浔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浔阳区分局局长、分局督察长:贾治曾(正县)
党委委员、水上分局(对外称水上警察支队)局长(支队长):汪秋平(正县)(7月到任)
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盛勋(正县) 陈祥滔(正县)
党委委员、庐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庐山区分局局长、分局督察长:程 文(正县)
党委委员、副局长、政治部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张 平(7月任副局长)
党委委员、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殷建卿
党委委员、警卫处处长:李 强
调研员:朱 敏 鲍大信 袁 明
副调研员:乔雪冰 张 军 张旭升(2月退休) 黎 明 卢建国 涂水明
指挥中心主任、局办公室主任:张 力(10月任指挥中心主任)
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刘道钰(7月到任)
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胡应琎
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副调研员:窦 鸣(6月到任)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胡宏毅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 岳 峻(9月到任)
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张宏军
治安管理支队政委:邱志峰
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张 明
技术侦察支队政委:刘江松
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张国巨
刑事侦查支队调研员:于君共
刑事警察支队保留副县级待遇干部:洪浩峰
交通管理支队政委:周南姣
交通管理支队调研员:李 源
交通管理支队副调研员:李新春
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程 俊
特警支队支队长:刘 健
特警支队调研员:熊建国
教育训练支队政委:刘艳霞
教育训练支队调研员:范建华(10月到任)
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 强
浔阳区分局政委:陈正初(6月到任)
庐山区分局政委:方 飞
庐山区分局副县级干部:陈端阳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党工委委员、八里湖分局局长、分局督察长:熊扬慎(6月到任)
八里湖分局政委:傅 京
八里湖分局调研员:骆名远
八里湖新区分局局长、分局督察长:李 森
八里湖新区分局政委:桂林波
直属分局局长:徐 仁
直属分局政委:王建贵
直属分局副调研员、拘留所所长:张可安(7月到任)
水上分局政委:陈文生
水上分局副调研员:许建林
东郊分局副县级干部:张建惠
检 察
【概况】2014年,九江市检察院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⑴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全市检察机关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重要任务,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22人,提起公诉182人。关注经济犯罪的新动向,与税务、公安、财政、审计等10家单位联合建立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工作衔接机制,共同打击虚开发票偷骗税犯罪行为。重视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非法集资金额3亿余元的犯罪嫌疑人邵明集资诈骗案,通过办案,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突出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涉农惠民、社会救助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5件74人,占立案总数36.7%。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共青城市检察院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陈五星,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民生领域一些刑事犯罪案件被以罚代刑等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危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领域的涉嫌犯罪案件17件19人。湖口县检察院依法监督行政机关移送销售注水牛肉的何平凤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九江县检察院在专项监督活动期间,与县工商局等14家单位联合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实施意见》,使专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⑶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措施。结合群众工作新要求和九江市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九江市检察院关于加强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23项群众工作的具体举措。星子县检察院建立12个检察工作联络站,聘请105名乡镇检察联络员和村级检察信息员,构筑县、乡、村三级互通渠道,及时听取群众诉求。永修县检察院通过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工业园区制度,为服务该县工业园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庐山区、武宁县等地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人士到检察机关视察、座谈,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⑴突出查办案件重点。依法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50件198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152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46人。一方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依法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122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0人(含厅级干部1人),大要案数占立案数的比例为81.3%。依法立案侦查都昌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邵和平,武宁县原县长饶思汉,市环保局原局长黄先才等一批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另一方面,开展专项活动,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和国家政策性补贴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发生在教育、就业、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涉农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9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50%。修水县宁州镇吴都村黄绪斌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挪用征地补偿款900余万元被依法查处。⑵健全查办案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密切与有关方面合作,健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加强举报中心建设,在九江检察门户网站建立网上举报平台,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年内查办案件中,群众举报56件,占立案总件数37.3%。按照“分工履职、依法办案、协调配合”原则,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机制,既明确职责分工,依法独立办案,又强化沟通配合,形成反腐合力。探索与公安、税务、银行、电信等有关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快速查询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职务犯罪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查办职务犯罪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领导体制优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地区、跨部门案件,采取市检察院交办、提办、督办、指定异地办理等方式,共交办案件25件,加强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和侦查协作。⑶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紧密结合各项检察职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整九江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充实协作机制内容,加强信息交流,不断拓展新的预防网络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五进”活动,举办警示教育149场次,受教育人数7450余人,接受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对全市38个重大项目进行专项预防,为所有政府投资重大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录入行贿犯罪记录37人次,保障政府投资安全。
