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务服务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梳理报送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对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我委对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上报,目前已是最简模式,暂无取消和调整事项。
自2016年以来,为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我委经清理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共计4项(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节能申请报告评估,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中介服务事项费用均不用企业承担。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企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委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均已在网上公布。(市发改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