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慈善总会关于接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捐赠款物及使用情况公告
第3期
(1月31日15:00——2月2日15:00)
1月27日,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捐赠工作的公告》,得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积极响应。现将1月31日至2月2日接受捐赠及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接收情况:
自1月31日15:00-2月2日15:00共接受捐赠善款33笔,共计398581.01元,善物2笔。公示如下:
二、使用情况:
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拨付善款159万元购买防控防疫用品一批,将由市防控指挥部陆续调拨给各县(市、区)疫情防控一线使用;善物2批:一次性医用口罩16000只。公示如下:
三.结余情况:
截止2月2日,累计接受善款2099005.26元(含九江统一战线同心基金162万元,团市委0.355万元),善物3批:累计公布使用捐赠款169.05万元(其中非定向159万元,定向10.05万元),捐赠物资已按捐赠人意愿及市防控指挥部要求及时拨付给受赠单位;社会捐款结余408505.26元。将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部署,全部用于抗击疫情的工作(定向捐赠的除外),并依法依规定期公布捐赠接受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票据:凡是捐赠成功的爱心网友均可向市慈善总会提供开具个人捐赠票据的需求。请将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发票抬头、捐款截图等相关信息提供至发票索取邮箱:jj8555222@163.com(邮件备注项目名称),联系电话:8555222,市慈善总会向捐赠人开出电子发票,捐赠人可以直接在网上打印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