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⑴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315人,提起公诉3322人。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891人,提起公诉1041人。办理九江近几年来涉案毒品数量最多的肖中卫、洪伟运输毒品案。通过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⑵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切实做好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依法开展刑事和解,对于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获得被害人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且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535人、不起诉592人。对于导入检察环节的信访案件,加强内部协作配合,通过完善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检调对接等制度,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案件490件,全市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检信访案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81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30.7万元。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坚持办案分析制度,及时总结典型个案和类案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主动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都昌县检察院就该县占用土地建窑情况进行案件分析调查,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各地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机制,对3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最终决定不起诉13人,促进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瑞昌市检察院公诉科、彭泽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获江西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出台《九江市适用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办法》,对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等作出具体规定,强化对社区矫正活动的法律监督。
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⑴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20件,法院审结12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1件。围绕“逮捕高质量、监督有实效”目标,对监督立案、监督移送案件、纠正漏捕案件三类案件,实行逐案登记、跟踪到底,共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1件56人,移送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1件56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1件34人,人民法院判决有罪17件29人。联合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对辖区内11个看守所开展安全检查活动,解决监管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问题。⑵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监督案件,审查后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5件,向市中院提出抗诉2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依法监督纠正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63件次,监督纠正民事执行不当情形78件次。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对22件虚构案件事实,涉嫌虚假诉讼的民事案件提出抗诉。对法院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做好群众教育疏导工作,息诉28件,维护司法权威。⑶加强诉讼活动中的人权保障。坚持防冤纠错,加强证据审查,依法要求侦查机关补证943件,纠正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情形3件。浔阳区检察院办理代建文涉嫌贩卖毒品案过程中,发现搜查笔录有程序瑕疵,依法将该证据予以排除。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05人,向有关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制定《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会见权、调查权、阅卷权规定》,认真对待律师的辩护意见和提交的证据材料,促进发挥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人权保障作用。
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⑴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思想教育,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进全体检察人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推进“模范”工程,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全市检察机关有15个集体和2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一批执法为民、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浔阳区检察院获“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德安县检察院获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九江县检察院获“全国文明接待室”。市检察院刘士豪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陈祺被评为江西省“三八红旗手”、全省十佳女检察官。星子县检察院干警刘征在第十一届“昆仑奖”表彰大会上获“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光荣称号。⑵提升素质能力。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全市检察机关共招录各类专业人才38人,检察队伍的年龄、学历结构继续改善。