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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编辑 杨 磊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9-02-20 02:33: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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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2017年,全市环保系统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全市基本形成“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导向,环境保护工作呈现新局面,环境质量稳步好转。

  水体环境。市域境内主要河流长江九江段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标准要求;修河水质为Ⅱ类;鄱阳湖水质为IV类(其中Ⅲ类水频次为45.8%,IV类水频次为45.8%,Ⅴ类水频次为8.4%);十里河水质为劣V类,呈现有机污染;赛城湖水质范围Ⅱ~Ⅳ类;白水湖水质范围Ⅲ~劣V类;南门湖、甘棠湖水质范围Ⅳ~劣V类;八里湖水质范围Ⅳ~劣V类;八里湖入湖河流十里河污染较重;设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量达标率92.2%。

  大气环境。年内,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年365天中有80天为优,208天为良,62天轻度污染,12天中度污染,2天重度污染,优良率78.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上年减少2天。

  年内,九江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为2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值48微克/立方米,其中细颗粒物超过二级标准,九江市空气质量为超二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4项污染物浓度分别比上年减少4.7%、3.3%、5.4%和4%。

  噪声环境。九江市功能区噪声昼夜监测结果均未超标,符合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辐射环境。全市辐射环境基本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 (梁国安)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生态创建】 2017年,九江市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严格生态红线划定和管控,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全面推进生态示范建设进程。

  严格管控生态红线。根据《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的通知》(赣府发〔2016〕30号)文件要求,严格管控生态红线保护区边界,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主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做到生态红线划得出,守得住。

  推进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九江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在全市推进农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至年末,全市大部分县(市、区)已妥善安排经费,正在开展水质的监测与划分方案的编制,确保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

  开展生态示范创建。九江市有乡镇181个、行政村1734个,至年末,九江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7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县3个、省级生态乡镇85个,生态乡镇创建率47%;省级生态村68个、市级生态村734个,生态村创建率43%。年内,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命名永修县柘林镇等9个乡镇为《第十批江西省省级生态乡(镇)》,瑞昌市武蛟乡上湖村等10个行政村命名为《第八批江西省省级生态村》。

  

  (梁国安)

环境污染防治

  【概况】 2017年,九江市扎实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各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呈现4个前所未有:市县两级党政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实施生态修复、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前所未有;工程性措施资金投入之大前所未有;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前所未有。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保建设取得显着成效。

  【督察整改落实】 2017年,九江市以强化环境督查为抓手,全面落实环境问题整改。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九江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3个问题,有10个问题基本完成,其他3个问题属于长期坚持、常抓不懈的问题。10月19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对九江市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抽查,从反馈的情况来看,华东督查中心对九江的整改情况比较满意。

  长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超常规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映九江市城区河东、河西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建有码头问题,至9月20日,河东水厂7个码头全部拆除。市财政投资4个多亿的河西水厂引水工程全面完工,彻底解决困扰九江市多年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这一历史老大难问题,得到环保部专项督查组充分肯定。

  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取得进展。省环保督察反馈的47个问题,分别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到年末,完成整改11起,完成率23%,正在开展落实的31起,占问题数66%,取得一定成效。各地以环保督察为契机,按照“引环保企业,建生态园区,促绿色发展”要求,对沿江工业园开展全面综合整治。

  各类环境信访案件得到及时调处。年内,“12369”环保投诉热线受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361件,其他渠道受理影响较大的突发环境污染案件2起,均得到有效处置,特别是面对濂溪区九江恒生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暗管偷排废猪血案和柴桑区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周边环境污染“镉大米”案,市环保部门分工协作,积极应对,及时处置,正面发声,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环境执法强化】2017年,市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开展多项专项行动,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4个配套办法,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环境执法开创新局面。全年全市行政处罚累计立案272件,较上年同期增加41%,行政处罚金额18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3%;市本级行政处罚累计立案42件,行政处罚金额310万元。全市4个配套办法案件共102件,各县均有适用4个配套办法案件。市环境监察支队被省环保厅推荐为环保部先进集体侯选单位,程诚等7人完成京津冀大气污染强化督查工作任务,获环保部“每周一星”表扬,全市环境监管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部门联动常态化。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席会议制度,聚焦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形成执法工作合力;与市人大环资委联合聘请31名生态环保监督员,进一步拓展环境监管“神经末梢”;“零点行动”、交叉执法、司法联动形成常态化。