完善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深化检察机关与高等院校合作,举办各类岗位培训800余人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市院法警支队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大练兵比武竞赛中荣获团体二等奖,市院民行处干警李平洋在全省首届民行业务竞赛中获“全省民行十佳检察官”称号。⑶规范执法行为。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出台《公诉业务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自侦案件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规定(试行)》《关于司法警察警务一体化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执法。市院检察长率先垂范,出庭支持公诉,推动全市检察人员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业务水平。注重对案件质量的监管,选取22名业务骨干组成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采取抽查、交叉评查等方式,组织评查各类案件1163件。加强侦查装备和信息化建设,计划购置一批侦查指挥、证据收集、检验鉴定等装备,建立与公安、税务、银行、电信等有关单位信息共享和快速查询机制,满足办案需求。⑷自觉接受监督。全市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县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23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34次。深化人民监督制度,对14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均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评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活动,推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落实新闻发布制度,积极回应涉检网络舆情。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54件,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资料链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是指依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10月1日开始在网上上线运行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使得案件相关人员获取信息更方便快捷,以此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陈五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2年,被告人陈五星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从江西省共青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和吉安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分别承建部分共青城金湖乡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期间,陈五星从上述两公司领取工程款合计78.9万元。2013年12月,因陈五星将已领取的工程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生活开支等用途,无力支付工人工资,遂关闭手机携带家人逃匿于海南省海口市澄迈县。2014年3月,共青城市公安局决定对陈五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案侦查,并实行网上追逃。同年4月,陈五星被抓获归案。该案经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共青城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陈五星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肖中卫、洪伟运输毒品案】3月,肖中卫邀集洪伟驾驶鄂J5Q021汽车,与石磊(另案处理)一道,从九江前往广东揭阳购买冰毒。返回九江途中在福银高速庐山服务区被民警抓获,当场从车内搜出大量可疑毒品,经鉴定,成分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共计12000余克。随后,在肖中卫住处查获成分为甲基苯丙胺毒品297.52克。该案经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邵和平受贿案】1月18日,根据九江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定管辖,浔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都昌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邵和平立案侦查。该案经浔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浔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邵和平在担任都昌县规划建设局局长、中共都昌县委宣传部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和财物共计371035元,具有自首情节,以受贿罪判处邵和平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0元。
【饶思汉受贿案】10月1日,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中共武宁县委原副书记、县长饶思汉立案侦查。经查,2008年3月以来,饶思汉在担任瑞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武宁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标、工程款结算、安排他人工作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730153元、欧元1000元、英镑1000元。该案经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黄先才受贿案】5月15日,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九江市环境保护局原局长黄先才立案侦查。经查,2007~2014年,黄先才在担任九江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环保审批、环境检测和环保执法处罚过程中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50余万元。该案经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张光友 汤 一)
附:2015年九江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检察长:熊少健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莉安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忠彭 樊友汉 范海鹏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家专
党组成员、副县级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纪良(任至6月)
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彭 中
党组成员、浔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吴义祥
副检察长:黄华生(9月到任)
审 判
【概况】2014年,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市中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改进司法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2982件,审结29874件,同比分别上升31.01%和19.37%。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2474件,审结2283件,同比分别上升28.25%和22.28%。
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642件,审结2613件。市中院受理339件,审结336件。全市共判处罪犯2568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212人。审理刘望林放火、故意杀人,张坤等5人故意杀人,石义生等3人持枪抢劫珠宝行等一批重大案件,依法惩处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审理邵明集资诈骗等一批经济犯罪案件,依法惩处扰乱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理雷霆滥用职权、受贿,裴木春贪污、受贿等一批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其中判处副处级以上罪犯12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围绕平安九江建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少年审判工作,有7个法院专门成立少年审判庭,寓教于审,教育挽救青少年。浔阳区、彭泽县、瑞昌市、武宁县法院被评为江西省“青少年维权岗”。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非监禁犯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社区矫正、帮教回访工作,促进其教育改造。市中院与都昌县司法局、县法院共同为都昌县太阳村开通远程视频帮教会见系统,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打造会见平台,取得良好成效。
全市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20178件,审结19400件。市中院受理1654件,审结1501件。审理金融借贷案件186件,涉案标的额10亿余元,依法加大金融债权保护力度,维护金融安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3709件,同比上升27%,妥善处理九江海正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一批涉案人数众多的群体性案件,依法保护群众切身利益。审理雅格泰酒店租赁纠纷等合同案件9859件,依法维护诚实信用的商业准则,促进经济活动规范运行。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推动成立保险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稳妥化解各类保险纠纷。审理知识产权案件33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等纠纷案件4628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市中院被评为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妥善审理江西奥普新公司债务纠纷等一大批案件,市中院调撤率位列全省中院第一,全市调撤率达58.35%,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497件,审结492件。市中院受理166件,审结166件。推进法治九江建设,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此项工作纳入市综治考核评价标准。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力度,运用协调、和解等方法,妥善办理九江泛鄱阳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诉行政不作为、九江县柴桑大市场80户商户诉房屋征收拆迁等一批行政诉讼案件,对王剑云诉土地行政登记案依法作出判决,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462件,执结7167件,实际到位标的额13.2亿元。市中院受理220件,执结183件,实际到位标的额10.1亿元。加大执行力度,集中开展执行宣传日活动,强化社会诚信意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76人,限制高消费1053人次,限制出境17人次,依法拘留148人次,使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执行案件711件,进一步解决“执行难”。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人,判决2人,进一步增强执行威慑力。加强执行调度,依法执结廖欣欣与陈和平财产纠纷案、九江郁金香餐饮休闲有限公司与九江园林管理局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周华钗民间借贷案等一批重大疑难案件。开展涉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在7天时间内全部执结案件12件。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执行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医疗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十类案件73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6878万元,并举行集中兑现大会和新闻发布会,社会反响良好。
市中院机关连续3年在全省中级法院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名,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并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全市法院中有6人被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司法行政、司法警察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新闻宣传、执行等多项工作继续保持全省法院先进,市中院被省文明办公示为全国文明单位,13个基层法院被评为省、市级文明单位。
【市中院信息办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1月14日,《人民法院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决定。市中院信息办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举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兑现大会】1月23日,市中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同时举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兑现大会暨新闻发布会。在市中院中心会场,浔阳区、庐山区、九江县、瑞昌市、星子县、湖口县和中院集中兑现25起案件执行款974.99万元。当天,全市两级法院共兑现执行到位标的额1310万余元。
【落实院长、庭长办案制度】7月始,市中级法院提倡院长、庭长办案制度,要求院长、庭长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审理、执行案件上,通过主审案件或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多办案、办好案。12月23日,市中院院长居国屏担任审判长并亲自主审一起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的是市检察院检察长熊少健。此次庭审有20余名市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市中院院长、庭长审理案件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指导审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办案质量提升。
【制定“参与基层法庭工作日”制度】7月10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居国屏参与都昌县法院蔡岭法庭1天的工作。从当年开始,市中院制定“参与基层法庭工作日”制度,要求院领导每年要到各自联系点法院的基层法庭参与法庭工作一天。
【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始试运行】7月25日,经过近2个月的施工,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始试运行。市中院系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诉讼当事人,市中院在原立案信访接待大厅的基础上,建设全新的“诉讼服务中心”。 至年末,市中院和14个基层法院全部建立诉讼服务中心。
【最高院远程视频提讯观摩座谈会在九江召开】7月31日,全国部分省市法院开展视频提讯观摩座谈会在九江召开,最高院副院长黄尔梅,省高院院长张忠厚,市长钟志生出席会议。市委书记殷美根,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凯波陪同调研。与会代表观看市中院开展远程视频提讯工作情况专题片,并讨论在开展远程视频提讯和在看守所建设远程视频提讯讯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集体现场观摩浔阳区法院远程视频庭审和市中院远程视频提讯。会后,与会代表还参观了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