  环境执法多样化。启动实施监管执法“双随机”制度。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坚持日常巡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零点行动相结合,开展“小散乱污”企业(项目)清查整治、工业园区综合整治、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污染整治、环境执法大练兵、全市放射源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环境隐患,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综合运用新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做到应处尽处、应罚尽罚,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阵势。

  环境监管数字化。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成第一、第二阶段102家企业评估工作;推进九江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提前完成九大重点行业、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等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和联网,完成九江市重点污染源监控平台建设和监控中心改造。

  完成核与辐射安全应急演习。根据省环保厅2017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结合九江市辐射环境安全现状,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平安九江——2017辐射事故联合应急演习”,演练安排周密,现场组织有序,处置到位,达得预期效果,得到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省环保厅、市领导的高度肯定。通过演练,全市环保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协调配合能力进一步提高,进一步锻炼了队伍。

  【污染治理实施】 2017年,市环保部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净空、净水、净土行动,环境质量稳步好转。

  实施“净空”行动。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全市主要火电企业有国电九江发电厂、石化九江分公司、赛得利(江西)等7家企业,总装机容量160多万千瓦,至年末,均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其中,国电九江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任务;九江石化公司全面开展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及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综合治理城市扬尘,采取6条严管措施加大对全市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推动机械化清扫作业,增加清洗频次,除污降尘取得明显效果。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年内九江市共淘汰黄标车3546辆,全面完成淘汰黄标车年度目标任务。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自7月1日起,市气象台对九江市城区空气质量实行预报制度。《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于5月1日正式实施,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

  实施“净水”行动。全面启动环鄱阳湖11个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在市区的河西水厂、河东水厂以及都昌县、庐山市、永修县、彭泽县、湖口县饮用水源地均建设了水质自动监测站,吴城和赤湖工业园水源地也建设了水质自动监测站;柘林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被列入全国首批30个PPP示范项目;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印发《九江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并对列入方案的黑臭水体(琵琶湖、龙开河)开展监测。

  实施“净土”行动。组织开展全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调查及情况反馈;以影响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问题为重点,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点位布设和核查工作,为后期农用地土壤污染监测打基础。拟定《九江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工作方案》,正在进行第二轮征求意见,加大土壤生态修复力度。申请财政专项资金4000多万元用于重金属土壤修复。

  【助推产业升级】 2017年,全市环保部门以环保督察为契机,按照“引环保企业,建生态园区,促绿色发展”要求,对沿江工业园开展全面综合整治。

  强力推进园区“一企一策”改造。印发《九江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九环委办发〔2017〕14号)等文件,加强九江市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工作。彭泽、湖口等县区聘请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江苏省环科院、江西省环科院等环保专业技术机构,从产品结构、原辅材料、装备水平、污染治理工艺等环节入手,深入园区企业进行“把脉会诊”,逐一科学制定技术改造方案,实行“一企一策”改造,强化废水、废气收集和处置措施,从源头减少污染源的产生。

  狠抓园区生态化改造。全面启动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配套建设,彭泽县、湖口县污水管网全面落实高空管廊“一企一管”架设改造;彭泽县、永修县、湖口县建设园区集中供热设施、濂溪区污泥处置项目建成运行,彭泽县危废处置项目获省环保厅环评批复。园区“智慧化”工程加速推进,彭泽县矶山工业园投入资金1638万元,率先建成智慧环保“6+2”工程,启动“点、线、面、域”四位一体的环境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建设。

  【服务经济发展】2017年,全市环保部门以“重大项目落实年”为抓手,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全力打造阳光优质服务,推动工业经济绿色发展,促进了九江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和谐共进。

  重点项目绿色通行。对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涉及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和节能减排等项目,设立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指派专人负责,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程跟踪服务帮办,并将环评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至报告书5日、报告表2日,同时积极沟通协调,保障重点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不因没有环境容量而无法落户项目。年内,心连心化肥、赛得利化纤、理文造纸、泰盛纸业、兄弟医药、鄱阳湖采砂等多个项目开启了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至年末,除国家和省里明确规定不能下放的化工、医药、造纸等污染较大的行业外,市环保局把环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给所在县(市、区)环保局,并把验收权限一并下放。九江市向县区环保局下放权限力度全省第一,下放力度超过75%。

  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取消评估中心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技术评估收费;取消监测站的环保监测收费;取消监察支队的建筑噪声排污费征收;取消市环科所的环评业务,完成“红顶中介”脱钩。(梁国安)

  附:2017年九江市环保局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局长:钟好立    

  党组成员、副局长:时小波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副局长:李福贵  

  党组成员、副局长:谈太煌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王新民

  调研员:吴  勇    汪世益  

  副调研员:何伟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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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2019-02-20 02:33:00