【都昌太阳村开通远程视频帮教会见系统】9月4日,太阳村开通远程视频帮教会见系统。市中院院长居国,都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达洲,都昌县法院院长田中松出席远程视频帮教会见系统开通、揭牌仪式。居国屏指出,在太阳村鄱阳湖儿童救助中心开通远程视频会见系统,主要是考虑到鄱阳湖太阳村服刑人员子女多,如要到服刑地探监,不仅路途遥远、开支大,还存在安全隐患,开通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能克服这些弊端,让小孩感觉到父母就在身边,有利于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和小孩健康成长。居国屏希望太阳村要充分发挥好这个远程视频帮教会见系统,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每个季度都能让服刑人员见到自己的孩子,让服刑人员切实感觉到社会在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安心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当天,太阳村的孩子们还通过远程视频帮教会见系统与正在外地服刑的父母进行视频,让他们在中秋节前夕实现“团圆”。远程帮教会见系统是司法行政部门依托高速光纤专网,为服刑戒毒人员及其家属或帮教者打造1个“近在咫尺、身临其境”的会见平台,连接各监所与县市区。其中,各县(市、区)视频会见室设在司法局办公楼内,而设在司法局以外、服刑人员子女相对集中的太阳村在全国尚属首次。
【市中院工业园区巡回法庭揭牌】9月18日,市中院工业园区巡回法庭揭牌仪式在九江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管理局举行。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余启球,党组成员、副院长蒋凤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曹文彬和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卢友华,九江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局长李善云,九江开发区直机关工委书记、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单金花出席仪式。市中院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执行局、办公室、信息办负责人、巡回法庭工作人员和九江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管理局、九江开发区政法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
【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2月4日,市中院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10余名“九江新闻网”“九江论坛”网友、社区居民代表、媒体记者参加活动,敞开大门让公众走进法院,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市中院被授予“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12月17日,人民法院报社、“中国法院网”作出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市中院被授予“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市中院沈双武、武宁县法院晏和平、修水县法院沈林、湖口县法院曹晓庆被授予“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个人”。
【刘望林放火、故意杀人案】 2013年7月26日早晨7时许,刘望林驾驶电动车携带装有汽油的铁桶窜至市区浔阳路莱克斯顿服装店内。刘望林因工作纠纷与店长严某发生激烈争吵,遂趁其上卫生间不备之机,从仓库找出铁锤和刀冲进卫生间,锤击、刺杀严某至其倒地后逃出卫生间。恰逢店员雷某抵店,刘望林用铁锤连击雷某头部,致其当场倒地身亡。刘望林将汽油泼洒在店内并点火后逃离现场。市中院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望林为泄私愤使用暴力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采取放火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致两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放火罪。2014年7月18日,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放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刘望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裴木春贪污、受贿案】1998~2013年,裴木春利用其先后担任湖口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九江市水利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十里河整治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32906.61元、购物卡52000元;贪污公款231203.5元。市中院经依法审理,于2014年1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裴木春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九江泛鄱阳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诉行政不作为案】2005年10月,九江泛鄱阳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形式获得都昌县猪脑山地块使用权,后即向县规划局要求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县规划局以该地块属于生态绿化用地、设计方案与政府的要求有出入为由决定不予受理。泛鄱阳湖公司向县政府提出复议申请,县政府以超出法定期限为由不予受理。故泛鄱阳湖公司于2014年诉至法院。市中院对案件及时启动行政协调机制,针对旅游开发项目运作这一核心争议,多次进行诉前协调,推动双方就一些问题达成共识,再次牵手合作。该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化解,原告泛鄱阳湖公司撤回起诉。(孙 颖)
附:2014年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院长:居国屏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余启球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永宏
副院长:叶 萍
党组成员、副院长:蒋凤英 傅伟刚(挂职,任至5月)
党组成员、共青城市法院院长:刘卫平
党组成员、副院长:徐 坚 (挂职,9月到任)
调研员:王一凡(任至10月) 刘晓波 张绪鹏
正县级审判员:李晓波
党组成员、浔阳区法院院长:余传霞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烜城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樊革新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亚娟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曹文彬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柯为民
副调研员:魏克政
副县级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周 韬
副县级审判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庭庭长:周 立
副调研员、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方如强
副县级审判员、政治部副主任:路会君
副县级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庭长:高立松
副县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文江平
副县级审判员、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罗克银
副县级审判员:赵铁水(任至8月) 石 琴 王小哲
司法行政
【概况】 2014年,按照中央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020)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推动实施法治九江建设,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丰富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打造公证绿色服务通道,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司法鉴定资质认证,延伸法律援助工作领域,排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发展社区矫正工作,严格刑释解戒人员管理,全面开通远程会见系统,周密组织国家司法考试,推进市劳教所转型升级,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争创“五好司法所”,稳步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10个“十佳”评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至年底,全市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50家,法律服务工作者200余人,全年担任各类法律顾问500余家,代理诉讼业务1500余件,非诉讼业务800余件,办理法援案件400余件,调解矛盾纠纷1300余件。全年全市共投入普法资金275万元,精选普法宣传骨干2366人。各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618次,组织法律咨询319次,咨询人数约2301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6890份,普及专业法教育211次,根据全市重点学习内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40次,五大普法宣传队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总计755次,举办法制培训班135次,参加人数49912人。市普法办向江西《新法制报》推荐10位“江西十大法治人物”线索,其中都昌县候鸟保护管理局李跃入选20名候选人,向全国普法办公室、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推荐上年度全国法制好新闻电视类节目1个,向第十一届全国法制动漫大赛推荐参赛微电影和动画4部。在全市金融、通信、教育系统1026块电子屏上开展公益法制宣传工作。九江市广播电视台推出《三套说法》《危急时刻》等法制栏目。修水县在继续精心打造《法在身边》品牌电视栏目的同时,又推出《法治在线》新栏目。湖口县司法局与县电视台联合推出《法治中国》,彭泽县司法局与县广播电视台合办《法治彭泽》。九江开发区开通普法微博。湖口县积极探索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新途径,着力构建适合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平台,打造九江省首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拍摄《天使》《花季里的手机》等普法微电影。彭泽县在龙宫洞景区建成九江市第一个法治景区,并积极筹建法治主题公园。庐山区规划打造上海路民主法治示范街,把法治教育延伸进市民的日常生活。全年全市新增或更新法治长廊35个,新建在建法治公园(广场)8个、法治宣传栏(橱窗)4800个。全年全市共有706名考生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536名考生参加考试,113人通过考试,通过率居全省前列。修水县和瑞昌市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修水县司法局局长梅中生、瑞昌市司法局局长刘宁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全市有21个司法所被评为“全省五好司法所”;九江市赣北公证处、德安县公证处被评为“2014年度全省公证质量先进单位”,武宁县公证处、浔阳区公证处、德安县公证处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证机构”。
【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9月15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法治九江建设进程的通知》。10月21~22日,市司法局专门组织人员赴宜春、奉新学习调研,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11月7日,组织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年内,所有县(市、区)均以两办名义发文,都昌县、星子县全面完成乡镇场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聘请工作,绝大多数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基本完成法律顾问聘请工作。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026家,担任刑事辩护和代理721件,民事诉讼3671件,行政代理88件,办理非诉讼业务1465件,义务法律咨询1590余人次,参与市、县领导信访接待479人次,提供法律意见760余条。
【开展司法鉴定资质认证】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行风建设活动、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以及“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市司法鉴定中心国家级认证认可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修水方圆鉴定所获得省级认证认可。全年全市20家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鉴定6865件,采信率100%。
【延伸法律援助工作领域】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法律援助示范服务窗口”创建工作和“法律援助公示牌进万村”“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活动,市法律援助中心与九江学院合作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站,创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模式。全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12件,为1372名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挽回经济损失4872余万元,5篇法律援助精品案例受省司法厅表彰。
【打造公证绿色服务通道】2014年,市赣北公证处在继承发扬传统的上门、预约公证,降低法援门槛,对援助公证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的服务举措外,率先进入市民服务大厅开设办证窗口,对适合简易公证程序的办证服务实行受理、审查、出证一条龙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在公证处主任唐传舟的主导下,联合九江学院自主研发公证办证软件并顺利投入使用和推广,提高办证质量,节约办公成本,提升群众满意度,走在全省前列。都昌公证处采用“首问跟踪服务”,建立1小时法律服务圈;赣北、武宁公证处在办证相对集中的1月和7月推出针对性的特别快捷服务;修水、瑞昌、浔阳、武宁等地设置社区公证联系点,方便群众。全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2762件。其中,国内事项9055 件,涉外3305 件,涉港澳台402 件,法律援助公证132件。业务收费380万元。
【排查化解社会矛盾】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调解工作,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探索建立浔阳区“启和调解室”、 武宁县“老沈调解室”和庐山区“创和人民调解室”新模式,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针对市人大代表“关于要求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力度的建议”的提案,编印发放《处理农村常见矛盾纠纷指南》,服务基层人民群众。至年末,全市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700多个,人民调解员13000余人,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9034件,成功调解878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7%以上,排查纠纷2915次,预防纠纷1512件。
【规范发展社区矫正工作】2014年,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传递、人员报到衔接、查找脱管漏管人员以及收监执行等执法工作,全年全市社区矫正人员累计接收4235人,在册2119人,新增1415人,解矫1000人。利用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优势,除老、残、病外,对所有符合要求的社区矫正人员一律进行移动手机定位,实行人防技管并进,构筑起防止脱管漏管的“电子围墙”。年内,所有县(市、区)基本建成标准化的县级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九江市适用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办法》,对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工作从程序到内容进行规范,并于8月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发文至各县区予以执行,成为全省首创。注重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矫治,邀请心理矫治专家对全市25岁以下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普遍开展1次心理矫治活动。