综  述

  2017年,全市环保系统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全市基本形成“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导向,环境保护工作呈现新局面,环境质量稳步好转。

  水体环境。市域境内主要河流长江九江段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标准要求;修河水质为Ⅱ类;鄱阳湖水质为IV类(其中Ⅲ类水频次为45.8%,IV类水频次为45.8%,Ⅴ类水频次为8.4%);十里河水质为劣V类,呈现有机污染;赛城湖水质范围Ⅱ~Ⅳ类;白水湖水质范围Ⅲ~劣V类;南门湖、甘棠湖水质范围Ⅳ~劣V类;八里湖水质范围Ⅳ~劣V类;八里湖入湖河流十里河污染较重;设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量达标率92.2%。

  大气环境。年内,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年365天中有80天为优,208天为良,62天轻度污染,12天中度污染,2天重度污染,优良率78.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上年减少2天。

  年内,九江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为2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值48微克/立方米,其中细颗粒物超过二级标准,九江市空气质量为超二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4项污染物浓度分别比上年减少4.7%、3.3%、5.4%和4%。

  噪声环境。九江市功能区噪声昼夜监测结果均未超标,符合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辐射环境。全市辐射环境基本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 (梁国安)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生态创建】 2017年,九江市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严格生态红线划定和管控,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全面推进生态示范建设进程。

  严格管控生态红线。根据《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的通知》(赣府发〔2016〕30号)文件要求,严格管控生态红线保护区边界,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主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做到生态红线划得出,守得住。

  推进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九江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在全市推进农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至年末,全市大部分县(市、区)已妥善安排经费,正在开展水质的监测与划分方案的编制,确保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

  开展生态示范创建。九江市有乡镇181个、行政村1734个,至年末,九江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7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县3个、省级生态乡镇85个,生态乡镇创建率47%;省级生态村68个、市级生态村734个,生态村创建率43%。年内,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命名永修县柘林镇等9个乡镇为《第十批江西省省级生态乡(镇)》,瑞昌市武蛟乡上湖村等10个行政村命名为《第八批江西省省级生态村》。

  

  (梁国安)

环境污染防治

  【概况】 2017年,九江市扎实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各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呈现4个前所未有:市县两级党政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实施生态修复、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前所未有;工程性措施资金投入之大前所未有;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前所未有。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保建设取得显着成效。

  【督察整改落实】 2017年,九江市以强化环境督查为抓手,全面落实环境问题整改。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九江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3个问题,有10个问题基本完成,其他3个问题属于长期坚持、常抓不懈的问题。10月19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对九江市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抽查,从反馈的情况来看,华东督查中心对九江的整改情况比较满意。

  长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超常规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映九江市城区河东、河西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建有码头问题,至9月20日,河东水厂7个码头全部拆除。市财政投资4个多亿的河西水厂引水工程全面完工,彻底解决困扰九江市多年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这一历史老大难问题,得到环保部专项督查组充分肯定。

  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取得进展。省环保督察反馈的47个问题,分别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到年末,完成整改11起,完成率23%,正在开展落实的31起,占问题数66%,取得一定成效。各地以环保督察为契机,按照“引环保企业,建生态园区,促绿色发展”要求,对沿江工业园开展全面综合整治。

  各类环境信访案件得到及时调处。年内,“12369”环保投诉热线受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361件,其他渠道受理影响较大的突发环境污染案件2起,均得到有效处置,特别是面对濂溪区九江恒生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暗管偷排废猪血案和柴桑区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周边环境污染“镉大米”案,市环保部门分工协作,积极应对,及时处置,正面发声,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环境执法强化】2017年,市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开展多项专项行动,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4个配套办法,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环境执法开创新局面。全年全市行政处罚累计立案272件,较上年同期增加41%,行政处罚金额18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3%;市本级行政处罚累计立案42件,行政处罚金额310万元。全市4个配套办法案件共102件,各县均有适用4个配套办法案件。市环境监察支队被省环保厅推荐为环保部先进集体侯选单位,程诚等7人完成京津冀大气污染强化督查工作任务,获环保部“每周一星”表扬,全市环境监管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部门联动常态化。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席会议制度,聚焦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形成执法工作合力;与市人大环资委联合聘请31名生态环保监督员,进一步拓展环境监管“神经末梢”;“零点行动”、交叉执法、司法联动形成常态化。

  环境执法多样化。启动实施监管执法“双随机”制度。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坚持日常巡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零点行动相结合,开展“小散乱污”企业(项目)清查整治、工业园区综合整治、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污染整治、环境执法大练兵、全市放射源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环境隐患,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综合运用新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做到应处尽处、应罚尽罚,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阵势。

  环境监管数字化。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成第一、第二阶段102家企业评估工作;推进九江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提前完成九大重点行业、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等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和联网,完成九江市重点污染源监控平台建设和监控中心改造。

  完成核与辐射安全应急演习。根据省环保厅2017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结合九江市辐射环境安全现状,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平安九江——2017辐射事故联合应急演习”,演练安排周密,现场组织有序,处置到位,达得预期效果,得到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省环保厅、市领导的高度肯定。通过演练,全市环保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协调配合能力进一步提高,进一步锻炼了队伍。

  【污染治理实施】 2017年,市环保部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净空、净水、净土行动,环境质量稳步好转。

  实施“净空”行动。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全市主要火电企业有国电九江发电厂、石化九江分公司、赛得利(江西)等7家企业,总装机容量160多万千瓦,至年末,均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其中,国电九江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任务;九江石化公司全面开展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及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综合治理城市扬尘,采取6条严管措施加大对全市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推动机械化清扫作业,增加清洗频次,除污降尘取得明显效果。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年内九江市共淘汰黄标车3546辆,全面完成淘汰黄标车年度目标任务。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自7月1日起,市气象台对九江市城区空气质量实行预报制度。《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于5月1日正式实施,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

  实施“净水”行动。全面启动环鄱阳湖11个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在市区的河西水厂、河东水厂以及都昌县、庐山市、永修县、彭泽县、湖口县饮用水源地均建设了水质自动监测站,吴城和赤湖工业园水源地也建设了水质自动监测站;柘林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被列入全国首批30个PPP示范项目;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印发《九江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并对列入方案的黑臭水体(琵琶湖、龙开河)开展监测。

  实施“净土”行动。组织开展全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调查及情况反馈;以影响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问题为重点,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点位布设和核查工作,为后期农用地土壤污染监测打基础。拟定《九江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工作方案》,正在进行第二轮征求意见,加大土壤生态修复力度。申请财政专项资金4000多万元用于重金属土壤修复。

  【助推产业升级】 2017年,全市环保部门以环保督察为契机,按照“引环保企业,建生态园区,促绿色发展”要求,对沿江工业园开展全面综合整治。

  强力推进园区“一企一策”改造。印发《九江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九环委办发〔2017〕14号)等文件,加强九江市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工作。彭泽、湖口等县区聘请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江苏省环科院、江西省环科院等环保专业技术机构,从产品结构、原辅材料、装备水平、污染治理工艺等环节入手,深入园区企业进行“把脉会诊”,逐一科学制定技术改造方案,实行“一企一策”改造,强化废水、废气收集和处置措施,从源头减少污染源的产生。

  狠抓园区生态化改造。全面启动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配套建设,彭泽县、湖口县污水管网全面落实高空管廊“一企一管”架设改造;彭泽县、永修县、湖口县建设园区集中供热设施、濂溪区污泥处置项目建成运行,彭泽县危废处置项目获省环保厅环评批复。园区“智慧化”工程加速推进,彭泽县矶山工业园投入资金1638万元,率先建成智慧环保“6+2”工程,启动“点、线、面、域”四位一体的环境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建设。

  【服务经济发展】2017年,全市环保部门以“重大项目落实年”为抓手,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全力打造阳光优质服务,推动工业经济绿色发展,促进了九江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和谐共进。

  重点项目绿色通行。对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涉及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和节能减排等项目,设立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指派专人负责,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程跟踪服务帮办,并将环评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至报告书5日、报告表2日,同时积极沟通协调,保障重点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不因没有环境容量而无法落户项目。年内,心连心化肥、赛得利化纤、理文造纸、泰盛纸业、兄弟医药、鄱阳湖采砂等多个项目开启了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至年末,除国家和省里明确规定不能下放的化工、医药、造纸等污染较大的行业外,市环保局把环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给所在县(市、区)环保局,并把验收权限一并下放。九江市向县区环保局下放权限力度全省第一,下放力度超过75%。

  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取消评估中心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技术评估收费;取消监测站的环保监测收费;取消监察支队的建筑噪声排污费征收;取消市环科所的环评业务,完成“红顶中介”脱钩。(梁国安)

  附:2017年九江市环保局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局长:钟好立    

  党组成员、副局长:时小波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副局长:李福贵  

  党组成员、副局长:谈太煌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王新民

  调研员:吴  勇    汪世益  

  副调研员:何伟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