【严格刑释解戒人员管理】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执行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常态化工作机制,刑释解教人员网上衔接率、现场接送率、“二无”人员安置率、经费发放率4个100%目标顺利实现。全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戒人员1412名。其中,刑释1384人,解戒人员28人,衔接1412名(其中外省12名,本省接人总数1314名,自返86人),落实帮教措施1412人。规范刑释解教人员帮扶政策。至年底,全市所有县(市、区)都建立安置帮教基地,全市共建立18个安置帮教基地。同时,注重在具体实践中探索刑释解戒人员的市场化就业机制,《以职业教育为依托,探索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市场化新路》一文被《人民调解》采用。
【全面开通远程会见系统】2014年,市司法局加大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投入,在全市13个县(市、区)建成14个远程会见点,严格按照“三到位”(摸底到位、宣传到位、服务到位)原则组织会见工作,有效解决罪犯家属会见的难题。全年成功组织1107人次的会见工作。
【推进市劳教所转型升级】2014年,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市原劳教所顺利转型为强戒所,收容人员全部为吸毒人员。下半年,参与全国“百城”禁毒大会战,收容强戒人员400余人,面对监管对象的变化带来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市强戒所注重加强对管理方法、手段的学习与探索,坚持加强日常管理不松懈,确保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
【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自2010年以来,九江市共9个单位实施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共投资369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138万元),建设规模17912平方米。至年末,全市共有7个单位已经或基本完成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5909.28平方米。其中,瑞昌、武宁、星子、彭泽、德安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都昌、永修已基本完成建设项目。10月12~13日,在省司法厅组织的全省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现场会上,瑞昌市、武宁县作经验介绍。
【争创“五好司法所”】 2014年,市司法局不断加强业务管理和队伍建设,全市共打造修水县大桥等21个省级“五好司法所”,受到省司法厅表彰。着力解决基层司法所长期存在的“三缺”(缺人、缺编、缺经费)问题,市司法局党组将“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突破100人”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山)司法局(处)将副科级司法所长的选拔任用工作。全年共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7名,招录司法行政工作人员26名。年末全市共有副科级司法所长79名。
【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10个“十佳”评选】 2014年,市司法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10个“十佳”评选活动。11月,在各县(市、区、山)司法局(处)和市司法局有关部门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表彰永修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钟国凤等为“十佳”社区矫正工作标兵;表彰都昌县司法局维稳信息员、基层股股长詹尚鑫等为“十佳”安置帮教工作标兵;表彰九江市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宋美云等为“十佳”司法鉴定人;表彰湖口县司法局纪检组长刘淑敏等为“十佳”普法宣传工作标兵;表彰赣北公证处公证员张波等为“十佳”公证员;表彰修水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心欢等为“十佳”法律援助工作标兵;表彰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主任杨西等为“十佳”律师;表彰瑞昌市司法局码头司法所所长黄治贤等为“十佳”司法所长;表彰庐山区司法局新港司法所所长、新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孙晓源等为“十佳”人民调解员;表彰德安县城镇法律服务所主任黄水林等为“十佳”法律服务标兵。
【九江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成立】4月28日,九江市举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成立大会,65名来自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会员代表参加会议。大会审议通过《九江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九江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费收支暂行办法》,选举产生九江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九江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首届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建设和管理等具体措施。该协会成立,标志着九江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弥补九江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的空白,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九江市建成全省首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0月29日,湖口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成,这是江西省首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标志着九江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正在向更加规范、更高水平的方向发展。该基地是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的具体指导下,由湖口县司法局和金沙湾学校共同筹建,是九江市积极构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平台、拓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空间、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的重要举措。基地位于湖口县金沙湾校园内,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总投资约200万元,共设置法制大厅、普法图片展厅、禁毒图片展厅、反邪教图片展厅、少年模拟法庭、网络测试中心、心理咨询室七大版块, 涵盖法律常识、典型案例、行为规范、英模榜样、自我保护、现场体验等相关内容,在表现形式上除了传统的文字、图片、视频外,还充分利用声光电等现代科技手段,配备聚音响、全息投影、电子翻书、抢答系统以及仿真宣泄人、涂鸦板、音乐放松椅、团体沙盘等先进设施,使教育更具有知识性、趣味性和娱乐性。该基地的建成,有效延伸和拓展九江市学校法制教育模式,促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有形化和常态化开展。(华庚乔)
附:2014年九江市司法局领导名录
局长、党组副书记、市强制戒毒隔离所党委书记、第一政委:宋 琪
党组成员、市强制戒毒隔离所党委副书记、所长:沈华明
副局长:杨家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新 邓华熔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瑞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振贵
调研员:杨小华(任至7月)
副调研员:戴建炎
市强制戒毒隔离所党委副书记、政委:叶 张
市强制戒毒隔离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吕卫平
市强制戒毒隔离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蔡济南
市强制戒毒隔离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吕仁奎
市强制戒毒隔离所调研员:陈正保
市强制戒毒隔离所调研员:郭正梅(6月到任)
市强制戒毒隔离所调研员:张 琦(任至9月)
市强制戒毒隔离所调研员:谢卫国
市强制戒毒隔离所调研员:崔 昆
市赣北公证处主任:唐传舟
市赣北律师事务所主任:周 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